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剧本的事我再强调几点
(2010-11-20 08:35:04)
标签:
北京版权保护剧本撤销报酬文化 |
分类: 絮语(我爱我风) |
我始终觉得,合作是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的。这个事情就是,我一同学利用了我的单纯,许我以丰厚的报酬,让我写了个剧本,结果合同拖着不跟我签,一分钱没给我,还一再遥控我在北京帮他跑腿,我还得不断请人吃饭,还赔了几千块钱。就在我帮他跑腿之际,他们县有领导打电话告诉我,他在我写的剧本的基础上修改润色了一下,背着我偷偷卖掉了。他这么一搞,就变成剧本完全和我脱离了关系,搞得我既不是编剧,也没拿到一分的应得报酬。这也就罢了,我也不说什么,没想到,他为了避免以后发生法律纠纷,居然以种种理由威逼我去版权中心把我已经注册过版权的剧本撤销版权保护。各位朋友,您说,这种人的举动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明明盗窃了别人的成果,还要逼着别人去撤销版权保护,太荒谬了吧?
前一篇:2010年11月19日
后一篇: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