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对人类生存问题的回答
(2017-04-12 00:18:23)分类: 大学之道 |
——《爱的艺术》导读分享
《爱的艺术》一书是美籍德国犹太心理学家埃利希·弗洛姆(1900年3月——1980年3月)于1956年完成并出版的一部代表作。以李健鸣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7月第1版的《爱的艺术》为例,全书共计才9万余字。但正是这样一本小册子,在出版伊始就在心理学界引发了一场大讨论。尤其是对于年轻男女读者来说,一直到今天,这本书仍是一个重大的惊喜与发现。
除去简短的前言,全书仅四章,第一章开门见山地提出核心问题:“爱是一门艺术吗?”,第二章阐述了“爱情的理论”,第三章则分析了“爱情及其在当代西方社会的衰亡”,第四章提纲挈领地讨论了“爱的实践”的方式与途径。用弗洛姆在前言当中的话来说,“这本书必定会使所有期望从这本书得到掌握爱的艺术秘诀的读者大失所望”。的确,纵览全书,这本书并非直接指导人们如何实践爱情,如何掌握爱的艺术。恰恰相反,其中更多的是爱情的理论。实际上,这本书虽名为“爱的艺术”,但是,更多的却是在讨论分析爱的概念以及本质内涵与外延。至于爱的实践,或者说爱的艺术,则是“我却没有找到圆满的解决办法”的。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本书只是提出了一些爱的理论和现实的困境问题,分析阐述了爱的概念以及本质内涵与外延,都是一些爱的前提和基础,至于具体的“爱的艺术”,则是需要读者在洞悉了爱的本质之后自己去实践、体悟和创造的。
爱,切不可盲目地实践;爱,也不是简单的肉体结合或两情相悦。爱,需要理论,它更是一门艺术。正如弗洛姆在第一章中提醒年轻人在涉足爱情之前先要思考的三个问题,或者需要厘清的三个关系:一是“爱”与“被爱”的关系问题,二是“爱的对象”与“爱的能力”的关系问题,三是“爱”与“爱上”的关系问题。而在谈到如何实现爱的艺术的过程中,他归纳了三个步骤:一是理论的掌握,二是行为的实践,三是艺术的追求。爱情可以有意识、有计划、有途径地去学吗?爱可以学会吗?如何在爱当中实现人的价值?这些问题都是与“爱是一种感觉”、“爱是性的冲动”、“爱是找一个对的人”、“爱可以排除寂寞”等简单粗暴问题的针锋相对。
本书非常适合渴望和追求爱情的年轻人读,因为它虽有理论的深度,但是读起来却浅显易懂,弗洛姆自己也强调,“为了使这一问题不再复杂化,我努力在这本书里避免使用专业词汇,同时也尽量不援引别的资料。”这也是我们本期读书会推荐的理由。
在第二章当中,弗洛姆认为,爱是对人类生存问题的回答,是对人的认识从而进一步对世界的认识,而非简单地两者之间的关系或结合。尤其是具体分析了“爱与孤寂感”和“爱的要素”两个问题。弗洛姆认为“孤寂感是每种恐惧的根源”,而孤寂感则来源于人与人之间的“区别与距离”。他以《圣经》当中亚当和夏娃的故事为例,他认为亚当和夏娃在吃了善恶树上的果子之后,并非是因为发现彼此是赤身裸体而感到羞愧害怕,而是“男女在意识到自己和对方之后,也就意识到了他俩之间的区别与距离,知道他俩属于不同的性别。……所以他俩就互相陌生起来,因为他们还没有学会去爱对方。”“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而又没有通过爱情去达到新的结合,这就是羞愧的根源,同时也是负罪和恐惧的根源。”
那么,如何来摆脱孤寂感呢?弗洛姆罗列了以下几种方式:一是纵欲;二是与他人保持统一性;三是创造性的劳动;四是在爱中实现人与人的统一。当然,对于前三者,作者是持否定态度的。因为通过纵欲来消除孤寂感,是强烈而短暂的;它需要整个人包括身心都投入进去,成本太高;而且需要不断地机械重复,这是早就被现代社会主流抛弃的方法。与他人或者团体保持统一性虽然仍然是今日人们克服孤寂感的最常用办法,但是以抹杀人的独立性和个性为前提的,是不尊重个体的表现,人们往往容易因此而迷失自我,人容易被异化,成为一种工具,而非康德所说的“目标”。创造性的劳动所达到的不是人与人之间的统一,而是人与物或社会之间的统一,而且适应面相对较窄,人也容易被异化成工具或者流水线或者程序。