“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想必大家对这两句诗已经到了耳熟能详的地步。若不是情意隽永,又怎能写出这般染着无限相思的文字?然而,千余年来,对于它的作者中唐诗人元稹,大家却多有误会,而始作俑者,便是他那篇千古传奇《莺莺传》以及后世小说家之言的《云溪友议》。
提起《莺莺传》,就不得不说那出脍炙人口的戏曲《西厢记》。元代剧作家王实甫根据元稹传奇《莺莺传》改编而成的《西厢记》,虽不能说童叟皆知,亦不能不说是家喻户晓。因为《西厢记》的普及,在给大家艺术美的享受之际,更给后人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如《莺莺传》中的男主人公张生到底是谁、女主人公崔莺莺的原型人物又到底是谁。关于这些,前代学者已提出诸多鲜明的观点,尤以“元稹自寓说”最为深得人心,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对这种说法持反对意见的也大有人在,那么,张生到底是不是元稹?《莺莺传》所描绘的情事又到底是不是元稹自己的艳事?
张生即为元稹本人的说法,始于宋人王性之。在此之前,文坛上便有很多人对张生的原型开始进行猜测,苏东坡开风气之先,首先提出张生即为唐代诗人张藉的观点,对此,王性之提出截然相反的观点,并根据种种史料,推断出张生就是元稹本人自寓。这一说法一经提出,并得到广泛的响应,刘克庄、胡应麟、瞿佑、鲁迅、汪辟疆、孙望、陈寅恪、卞孝萱等学者都主张“元稹自寓说”,历千年而不衰。北宋诗人赵令畤《侯鲭录•辨传奇莺莺事》一文记述:
王性之作《传奇辨正》云:尝读苏翰林赠张子野诗,有云:“诗人老去莺莺在。”注言所谓张生,乃张籍也。仆按:元微之所传奇莺莺事,在贞元十六年春;又言明年生文战不利,乃在十七年。而唐《登科记》:张籍以贞元十五年商郢下登科。既先二年,决非张籍明矣。每观其文,抚卷叹息,未知张生果为何人,意其非微之一等人,不可当也。会清源庄季裕为仆言:友人杨阜公尝得微之所作《姨母郑氏墓志》云:其既丧夫,遭军乱,微之为保护其家备至。则所谓《传奇》者,盖微之自叙,特假他姓以自避耳。仆退而考微之《长庆集》,不见所谓郑氏志文。岂仆家所收未完,或别有他本尔。然细味微之所序,及考于他书,则与季裕所说皆合。盖昔人事有悖于义者,多托之鬼神梦寐,或假之他人,或云见他书,后世犹可考也。微之心不自聊,既出之翰墨,姑易其姓氏耳……①
此说虽然在很长的时间内被文人学者认同,但清朝编撰的《四库全书提要•侯鲭灵》,却对其中的《辨传奇莺莺事》持批判态度,认为:是书采录故事诗话颇为精赡,然如第五卷《辨传奇莺莺事》凡数十条,每条缀之以词,未免失之冶荡。
诚如上说,王性之与赵令畤所持观点无非缘于道听途说和一厢情愿的揣猜,又怎么可以当作确凿的证论来证明《莺莺传》中的张生就是元稹本人?支持“张生即元稹自寓”说的观点普遍认为,《侯鲭灵•辨传奇莺莺事》中赵令畤提到的所谓元稹所作的《姨母郑氏墓志》一文与《莺莺传》中的描述在情节上多有雷同,但此论很明显是站不住脚的,因为非但赵令畤本人没有亲眼目睹过这篇墓志,即便转述给他听的庄季裕也未曾亲眼所见,仅是庄季裕的友人杨阜公“尝得”,又怎能作为铁证,认定此文就是元稹亲笔所写?再者,元稹生处的中晚唐时期以及稍后的五代从未有人提及过《姨母郑氏墓志》,亦未曾被编集《元氏长庆集》的刘麟父子编入元稹诗文集中,除了宋代的杨阜公,后世也始终未曾有发现其他人见过此文,又怎可以一叶以证全貌?
明代学者胡应麟的《少室山房笔丛》虽也认为《莺莺传》中的张生就是元稹,但又采录唐杂说《柳将军说》,怀疑张生与崔莺莺的故事即取材于此,更揣测张生就是柳将军,且其在评论王性之时曾说:“斯人在宋未尝以博洽知名,且徒得赝书之诋”、“徒能空言,未竟其事”、“大都小说家流”,所以只能“漫录其说,以验后之君子。”由此可见,持张生就是元稹之说的胡应麟,他的观点本身就摇摆不定,既认为张生是元稹自寓,又认为《柳将军说》中的柳将军才是张生的原型,试问,未确之言又怎可以成为“呈堂之证言”呢?再者,观胡应麟对王性之的评价,多贬斥不屑,认为其文大多为小说家之言,既然如此,又怎么可以以王性之所持观点来证鉴张生就是元稹呢?
