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龚德位
近日,湖北小伙张琪由于病情危重欲捐遗体回报社会,可当地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解释说要自己来填表,因为人手紧张不提供上门服务,后来红十字会又解释说当天接线的非正式员工,是志愿者。
这话听起来好似挺有道理,可恰恰忘记了红十字会“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的宗旨,也忘了“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的工作方针。要一个病危的生命个体上门填表登记,这冷冰冰的工作作风与当事人想回报社会的善良和诚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无疑让人们感到无比的“寒心”,再加上诸如“临时工”“志愿者”“非正式工作人员”的解释更加让人无法接受,没有足够对生命的尊重,对捐献者尊严的敬畏之心,又何谈能成其为红十字会工作中的志愿者呢?
还记得九月份广东高州中风老人猝死银行的事件吗?事件中高州农村合作联社固然严格执行了银行的相关规定,可也恰恰忽视了对人本身生命的尊重,没有能实事求是地解决好“人性化”的问题而导致悲剧的发生。
规章制度毫无疑问需要严格执行,但当遇到这类“特殊情况”的个例时,各个部门也不妨在制度的建设上让之更加健全,让制度本身也带有“人性的光辉”,遇到特殊情况能不能启动应急预案或绿色通道,我们希望从制度的顶层设计上就为用户或当事人开拓更多的人性化选项,而不至于动不动就是以“临时工”“志愿者”“非正式工作人员”为由推诿拒绝影响到各方的正当权益。
真心希望生活中这样的“临时工”和“志愿者”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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