在爱中实现人与人的统一,是弗洛姆提倡的,也是他所谓的“对人类存在问题的真正的和全面的回答”。在爱中实现人与人的统一是内在的、理性的和创造性的。成熟的爱情“就是在保留自己完整性和独立性的条件下,也就是保持自己个性的条件下与他人合二为一。……爱情可以使人克服孤寂感和与世隔绝感,但同时又保持自己的完整性和本来面貌。”然而,克服孤寂感的最高级的境界则是:“通过完全彻底地脱离周围世界,以至于不再感到与世隔绝,他对彻底孤独的恐惧感才会得到克服——因为他与之隔绝的世界从他的生活中消失了。”简单地说,就是,摆脱孤寂感并不是向外融入外部世界——这往往只是表象上的摆脱孤寂,而是要向内部世界做更深入的理解与适应,乃至享受。只有学会享受孤寂,孤独,才是真正摆脱了孤寂和孤独。
这样的爱情是一种“积极的活动”。“积极的活动”的一个意义是“为了达到外部的目的而付出努力”,这实际上是一种消极。真正的“积极的活动”的意义是“运用人的蕴藏在内部的力量,不管是否达到外部的变化。”用斯宾诺莎的意思来理解,就是“美德和控制自己是一回事”,积极就是控制情绪,而消极则是被情绪控制。
那么爱情作为一种“积极的活动”,它包括哪些因素呢?弗洛姆也罗列了五种:首先是给,其次是关心,再次是责任心,接着是尊重,最后是认识。弗洛姆说,“爱情首先是给而不是得”,“给”是“力量的最高表现,恰恰是通过给,我才能体验我的力量,我的富裕,我的活力。”真正的“给”是自信的体现。“不是说拥有财物的人是富裕的,而是说给予他人东西的人才是富裕者。”
当然,“给”既取决于人的实际财产,也取决于人的性格本质。“给”的范畴不仅是物质的,也是人与人之间的。“他应该把他内心具有生命力的东西给予别人。”不愿意“给”的人,其实是“害怕献出自己,害怕去爱”,同时也害怕别人爱他。弗洛姆还设定了“给”的“先决条件是给的人不应该把对方看作是他帮助的对象,而应该同对方建立一种真正的、创造性的紧密关系。”因为,“他给并不是为了得,但是通过给,不可避免地会在对方身上唤起某种生命力的东西。因此,他的给同时也包括了使接受者也成为一个给的人,而双方都会因为唤醒了内心的某种生命力而充满快乐。”在真正的“给”之外,弗洛姆还例举了另外三种“给”的误解:一是出于被迫无奈的牺牲,二是出于利益交换的牺牲,三是出于虚荣心和欲望的牺牲。
真正的“给”,与爱情的其他几个因素是相辅相成,相互依赖的。只有“认识”对方,才能“尊重”对方,只有“尊重”对方,才能对对方产生“责任心”,有了“责任心”之后,才会去“关心”对方,“关心”对方,才会愿意真正地“给”对方。
当然,这五个因素也各有侧重的价值和意义:“给”,让人自信,真爱让人无所畏惧,乐于奉献。“关心”是一种主动积极的“关心”,“爱情是对生命以及我们所爱之物生长的积极的关心”,因此,真爱必定是积极的,或让人积极。“责任心”使人有成就感,使人有价值感。“责任心”不是一种义务,它是一种自觉,自愿。“‘有责任’意味着有能力并准备对这些愿望基于回答。”有了“尊重”,才不至于使“责任心”变成“控制别人和奴役别人”,“尊重”是自己独立,也让别人独立,在这里,尊重的本意即是自由。出于真爱的“尊重”能让我们正确地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建立和谐人际关系。而“认识”是一个基础,没有“认识”,就没有“尊重”,“如果不以了解为基础,关心和责任心都会是盲目的……”。真正的爱情能够让我们去认识人,包括自己,从而进一步认识世界。
在第二章的接下来,弗洛姆分析了“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并认为这种“爱”是成熟的爱的基础。一个人在孩童时期和父母之间的爱,会影响他进入成年之后的爱。