很多认为张生就是元稹的学者更抓住《莺莺传》中张生的年龄与元稹的年龄大做文章。持这种观点的人普遍认为,张生与元稹同岁,所以,张生就是元稹无疑。然事实果真如此吗?
由元稹亲自操刀的传奇《莺莺传》在文中明确交代了普救寺相会时张生的年龄。“唐贞元有张生者……以是年二十三,未尝近女色……是岁,浑瑊薨于蒲,有中人丁文雅,不善于军,军人因丧而扰,大掠蒲人。崔氏之家,财产甚厚,多奴仆,旅寓惶骇,不知所托。先是张与蒲将之党有善,请吏护之,遂不及于难。十余日,廉使杜确将天子命以总戎节,令于军,军由是戢。郑厚张之德甚,因饰馔以命张,中堂宴之……”
证诸史籍,《旧唐书
•德宗纪下》贞元十五年记云:“十二月庚午,朔方等道副元帅、河中绛州节度使、检校司徒兼中书令浑瑊薨”,“丁酉,以同州刺史杜确为河中尹、河中绛州观察使”。当年十二月庚午,是十二月初一,丁酉是同月二十八日。也就是说,时任河中地区军事首领的浑瑊于十二月初一突然去世,至十二月二十八日朝廷命杜确接替其职务,前后不及一月的时间。由此可知,《莺莺传》所描述的故事起初发生时间当在贞元十五年,即公元799年十二月,而当时的张生年纪为二十三岁。
随着故事的情节有条不紊地发展下去,岁月的年轮亦已从贞元十五年跨入了贞元十六年,即公元800年。《莺莺传》中在描写张生通过杜确救护崔氏一家之后,莺莺母郑氏为答谢张生,特地在普救寺中宴请张生,崔莺莺更奉母命出拜张生,在张生问及莺莺的年纪时,郑氏代为回答说:问其年纪,郑曰:“今天子甲子岁之七月,终于贞元庚辰,生年十七矣!”
贞元庚辰,即贞元十八年,也就是公元800年。此时发生在贞元十五年的兵乱已经过去,时间已经从己卯年翻到了庚辰贞元十六年,张生理应粗长一岁,为二十四岁。而持张生就是元稹论的王性之则在《微之年谱》中说:
己未代宗大历十四年(是岁微之生);庚申德宗建中元年。辛酉。至甲子兴元元年(是岁崔氏生);乙丑,贞元元年。丙寅。至癸酉九年(是岁微之明经及第);甲戌。至己卯十五年(十二月辛未,咸宁王浑瑊薨于蒲,丁文雅不能御军,遂作乱);庚辰十六年(是岁微之年二十二,《传奇》言生年二十二,未近女色。崔年十七,《传奇》言于今之贞元庚辰,十七年矣)。②
据各种史籍记载,我们知道,元稹出生于唐代宗大历十四年,即公元779年,至公元800年的贞元十六年,理应为二十二岁,而这个二十二岁还是虚岁,如果按实际年龄计算,当为二十一岁更加准确,而当我们再比照着王性之言之凿凿的《微之年谱》来看,就会发现其中的谬误了。诚然,王性之对元稹出生年的记载未与前人记载有丝毫出入,但仔细研究他文中的话“庚辰十六年(是岁微之年二十二,《传奇》言生年二十二,未近女色。崔年十七,《传奇》言于今之贞元庚辰,十七年矣)”,则出入立见。《莺莺传》中明确交待,“以是年二十三,未尝近女色”,怎么到了王性之的文中就变成了“生年二十二,未近女色”?特别要提出的是,王性之所说的“生年二十二”指的是庚辰十六年,而元稹在《莺莺传》中描写的“生年二十二”,是故事刚开始的己卯贞元十五年,由此可见,王性之显然是搞错了《莺莺传》中记述的张生年岁。
我不知道王性之是根据什么说张生“生年二十二”,到底是他看到的《莺莺传》版本与我们看到的有异,还是为了证明张生就是元稹的观点而刻意为之,但显而易见,《莺莺传》中的张生出场时是二十三岁,到郑氏宴请张生时,兵乱已经过去,且已是来年的贞元十六年,也就是王性之所说的庚辰年,而此时,张生也应该从二十三岁长成了二十四岁,又怎么可能还是二十二岁呢?即便故事的发展还没有跨入后一年,张生也应该是二十三岁而非二十二岁,更何况王性之又明确提到了庚辰年?
