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剧:没有剧场的互动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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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剧:没有剧场的互动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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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剧《Y.E.A.H》正在根据网络意见修改结局 |
互联网作为一种全新的互动式的传播媒介,势必将与艺术发生密切的关系。它与戏剧的组合,简称为“网剧”,是通过国际互联网传送,由PC终端机接收,实时、互动地进行戏剧演出的一种新的戏剧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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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语版的网剧《男女字典》的创意模仿自美剧《欲望都市》 |
当网剧碰上Web2.0
最近有一部剧集杀青后又重新继续拍摄——理由是在它的官方网页上,众多网友提出了丰富的剧情走向,并演化出多个超出剧本设置的结局,为了让这些“网民制造”的剧情得以充分体现,剧组将继续追加拍摄半个月,预计9月在网络平台上播出。
这部web2.0版的网络互动剧有个奇怪的名字《Y.E.A.H》,这是根据剧中的四个主角的名字首字母构成的,他们分别是时尚杂志编辑、模特、时装买手和IT宅男。全剧围绕这四个年轻人的合租生活展开。该剧的内容结合时下流行的话题和元素,预计52集,每集约15分钟,创作模式采用新兴的开放式编写模式。
下一个主角是谁?结局会怎样?……这些都让大众来说了算。从拍摄之初开始,大众可以在网剧的官方论坛上讨论包括主角性格、剧情、演员、服装道具等一切元素,来决定编剧的笔头和导演的镜头,每集主题剧情的发展都由观众讨论完成。大家非常熟悉的美剧《英雄》曾使用过此手法。
所谓的Web2.0概念,可通俗地总结为以下几个要点:开放、互动、互利、平等、分享。以前曾有过“AB剧”的概念,即连续剧预先拍摄两个或多个不同的结局,最后根据观众的意见来决定最终情节走向,但“最大可能地在所有环节与观众互动”就只有在网剧概念中才成为可能。
网剧在中国
网剧是现代传媒的衍生物。发表在1999年第1期《广东艺术》上的文章《网剧——网络与戏剧的联合》,首次提出了“网剧”的概念。顾名思义,网剧即网络连续剧,它与传统电视剧的不同主要在于传输媒介的差异。网剧是通过网络传送,由电脑网上接收,实时、互动式的影视剧。
2000年3月,由5名在校大学生自编自导自演的中国第一部网剧《原色》在中国长春信息港上与网友见面,全剧讲述了两名高中同班男女同学在网络上成为知己的故事,广州和北京两地的网友也纷纷组织剧本进入实践阶段。其后《见光的爱》、《百分百感觉》、《冬日恋曲》、《男女字典》等等多部网剧陆续上映,网剧形式越来越成熟,也一度掀起网剧热潮。许多大学生都自己动手写剧本和拍摄网剧,也有专业讨论拍摄、制作工具的论坛。他们对网剧的理解及摄像知识认知的水准比普遍预想的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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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改编自网剧的小说《女生宿舍@侦探学院》 |
2006年比较热门的网剧《女生宿舍@侦探学院》的制作人文隽在回答“为何网剧会受到欢迎”时谈到,与传统的电视剧相比,网剧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优越性,例如观众可以随意选择观看的时间和地点,甚至可以选择剧情的发展及不同的结局。