婴儿最初和母亲的关系更加紧密,一方面是因为婴儿还不能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以及他身体之外的世界存在,他把母亲等同于他所有的需要:温暖、食物和安全感。另一方面是因为母爱是无条件的,是一种本能。也正因为如此,母爱是一种消极的体验,因为一个孩子什么都不做就可以赢得母爱。这种消极体验会使孩子对母亲过度依赖,而放弃自己的努力。走向极端就是被溺爱。因此,孩子在十岁之前的主要问题是被爱,无条件地被人爱,只知道索取,而不会主动付出。而母爱恰恰满足了他这一需要。母爱的作用是给予孩子安全感,一方面是关心他的成长,维护他的生命,另一方面则是培养孩子对生活的乐观态度,要给孩子一种“诞生在这个世界多么美好”的感受。“母亲要赋予孩子对生活的爱,而不仅仅是活下来的愿望。” 六岁之后,孩子就需要父亲的权威和引导,这时候开始,孩子同父亲的关系开始重要起来。在这个转变过程中,母亲应该希望并允许孩子独立并脱离自己。父亲的责任是指导孩子正视他将来会遇到的种种困难,教育孩子,并向孩子指出通往世界的道路。母亲把良知建立在孩子自己爱的能力上,而父亲则把良知建立在孩子自己的理智和判断力上。但是父爱是有条件的,“父亲的原则是:‘我爱你,因为你符合我的要求,因为你履行你的职责,因为你同我相像。’”从这个角度而言,父爱是积极的,因为他鼓励孩子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得父爱,并学会承担,有责任心。因此,“父爱应该使孩子对自身的力量和能力产生越来越大的自信心,最后能使孩子成为自己的主人,从而能够脱离父亲的权威。”和母亲不能溺爱、阻止孩子独立并脱离自己从而产生消极的一面使得孩子不够独立并失去自我判断力一样,父亲的爱应该受一定原则的支配并提出一定的要求,应该是宽容的、耐心的、规范的,而不是咄咄逼人和专横的,不能控制、压迫孩子。否则孩子会变得严厉苛刻且没有人性。“一个成熟的人最终能够达到他既是自己的母亲,又是自己父亲的高度。他发展了一个母亲的良知,又发展了一个父亲的良知。……成熟的人使自己同母亲和父亲的外部形象脱离,却在内心建立起这两个形象。”
正常健康的人应该是这样:“人从同母亲的紧密关系发展到同父亲的紧密关系,最后达到综合,这就是人的灵魂健康和达到成熟的基础。”否则,就会导致神经机能疾病。一个孩子既需要母爱,但又不能总是沉溺在母爱之中;既需要父爱,但是又不能总是受控于父爱。必须在适当的时候学会独立。从“被爱”发展到“爱”,从“索取”发展到“付出”,从爱的被创造者发展成为爱的创造者。
在第二章的第(三)部分“爱的对象”中,弗洛姆首先强调“爱首先不是同某个人的关系,而更多的是一种态度,性格上的一种倾向。”也就是前面提到过的爱不仅是需要寻找合适的对象,更需要锻炼爱的能力。之后,他就着重分析了博爱、母爱、性爱、自爱和神爱等五种爱。
博爱是“对所有的人都有一种责任,关心、尊重和了解他人,也就是愿意提高其他人的生活情趣。”要做到博爱,就不能只看到人事物的表象,不能只看到差别,而是要看到本质,看到共性。“一切爱的形式都以博爱为基础。”“只有当我爱那些与我个人利益无关的人时,我的爱情才开始发展。”
母爱是毫无保留的爱,前面提到过:母爱的作用是给予孩子安全感,一方面是关心他的成长,维护他的生命,另一方面则是培养孩子对生活的乐观态度,要给孩子一种“诞生在这个世界多么美好”的感受。“母亲要赋予孩子对生活的爱,而不仅仅是活下来的愿望。”因此,弗洛姆用《圣经》中的比喻,“乳汁象征母爱的第一个方面,象征对生命的关心和肯定。而蜂蜜则是象征生活的甘美,象征对生活的爱和活在世上的幸福。”但孩子长大就必须脱离母爱,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独立的生命。“母亲的真正本质在于关心孩子的成长,也就意味着关心母亲和孩子的分离。”并且在分离之后继续爱孩子。
性爱具有独占性,这种爱是专一的。真正的性爱具备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我从我生命的本质出发去爱对方,并且体验对方的本质。”真正的性爱是长久专一的,而不是短暂的共鸣和共情,更不是一种发泄。真爱必定能够引发性爱,但是性爱不一定会引发真爱。“爱一个人不仅仅是一种强烈的感情——而且也是一项决定,一种判断,一种诺言。”这决定、判断和诺言,就是性爱。“如果爱情仅仅是一种感情,那爱一辈子的诺言就没有基础。一种感情容易产生,但也许很快就回消失。如果我的爱光是感情,而不同时又是一种判断和一项决定的话,我如何才能肯定我们会永远保持相爱呢?”