我们知道,庚辰年贞元十六年,历史上的元稹虚岁才二十二,实际年龄为二十一岁,这两个年龄与《莺莺传》中的张生的二十三岁和二十四岁也是有着明显区别的。这也就说明,历史上的元稹与《莺莺传》中的张生并非同岁,而持张生与元稹同岁即认定张生就是元稹的观点,很显然是相当荒唐而不负责任的。
当然,根据史籍参照,《莺莺传》中所记的兵乱事当属可信。正如陈寅格在《读〈莺莺传〉》中所说:“至于传中所载诸事迹经王性之考证者外,其他若普救寺,寅格取道宣《续高僧传》二九《兴福篇唐蒲州普救寺释道积传》,又浑瑊用杜确事,取《旧唐书》一三《德宗记》贞元十五年十二月庚竿及丁酉诸条参校之,信为实录。然则此传亦是贞元朝之良史料,不仅为唐代小说之杰作而已。”③
关于这段史迹,我的揣测是,自河中主帅浑瑊暴逝,到新帅杜确上任之间所发生的事件即兵乱,但因为兵乱时间不长,涉及范围也不大,因而此事史书未载。,而元稹却在传奇《莺莺传》中却补足了这一史实。唐代军中监军多由宦官担任,平日惯常对将士作威作福,丁文雅也必属此类,因而值主帅暴逝、军中无主之机,军人骚乱哗众取宠变实为屡见不鲜之事,那么《莺莺传》所记述的兵乱自然亦非无稽之谈,但要以此认定张生就是元稹,很显然也是缺乏说服力的。
《莺莺传》的体裁是传奇小说,小说最大的特点就是虚构铺染,即便在行文中记述了当时的时代背景,我们也不能以想当然的心态去认定故事中发生的情节都是对真实事件的描述,这就像当今作家以时代大背景作为契入点所著小说,我们很难不承认小说的背景是真实的,但又有谁能够断定小说中出现的故事情节都是真人真事?既不能认定小说是真事,又怎能凭空认定文中主人公就是作者呢?
无独有偶,有人在张生与元稹的年龄问题上大做文章,更有人在元稹与张生结婚年岁的问题上刨根问底。认定张生就是元稹的学者普遍认为,《莺莺传》中的张生和元稹是在同一年结婚的,由此得出的结论更成为佐证元稹就是张生的又一“有力证论”。
关于元稹与发妻韦丛结婚的时间,史无明确记载。但根据有限的史料,我们可以推断出元稹与韦丛结婚之年当在贞元十九年的春天或同年稍晚的时候,而不是持张生与元稹同年结婚观点者所认定的贞元十八年。韦丛去世后,元稹请文宗泰斗韩愈为其作墓志铭,韩愈在《监察御史元君妻京兆韦氏夫人墓志铭》明确地说:“夫人于仆射为季女,爱之,选婿得今御史河南元稹,稹时始以选校秘书省中。”④请大家特别注意“稹时始以选校秘书省中”这句话,结合史料,我们可以知道元稹被授职校书郎是在贞元十九年的春天,而韩愈在韦丛墓志铭中明确地交待韦丛嫁给元稹是其刚刚被选校秘书省中,这也就说明,元稹和韦丛成亲不可能早于贞元十九年之春,更不可能是贞元十八年了。
持元稹与韦丛结婚在贞元十八年结婚的学者认为,元稹的《同州刺史谢上表》、其生前挚友白居易的《元稹墓志》,以及《唐书
•元稹传》中均记述说:“元稹年二十四,吏部乙科登第,授校书郎。”据此三段记述,似乎可以断定元稹被授予校书郎之职是在二十四岁那年,也就是贞元十八年。这样,结合韩愈给韦丛所写的墓志来看,似乎元稹与韦丛结婚之年亦应是在其被授校书郎之职的贞元十八年。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这就要从元稹被授校书郎之职到底是贞元十八年还是贞元十九年来阐述了。
白居易的《养竹记》和徐松的《登科纪考》之《凡例》中曾云:
贞元十九年春居易以拔萃选及第,授校书郎。
其应举者,乡贡进士例于十月二十五日集户部,生徒亦以十月送尚书省,正月乃就礼部试。试三场,先杂文,次贴经,次答策。每一场已,即榜去留。通于二月放榜,四月送吏部。
而《登科纪考》“贞元十九年”的“拔萃科”登第名单则为:白居易、李复礼、吕频、歌舒恒、元稹、崔玄亮。如果再加上在“博学宏词科”登第的吕炅、王起,正好是八人。元稹曾在《酬歌舒大人府寄同年科第》诗中提及这段往事:
前年科第偏年少,未解知羞最爱狂。九陌争驰好鞍马,八人同著彩衣裳(同年科第,宏词:吕二炅、王十一起;拔萃:白二十二居易;平判:李十一复礼、吕四频、歌舒大烦、崔十八玄亮逮不肖。八人同奉荣养)。自言行乐朝朝是,岂料浮生渐渐忙。懒得官闲且疏散,到君花下忆诸郎。
