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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夜半14日0点过5分

(路边棚子,似乎路上任何人都可以进入而不需要什么许可。)
棚下有几个简陋桌椅,跃中坐下来有5分钟,走来一位60多岁的老头儿,我们能用俄语简单的沟通。我告诉老头儿要在这棚下住一夜。老人将那满室垃圾的门上了锁,走出去后又返了回来,落锁,房内拿出酒瓶,里面还有寸许残酒,说“伏特加?”我说不要,但在那长流水的龙头上接一瓶水来煮晚餐。
约15分钟后,先前的老头儿和另一个年龄相仿、满身酒气的老头儿走来,挥手赶我离开,而且非常的愤怒。
跃中正在煮粥,只好倒掉刚刚煮上的米和水,将刚刚点燃不久的酒精炉内的酒精和火倒在路边,那后来老汉朝我那依然冒火的酒精罐儿上踏了一脚,又朝拎着行李走到棚外的跃中胸前锤了一拳。
这几人很恶,是世界上最恶的一类,他们是在驱赶和殴打一个流浪汉。赶人家离开也就罢了,动手太过分。跃中享受流浪汉的快乐之余,也应坦然一个流浪汉应有的全部担承。
跃中拦住路人,要求帮忙电话报警,先来老汉和其他一些、大概是他们的家人则驱赶路人,好像是不让人们报警。大概先后二十多人离开,我依然拦阻每位过路人。一位小姑娘略讲英语愿意帮我,她打了电话,一辆白色宝马,非警车,下来一人着警装,一人便服,至今我依然不能确定,也许他们是那棚户的主人叫来帮他们忙的。

(右面红衫姑娘帮我报了警,拍照时不知为何警察比兔子窜的还快)
当我为他们拍张照片时,警察连忙背身逃跑。
再后来那宝马车载了我和那位姑娘于21点30,来到警察局,到后半夜0点20,警察告诉我明天上午10点钟再来,说届时有英文翻译。
14日,跃中到警局,坐,午餐后笔录,当我说我没有手机之后,警察总是问我有没有手机,但我感觉他们一再漠视,不想登记我的电子邮箱号,要求我签字时我写上了我的电邮地址,我能感觉到他们的不满和无奈。他们的意思大概是,笔录后走人就完了。
下午约17点钟,做笔录的两杠一花的警官,应该是少校警衔吧,我感觉好像是这小案件惊动了相对过大的官员。那位少校带我步上3楼,到一间办公室,要我把相机拿出来,出示我所拍宝马车号牌的照片。

之后,又走了几间办公室里面办公桌后分别坐有肥胖的官员,那少校只是推开门,并不进屋,似乎是跃中这小案件所惊动的所有大员们,让他们瞻仰一下跃中这洋人的洋相貌。少校还说要跃中对那大官儿说:“Hi”,打招呼,我对少校说这是我的办公室吗?应该是那胖子站起来跟我打招呼才对呀?那少校说了句什么,胖子没起身,摆了摆手,算是打个招呼。真不懂礼貌!
然后要我15号上午9点钟再来警察局。
15号,又是坐等到下午笔录,又是一位两杠一花的少校警官,说是下一步将要进入法院的程序,可能打人者会被入狱(或是拘留),或被判罚款,但不会给跃中钱。
好像是他们希望由打人者当面道歉,跃中提出终止此案。
跃中是好事之人,唯恐案件不闹的大。人家说可能会耽搁2个月,跃中说自己有4个月签证。
16号拿了警局文件到法医门诊,要凭那警局的文件;法医门诊的医生来来去去老半天,说我还要回警局,为什么?当场一位顾客起身愿意义务英语翻译,那位老医生打了一通电话,又说跃中可以坐下等,一会儿警察到这儿来。
一会儿少校和翻译小姑娘来了,和法医又要重述案件发生经过,法医笔录。被打处已不见什么痕迹,略有压痛。
和警察闲聊,指出1、警察当时接报赶到现场,不抓打人者,将挨打的带到警局询问。
之后我离去,警官还在里面。我不知法医门诊是否收费?是否警官在里面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