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自己的事
(2010-12-06 19:03:04)
标签:
北京地下室出卖肉体两套房文化 |
分类: 絮语(我爱我风) |
我一直觉得,我还是比较强大的。我一个人背井离乡,来到黄沙漫天的北京,十年。我在公司办公室打地铺,我住地下室,我住二层地下室,火柴盒一般大的房间。大夏天的,我在地下室里没法洗澡,所以浑身散发着臭气去上班,但是我熬过来了。现如今,我在北京有两套房,没有车(因为我不会开,几年前学过,考试没过关,我就放弃了,但我有钱买车,呵呵),有自己的事业,这一切都值得我骄傲。
在我奋斗,摸爬滚打的这十年(认真算下来,其实我参加工作还不满九年),我没有坑过人,没有害过人,更没有出卖过灵魂,什么东西也没出卖过,这就值得我庆幸,值得我自豪。03年,曾有很有势力很有钱的人肯给我机会,让我当电视广告模特,但却需要出卖点东西,所以我毅然放弃了那样的看似风光的机会。机会没有了,但现在回过头来再想再思,我的心是安定的,难道还不应该觉得自豪欣慰吗?你们看看,就那些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想在北京混好了,还不是照样在出卖灵魂出卖肉体吗?他们出卖灵魂,用肉体和谄笑换取地位、金钱和声誉,但到头来,他们真的比我获得更多吗?
我承认,我的脾气不好,性格也不完美,甚至偏执,也曾跟那些恶势力虚伪势力较过劲,但话说回来,那些恶人本来就是应该受到惩罚的,我至今不认为我对坏人采取的任何看似过激的行为是错误的。有句老话说,对待恶人过份的善良,就是对自己的伤害。那么我为什么就不能用过激的方式去对付恶人呢?恶人们或许可以把他们的罪孽掩盖得了一时,但真的可以被掩盖一世吗?恶人们可以在出卖灵魂和肉体后越活越风光,但真的可以一世风光吗?我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