综上所述,可以轻松地判断出,元稹和白居易参加的吏部乙科考“考核资叙”是在贞元十八年的冬天,时元稹年二十四岁,但是,发榜登第已在第二年的贞元十九年春天,而之后元稹才被授职校书郎,与韦丛成亲更是在入职校书郎之后。也就是说,元稹《同州刺史谢上表》、白居易《元稹墓志》,以及《唐书
•元稹传》中所记述的“元稹年二十四,吏部乙科登第,授校书郎。”只是一句概述,这段文字只是记述了元稹二十四岁那年参加了吏部考试以及其后登第并被授职的史实,但并不能只凭这句话就认定元稹参加吏部考试和发榜登第授职是在同一年。
搞清楚了这一点,我们再能看持张生与元稹同岁结婚的王性之在《微之年谱》中是怎么说的。
辛巳十七年(是岁微之年二十三,《传奇》言生以文调西去,所谓文战不利,遂止京师。崔氏书所谓春风多厉,正次年春也);壬午十八年(是岁微之年二十四,以中书判第四等授校书郎。《传奇》言岁馀崔亦委身于人,生亦有所娶。按退之作《微之妻韦墓志》曰:选婿得徒稹,始以选授校书郎,即与微之《梦游春》‘二纪初’、
‘三星度’所谓有所娶之言同。
《莺莺传》中明确地说,蒲州发生军乱是在贞元十五年底,而郑氏设宴答谢张生救护之功则是在次年的贞元十六年初,此后张生与莺莺私会于西厢,亦是在贞元十六年春。后,张生曾离开蒲州数月,复又至蒲,与莺莺相会累月,则又已在贞元十六年秋。纵观全文,我们可以发现,张生“文调及期”事在贞元十六年冬,张生“文战不胜”事在贞元十七年春,而“后岁馀崔亦委身于人,张亦有所娶”的后岁余,则应当从贞元十七年“二月放榜”算起,也就是说事在贞元十八年夏。综上所述,张生“有所娶”事在贞元十八年夏或稍后某个时间,而元稹与韦丛成婚则是在元稹被授校书郎之职的贞元十九年春天或春天之后,由此可见,元稹与张生成婚根本就不是在同一年,又如何证明张生就是元稹?
不得不说,王性之等持张生就是元稹之说的学者文人不无偏颇之处。以王性之为代表的学者为了力证《莺莺传》中的张生就是元稹本人,所谓的取证已经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而他们又总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试问,这种捕风捉影的论断又如何能够令人信服呢?传奇就是传奇,小说就是小说,即便小说作品中有作者本人的影子,我们也不能说小说中的主人公就是作者本人,如果小说里的主人公都是作者自己,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认定古往今年的所有作家的所有作品都是写的自己呢?
关于元稹与韦丛的婚事,著名学者孙望先生在《<莺莺传>事迹考》⑤提出,元韦之所以结缘缘于诗人李绅的鲜明观点。我们知道,李绅是元稹除白居易之外的又一挚友,在元稹创作《莺莺传》的同时,李绅亦曾和作《莺莺歌》,由此亦可想见,元李二人的交情非浅,而李绅揖合元稹与韦丛的婚事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
根据白居易的《养竹记》,我们可以判断元稹参加吏部科考是在贞元十八年,而发榜及第以及被授校书郎一职则是在贞元十九年春,再据朝愈为韦丛所写的墓志,更可辅证元稹娶韦丛为妻事在贞元十九年,而据李绅的《龙宫诗序》:“贞元十六年余为布衣东游天台”;以及其《过吴门二十四韵》中的诗句:“忆昨麻衣客,曾为旅棹游。放歌随楚老,清宴奉诸侯(贞元中余以布衣多游吴郡中,韦夏卿首为知遇。尝陪宴席段平仲、李季何、刘从周、綦毋咸十馀辈,日同杯酒),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李绅早在贞元十六年,即公元800年,已与韦丛之父韦夏卿成为知遇之交。而李绅与元稹相识则在贞元十八年,即公元802年,其年九月,元稹与李绅同住靖安里元稹私宅中,并于同一时段先后写出了《莺莺传》以及《莺莺歌》。
从李绅与韦夏卿及元稹的交游情况来看,李绅认识韦夏卿在先,而后又与元稹相识,并迅速成为无话不谈的亲密至交。作为这样一个挚友,李绅当然具备了揖合元稹与韦丛婚事所具备的条件,如果此说成立,很明显,首先看过《莺莺传》并为之和作《莺莺歌》的李绅不可能不知道传奇中的张生就是元稹本人的化身,而在知道了元稹是一个玩弄女性且不知悔改还为自己涂脂抹粉的登徒子后还积极撮合元韦的婚事,不是明摆着要把知遇之交的韦夏卿最心爱的幼女推入火坑吗?