电视作为传统媒体进入千家万户,社会责任比较重,所以一般来说有争议性的、大胆的设想在电视剧里是很少会出现的。其次,网剧的制作压力比较小,创作空间自然也比较大。传统的电视剧在制作过程中有来自收视率以及资源控制等方面的压力。而网剧一般都是小成本制作,国内首部网剧《原色》仅花费2000元成本。同时不受收视率的直接冲击,网络用户要收看网剧就要每个月支付月费,因此网站会给予创作人更多的空间,所以网剧在新鲜感上更胜于传统电视剧。另外,网络用户多是有一定文化背景的都市年轻人,因而网剧在选择题材上更有针对性,不用像传统电视剧那样要顾及不同层面的电视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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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剧天下”论坛中可以学到电脑特技制作的必要3D软件应用 |
任教于上海戏剧学院的编剧理论与写作专业硕士钱珏,在论及网剧这种新的戏剧样式时,认为现代信息技术使计算机网络与戏剧的联合成为可能,而“网剧”自身的特征又使其可能成为一种独具魅力的艺术样式。
“网剧”是否还有剧场?“剧场”一词源于希腊语的“小剧场”(theatron),含有把原有的舞蹈场所当作“观看场所”的意思。然而,自戏剧诞生之初,这种“观看场所”就在不断地扩大,“演员与观众共存的空间,即作为瞬间艺术的戏剧时刻被创造着的那个空间,——这便是剧场。”由于网络的连接,“演员与观众共存的空间将是全球性的”,可以说,“网剧”的剧场将是整个地球。演员的演出场所可以是任何地方,而舞台布景、灯光、音响等可以在别时别地由计算机制作,在演出时合成,通过网络同时传输给观众。
其次,互动式的“网剧”使其观众成为特殊的全新意义上的参与者。德国戏剧家尤利乌斯·巴普在《戏剧社会学》一书中曾主张,观众不只是一种形成戏剧的“物质条件”,而是“能动地参与演员演技”的要素。接受美学也一再强调,“读者并非被动的接受者,而是作品意义的能动的诠释者和解释者,是作品意义的具体实现者。”当代戏剧早已承认,观众不单单是被动的旁观的鉴赏者,而且是积极地参与戏剧创造的因素。但是,我们现有的戏剧样式并没有力观众提供一个理想的参与创造的机会。
网络区别于其它媒体最根本的特点便在于它是互动式的媒体。所谓互动即是双向交流。观众通过计算机网络可以和其他观众即时地交流观剧的心得、感受,而绝不会影响演出的正常进行。观众还可以通过网络把自己的意见传送到网络服务台,由其进行汇总成为一种观众论坛。甚至,网络服务台可以把观众传送来的对于剧情发展、人物命运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加以筛选、集中,即时地传送给演员,使演员即兴对戏进行改造,从而彻底影响戏的走向。
这种影响的根本之处在于:观众对戏剧的理解。解释,也就是他们的个人经验将由私人化趋于公众化;观众的交流(包括观众之间的、观介与演职人员之间的交流)将由分散(地域、时间的分散)走向集中;观众对戏剧的创造性参与由间接转为直接。如果说,“网剧”在某些方面与电视直播有相似之处,那么,其互动性将使它与电视直播完全区别开来,对观众有着不可替代的吸引力。
“网剧”的互动性使它的游戏特征显得格外突出。戏剧功能的游戏冲动说由来已久,它认为,人类不单具有同其他动物一样为维持个体及种族生存的两大本能(食欲与性欲),还有剩余的精力不能得到满足,这得靠游戏加以弥补,戏剧也是游戏的一种。而“网剧”使戏剧的这一游戏本质扩展到最大限度。可以这样比喻,观看“网剧”将是一次俱乐部活动,“网剧”的剧本就是游戏的规则,演员和观众是游戏的玩家,由于“网剧”的实时性和互动性使每一次游戏的结果都不尽相同,产生持续不断的吸引力。
是艺术还是娱乐?
虽然有理论家为网剧的艺术性张目,但与所有的新生事物一样,也有一些专家与大众对它产生了疑虑。
一个普遍的疑问是,网络匿名的发言方式与的发言主体文化背景的不可预知,将造成观看期待的严重矛盾,最终作品的品质因此将难以保证。用不那么学院气的话来说,就是谁知道键盘后面是阿猫还是阿狗?猫爱吃鱼狗想吃肉,都提出要求来势必众口难调。这个问题目前的解决方式是“遴选之后的民主集中制”,也就是由剧组工作人员收集所有的意见,选出其中逻辑严密又创意新鲜的,做成表格放在论坛上,让大家投票决定。当参与提交意见与投票的样本足够多时,最终满足大多数人意愿的情节往往就会带有相当浓厚的主流文化色彩——从这个角度说,它甚至还是一个心理实验室。
另一种观点是“真正的艺术品永远带有艺术家个人的强烈印记,而不会集体创作的结晶”,有评论家指出,海量意见参与的创作过程就决定了“网剧”只是一种娱乐模式,而不可能成为艺术。“媾和太多思维的结果,必然是混乱、平庸、个性缺失、面目模糊”,它的出现是这个时代“娱乐至死”的标志之一,与近年来流行的综艺节目观众参与环节、以及“超女”海选投票在本质上没有差别。
然而相对的,也有现代艺术家指出,被符号化的大众的实时参与这一过程本身,就是网络时代的一种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