自爱,不等同于自恋,更不等于利己。自恋是爱的初级阶段,相当于渴望被爱。利己是自私,利己者无法从内部爱自己,所以只能从外部来利己,以得到弥补。利己者没有爱别人的能力,也没有爱自己的能力。“我们的感情和态度的对象不仅是其他人,也包括我们自己。……一切有能力爱别人的人必定也爱自己。”而且,人在爱别人之前,应该先爱自己。爱自己,了解自己,关心自己,尊重自己,对自己负责,才能去爱别人。所以,父母应该先爱自己,给孩子树立爱的榜样,然后再去爱孩子。
神爱,是对神的爱。对神的爱其实就是对人的爱的最高境界。因为“神的特殊意义往往取决于什么是人认为的至善至美。”因此,神性就是最高级纯粹的人性。爱神即是爱自己。“爱神就意味着努力达到爱的全部能力,努力在我们的内心实现神。”
该书第三章主要归纳了爱情及其在当代西方社会的衰亡,先是总结了当时西方社会关于爱情的几种错误观念:一是价值交换,将人与爱情等同于商品,人被异化了;二是结伴行为,双方相敬如宾却不是真爱,“两个人结成用以反对全世界的同盟,却把这种两个人的自私看作是爱情和信赖。”三是性满足,认为爱情是性满足的表现和结果。弗洛姆认为这三种观点是西方社会中爱情衰亡的表现。之后,作者还例举了三种假爱情:一是偶像化的爱情,二是多愁善感的爱情,三是投射式的爱情。通过对西方社会中爱情衰亡的总结和分析,弗洛姆再次强调了什么是真爱:“爱情只能产生于这样两个人之间,这两个人都从他们生存的圈子里跳出来并相互结合,同时他们每个人都又能脱离自我中心去体验自己。”同时,又去体验对方。“爱情的存在只有一个证明:那就是双方联系的深度和每个所爱之人身上的活力和生命力。”
本书最后一章标题为“爱的实践”,然后,正如弗洛姆所说,“讨论爱情的实践问题只能是讨论进行实践的先决条件,也就是实践的最初步骤。而达到目的的最终步骤都得由每个人自己去做出,所以讨论的范畴只限于最初步骤。”
爱的实践艺术和其他任何一门艺术都需要以下四个必备条件:一是纪律,即过一种有规划有秩序的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会自律,而不是他律。二是集中,要能专注于做某一件事情,也就是专一,不朝三暮四;要学会独处,学会孤独,避免无聊的人和无聊的事,提高效率;要学会倾听,学会观察,尊重别人;要有清醒的认识,无论是对身理还是心理亦或是灵魂。三是耐心,要持久永恒,学会慢节奏生活,合理有效地管理和利用时间。不要急于直接进入主题,不要急于直接学会一门艺术,而是间接地学习领悟。处理好“有用”和“无用”的关系。四是兴趣,要追求事物的意义,关注事物之间的联系。除了四个必备(一般)条件之外,爱的实践艺术还需要四个特殊条件:一是克服自恋,能够理性客观地思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刻保持谦恭的态度,不急功近利。“有无客观性和理智是学会爱的艺术的一个关键性条件。”二是信仰,信仰是一个人成熟的标志,是爱情的基础。“合理的信仰是扎根于自己思想和感情体验的一种坚定的信念……合理的信仰牢牢扎根于创造性的智力和情感的积极活动。” 而这种信仰是以认识人的本质为基础的。要自信并相信他人,相信自己的爱情,相信自己爱的能力,并相信这种爱情和爱的能力能够唤起别人的爱。信仰的产生还需要勇气,这种勇气就是学习,弗洛姆说:“我深信,每一个愿意学习的人一定会像孩子学走路一样使自己获得信仰。”所以,我认为,爱是一种信仰,是基于信仰的活动。爱是基于理性思考的创造性活动。三是积极的活动,这在之前已经提到,既包括积极的行动,也包括积极的态度,积极的灵魂。四是博爱。“要使人具备爱的能力,就一定要把人的发展看作是社会发展的目标”,而不是工具。也正如马克思所说,当个人的全面发展成为所有人的全面发展的条件时,爱情才会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态度。
纵观弗洛姆的关于爱情的理论,他告诉我们:“爱首先不是同某个人的关系,而更多的是一种态度,性格上的一种倾向。”爱情是在认识人进而认识这个世界的基础上,“对人类生存问题的回答”。排斥爱情的发展就是排斥社会的发展,并将最终导致社会的衰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