从常理来推断,这似乎不太合情理。当然,孙望先生此说亦没有太多的论据来证明李绅肯定是元稹与韦丛婚事的撮合者,但结合当时的历史情况来看,李绅为元韦撮合的可能性却是相当大的,即便李绅没有为元韦撮合,在明知元稹品性的前提下还能眼睁睁看着他娶被自己认作知遇之交的韦夏卿之爱女为妻,是不是也显得太过无动于衷?我们知道,李绅是一个敢作敢言的谦谦君子,且为人正直刚烈,其代表作《悯农》诗:“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更是体现了他对底层老百姓的同情与怜悯,试问这样一个人,又怎会视元稹的无行而完全无视呢?由此,基本可以判断,即便是李绅,也不认为元稹就是《莺莺传》中的张生,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断定张生就是元稹本人呢?
因为《西厢记》的广泛流传,以及张生就是元稹的观点千百年来始终甚嚣尘上,以致于后代之人提到元稹就咬牙切齿地唾斥其为背信弃义的小人,认为他这样的人不配写出“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样情深不悔的诗句来。可是,仅凭《莺莺传》,我们便可以做实元稹的背信弃义与无耻龌龊吗?不,答案是否定的。
我们知道,元稹有生之年,先后娶韦丛与裴淑为妻,在韦丛死后、尚未娶进裴淑之前,亦曾纳安仙嫔为妾室,除此此外,传说中与他有牵扯的女人还有薛涛、商玲珑、刘采春等。先不说那些与他有过绯闻的女子,我们先来看元稹先后娶妻纳妾的时间表,他的第一任妻子韦丛,我们已经说过,与他婚配是在贞元十九年,即公元803年,而韦丛卒于元和四年,即公元809年七月,在这六年时间内,从未有过元稹纳妾的记载,可以说,与韦丛共同度过的这六年,元稹从未曾背弃过自己的发妻,而韦丛死后,元稹更是伤心欲绝,曾写下大量诗篇缅怀他们那段隽永的爱意。
纤干未盈把,高条才过眉。
不禁风苦动,偏受露先萎。
不分秋同尽,深嗟小便衰。
伤心落残叶,犹识合昏期。
——《感小株夜合》
感极都无梦,魂销转易惊。
风帘半钩落,秋月满床明。
怅望临阶坐,沉吟绕树行。
孤琴在幽匣,时迸断弦声。
——《夜闲》
谢傅堂前音乐和,狗儿吹笛胆娘歌。
花园欲盛千场饮,水阁初成百度过。
醉摘樱桃投小玉,懒流丛鬓舞曹婆。
再来门馆唯相吊,风落秋池红叶多。
——《追昔游》
积善坊中前度饮,
谢家诸婢笑扶行。
今宵还似当时醉,
半夜觉来闻哭声。
——《醉醒》
九月闲宵初向火,
一尊清酒始行杯。
怜君城外遥相忆,
冒雨冲泥黑地来。
——《拟醉》
窦家能酿销愁酒,
但是愁人便与销。
愿我共君俱寂寞,
只应连夜复连朝。
——《劝醉》
抚稚君休感,无儿我不伤。
片云离岫远,双燕念巢忙。
大壑谁非水,华星各自光。
但令长有酒,何必谢家庄。
——《谕子蒙》
月是阴秋镜,寒为寂寞资。
轻寒酒醒后,斜月枕前时。
倚壁思前事,回灯检旧诗。
闻君亦同病,终夜还相悲。
——《初寒夜寄卢子蒙》
朝从空屋里,骑马入空台。
尽日推闲事,还归空屋来。
月明穿暗隙,灯尽落残灰。
更想咸阳道,魂车昨夜回。
——《空屋题(十月十四日夜)》
十里抚柩别,一身骑马回。
寒烟半堂影,烬火满庭灰。
稚女凭人问,病夫空自哀。
潘安寄新咏,仍是夜深来。
——《城外回谢子蒙见谕》
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嫁黔娄百事乖。
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钗。
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
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昔日戏言身后事,今朝都到眼前来。
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
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闲坐悲君亦自悲,百年都是几多时!
邓攸无子寻知命,潘岳悼亡犹费辞。
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
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遣悲怀三首》
试问,能够写出这样情深不悔的文字的男人,又怎么能够是个无情无意的男子呢?难道那些认为元稹背信弃义、不忠于妻子的人们可以完全无视这些浸着血泪的缅怀文字吗?
