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全疏散路径的确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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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疏散路径确立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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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疏散路径的确立,应以“危险区域”→“次危险区域”→“相对安全区域”→“室外安全区域”为基本原则,这是所有安全疏散路径应该遵行的基本准则,是安全疏散设计的基础:

注2:次危险区域包括疏散走道等。
注3:相对安全区域包括防烟前室、疏散楼梯(间)、避难层、避难走道等。
注4:室外安全区域包括室外地面、符合疏散要求并具有直接到达地面设施的上人屋面、平台以及符合《建规》第6.6.4条要求的天桥、连廊等。
二、人员在疏散过程中,进入疏散走道(次危险区域)后,不应再进入房间等危险区域,示例:
1、图示1建筑需要两个安全出口,分别设置在疏散走道的两端,是合理的疏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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