韦丛死后不久,元稹就被贬至江陵。公元811年春寒食节后,在友人李景俭的撮合下,元稹在江陵纳当地女子安仙嫔为妾,而此时离韦丛去世已经长达一年半有余⑥。元稹并未给安仙嫔妻室的名份,这也足见他当时还没有走出韦丛去世的悲痛。安仙嫔在与他生活了不足四年后,亦于公元814年秋突发急病而,撒手人寰,而之后的公元815年,元稹又被贬至通州,在前往通州的途中,大病了一场,不得不暂时离开通州北上兴元治病⑦,也就在同年年底,在和韦丛母亲裴夫人家有世交的郑余庆的帮助下,他续娶了官宦人家的千金小姐裴淑为妻⑧。之后,一直延续到其去世,也未曾再听说过元稹另娶过他人,更未曾纳过任何人为妾。
看看这个时间表,就可以显而易见地看出,元稹从未曾在同一时间段内和一个以上的女人保持过情爱关系。在与韦丛婚后的803年春至809年秋,这七年时间里,元稹的女人只有一个,就是他的发妻韦丛;韦丛去世后,自809年七月起,直至811年春寒食前节,他的感情世界一直处于空白期;811年寒食前节后,在友人李景俭的说合下,一人在外的他不得不在江陵纳安仙嫔为妾,而在与安仙嫔共同度过的不足四年的时间内,他亦未曾同时纳过其他女子为妾;814年十月,安仙嫔去世后,直到815年年底,这段时间他的感情又处于空白期;815年年底娶裴淑为妻后,之后亦未曾传出纳妾之事。看清楚这些时间,我们怎么还可以无端地指责元稹是个无情无意的负心之人?
可以说,有史可查的记录中,我们并未发现元稹有过同时间段内脚踏两只船的记载,又怎能仅以《莺莺传》以及坊间流传的谣言来认定元稹在感情上是个不忠不义且劣迹斑斑的登徒子呢?别的不说,单以与他同时期的白居易为例,其一生虽然只有杨氏一个妻子,但在同一时段内却纳过诸多姬妾,也就是说,白居易的一生中,大部分的时间,感情都是不专一的,我们今天不去指责白居易在情感上的多变轻薄,却偏要指斥情深不悔的元稹为负心郎,不是荒唐得厉害而又毫没来由的吗?
也许很多人会拿出薛涛、刘采春的事来佐证元稹在感情上的不忠,但事实上,元稹压根从未曾与薛涛谋过面,又何来相爱之说?至于刘采春,则更是无稽之谈,又怎么能够拿出来作为确凿的证据证明元稹行为不端呢?历史上,元稹有生之年只去过东川一次,而其时薛涛则远在西川的成都,这两个人又怎么可能见过面并发展过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呢?
史载,唐宪宗元和四年,即公元809年三月,元稹奉命充剑南东川详复使,前往东川按覆泸州监官任敬仲贪污一案。元稹三月七日从长安出发⑨,白居易的弟弟白行简在《三梦记》中记载说,元稹三月二十一日抵达梁州,时经半月而路程仅行一半,平均每天行程六十里左右。梁州前往东川的蜀道向来有“难于上青天”之称,所以元稹到达梓州的时间应在闰三月上旬。
到达梓州后不久,元稹便又“身骑骢马峨眉下”
⑩,继续跋涉五百多里路程前往泸州按御赃犯任敬仲;而其逗留梓州期间,更查察了严砺及其属下十二州刺史的不法行为⑪;返京途中又在山南西道查办了洋、利、梁三州于两税外外加配驿草案⑫,共查清了两节度使并其属下十五州刺史韦诏过赋和其他各项罪行。另据元稹诗作《台中鞠狱忆开元观旧事》所记述:“二月除御史,三月使巴蛮……归来五六月,旱色天地殷”的诗句来看,同年五六月间,他已返回长安。如果除去其在山南西道停留的时间,他在东川启程返京应在四月中旬,再除去他在泸州审案以及往返所需要的时间,其在梓州停留的时间则不足一个月。
这个时间,无论是薛涛从成都出发去梓州见元稹,还是元稹从梓州出发去成都见薛涛,似乎都不可能。梓州与成都的距离三百二十里⑬,以当时一驿三十里、一天四驿的速度来计算,仅一个往返便要六天以上,即便利用这不足一月的时间相会,刨去路上往返的时间,二人厮守最多也只可能是十来天左右,又何来苏者聪“相聚数月,形同夫妇”
⑭之说?事实上,元稹绕道成都之说在时间和情理上都没有成立的必要条件,其《使东川》“夜深犹自饶江行”、“带月夜行缘问因”等诗句表明这次出使东川办理的案子是丝毫延误不得的,且薛涛居住的成都亦不在梓州返回长安的驿道上,元稹又怎么会在公务之余特地绕道前往成都,与一个之前从未相识又从未打过交道的官伎会面呢?
那么,元稹与薛涛的风流官司又是怎么流传于世的呢?查阅各种留存的资料,我们发现,始作俑者是唐末的范摅,他在《云溪友议•艳阳词》⑮中说:
安人(仁)元相国应制科之选,历天禄畿尉,则闻西蜀乐籍有薛涛者,能篇咏饶词辩,常悄悒于怀抱也。及为监察求使剑门,以御使推鞠难得见焉!及就除拾遗,府公严司空绶知微之之欲,每遣薛氏往焉!临途诀别不敢挈行,泊登翰林以诗寄曰:“锦江滑腻峨眉秀,化出文君与薛涛。言语巧偷鹦鹉舌,文章分得凤凰毛。纷纷词客皆停笔,个个君侯欲梦刀。别后相思隔烟水,菖蒲花发五云高。”……(元稹)乃廉问浙东,别涛已逾十载。方拟驰使往蜀取涛,乃有俳优周季南、季崇及妻刘采春自淮甸而来,善弄陆参军,歌声彻云。篇韵虽不及涛,容华莫之比也。元公似忘薛涛,而赠采春诗曰:“新妆巧样画双蛾,幔裹恒州透额罗。正面偷轮光滑笏,缓行轻踏皱文靴。言词雅措风流足,举止低回秀媚多。更有恼人肠断处,选词能唱《望夫歌》。
《云溪友议》面世后,后世纷纷以此为据,认定元稹与薛涛的风流韵事是真实可性的,前蜀景涣的《牧竖闲谈》、宋代计有功的《唐诗纪事》、元代辛文房的《唐才子传》、明代陶宗仪的《说郛》,以及今人张蓬舟的《薛涛诗笺》等等,皆以此为蓝本,支持元薛之恋的观点。然而,当我们回头看看《云溪友议》到底是本怎样的书后,或许就能明白其说是多么的荒诞不经了。
《四库全书》评其所云“与史不符”、“殆传闻之误记”、“毁誉不免过当”、“侮谑古圣,尤小人无稽之谈”、“皆委巷流传,失于考证”、“皆不足取”。
⑯再看作者范摅,其生于公元874年,卒于公元879年,而元稹则生于公元779年,卒于公元831年,二人虽同为唐人,但并不同时,范摅出生之年距元稹卒年已有四十四年之遥,而距所谓的元薛燕会之年,即公元809年,更是长达六十五年,试问,在信息闭塞的年代,又历经那么漫长的岁月,范摅又是如何知道元稹与薛涛在六十多年前私会的细节呢?
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范摅所言都是道听途说,也就是说,他记载的元稹与薛涛的情事是他从别人那里听来的。试想,一个未与元稹生活在同时代的文人,他的记述都是根据捕风捉影的传言而来,又怎会令人信服?再者,范摅生于吴地,后又长期隐居在浙东绍兴的若耶溪⑰,而所谓的元稹与薛涛燕会的发生地却在千里之外的东西二川,当故事从遥远的川地传到浙东,又怎能不出现以讹传讹的结果?既然《云溪友议》本就是小说家言,那么自然不必太当真,研究历史的人又怎能以此便断定元稹曾与薛涛发生过风流情事,并推断出元稹是一个行为卑劣的小人呢?
另外,《云溪友议》中所说的派遣薛涛去服侍元稹的司空严绶,履历表上从未有过出任成都府尹一职的记载,仅元和元年曾派部将李光颜平叛西川,但他自己本人亦未曾亲历西川,故不可能与薛涛相识。而元稹与严绶则相识于元和六年,时严绶自河东节度使转任荆南节度使,为已被贬至江陵任士曹参军的元稹的上司,二人交往亦自始而起:“其所行事,由荆而下皆所经见,由荆而上莫非传信”
⑱。既如此,严绶又怎会穿越时空,于元和四年元稹出使东川时便与其有所交往?又有人据《旧唐书》,认为严励与严绶同为蜀人,认为严绶或许是严砺之误,然观诸史书,亦不确。
严砺出任东川节度使在元和四年三月之前,而元稹的东川之行已将严砺及其属下的刺史作作为主要调查对象,且毫不留情地揭发了他们的犯罪事实,即便严砺有心遣薛涛笼络元稹之心,元稹亦不可能接受,更何况薛涛用西川节度使属下,严砺又怎会舍近求远,不从自己管辖的地方派遣侍姬,却大老远地去请远在成都的薛涛,似乎亦不合情理,而更重要的是,元稹接受监察御史之职从长安出发时是三月七日,而严砺已在三月八日于梓州病亡⑲,等元稹赶到梓州已是一个多月后,一个死人又怎能派遣薛涛去服侍元稹呢?
再说说薛涛的年龄问题。《笺纸谱》记载:“大和岁涛卒,年七十三。”这是现存关于薛涛享年的最早资料,其后,《蜀中广记》《说郛》《天中记》《全蜀艺文志》均采纳此观点。至于薛涛的生年,史无明载,但按照《笺纸谱》所说,学者吴伟斌推断出薛涛应卒于大和六年:“合诸白居易的《与刘禹锡书》,薛涛卒于大和六年应该没有任何疑义。”⑳如果薛涛卒于大和六年成立,且殁年为七十三岁,那么自大和六年往上逆推,其出生年应在上元元年,即公元760年,如此一算,薛涛明显比元稹整整大了十九岁,纵貌美如花,三十一岁的元稹又怎么会在元和四年出使东川的行程中迷恋上已年至五十的薛涛?且元稹出任浙东观察使兼越州刺史在长庆三年至大和三年(公元823年-829年),即便以元稹浙东任上限计算,薛涛亦已六十四岁,试问,一老病的妇人又怎会穿逾千里之遥,从成都一路东下,前往浙东与元稹私会呢?
综上所述,《莺莺传》,无论是从主人公张生的年龄、结婚年岁上来看,都不能与作者元稹等同划钩,余认为此文只能当作通俗小说来看,与同时期的唐传奇《李娃传》《霍小玉传》《无双传》一样,丝毫没必要将它当作作者的自述;而《云溪友议》对元稹与薛涛恋情的说法更是站不住脚,且从元稹对妻妾始终如一的情意来看,又怎么可以仅凭道听途说的以讹传讹便断言元稹是个背信弃义的无耻小人呢?
历史都是胜利者所写的,众所周知,在中唐时期的牛李党争中,元稹属于李德裕一派的李党,而编撰唐书的史官皆为与其政见对立的牛僧孺一党,所以《旧唐书》对元稹的人品多有贬低,而《新唐书》亦沿袭了《旧唐书》的说法,将元稹归纳为奸佞之辈,以致于后人对元稹多有偏颇之见,想必《云溪友议》等附会作品的出笼,以及古往今来众学者对《莺莺传》过于偏颇的解读便是受了这些错误的主观观点的影响吧?元稹已矣,千百年的光阴弹指间一挥而去,而今我们要做的不是人云亦云,继续坚持错误的观点,而是要学会在浩瀚的史料中去发现、分辨,用心求证历史的真相,还历史人物一个公道。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首,半缘修道半缘君。”如此情深不悔的男子,后人在不了解史实的情况下又怎么忍心再指斥他为负心郎,将更多的诬蔑与侮辱强加于其身呢?
注释
①赵令畤,《侯鲭录》,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2002年9月第1版。
②赵令畤,《侯鲭录》,卷五,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2002年9月第1版。
③陈寅格,《元白诗笺证稿》,附录,上海,古籍文化出版社,1958年。
④屈守元、常思春主编,《韩愈全集校注》,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年7月第1版。
⑤孙望,《<莺莺传>事迹考》,《中国文化研究汇刊》,1951年第9期。
⑥吴伟斌,《元稹评传》,附录1:《元稹生平简表》,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3月第1版。
⑦吴伟斌,《元稹评传》,附录1:《元稹生平简表》,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3月第1版。
⑧吴伟斌,《元稹评传》,附录1:《元稹生平简表》,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3月第1版。
⑨元稹著、杨军编撰,《弹奏剑南东川节度使状》,《元稹集编年笺注:散文卷》,西安,三秦出版社,2008年12月1日第1版。
⑩元稹,《元氏长庆集》,卷17《使东川十九首组诗》之《好时节》,长春,吉林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
⑪元稹著、杨军编撰,《弹奏剑南东川节度使状》,《元稹集编年笺注:散文卷》,西安,三秦出版社,2008年12月1日第1版。
⑫元稹著、杨军编撰,《弹奏山南西道两税外草状》,《元稹集编年笺注:散文卷》,西安,三秦出版社,2008年12月1日第1版。
⑬李吉甫著、贺次君点校,《元和郡县志》,中华书局出版社,1983年6月1日第1版。
⑭苏者聪,《元稹在男女问题上“一往情深”吗?》,《光明日报》,1985年7月2日版。
⑮范摅著、阳羡生校,《云溪友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11月第1版。
⑯吴伟斌,《也谈元稹与薛涛的“风流韵事”》,《元稹考论》,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3月第1版。
⑰欧阳修、宋祁,《新唐书•艺文志》,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75年2月1日第1版。
⑱元稹著、杨军编撰,《严绶墓志》,西安,三秦出版社,2008年12月1日第1版。
⑲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75年2月1日第1版。
⑳吴伟斌,《也谈元稹与薛涛的“风流韵事”》,《元稹考论》,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3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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