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9日,近60岁的吴某在花都区某山村景区河道旁的杨梅树上采摘杨梅时,由于树枝枯烂断裂,吴某从树上跌落,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吴某亲属将景区告上法庭,索赔60余万。经审理,花都法院酌情认定被告承担5%的责任,某山村村委会向吴某亲属赔偿45096.17元。(广州日报)
明明是擅自采摘景区内的杨梅,并且是用攀爬杨梅树的这种危险方式进行,这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吴某之死固然不幸,但也真的是咎由自取,也当自行担责。因此,吴某家人将景区告上法庭并索赔,也就很不可理喻,以至于有网友言称:这又是坏人变老了……
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年,在我们的身边的确发生了太多类似的事情。最典型的莫过于那些搀扶摔倒老人而被讹诈的事情,还有老人在公交车上强行索要座位,甚至坐在女孩腿上、抢公交司机手中的方向盘,还有广场舞大妈们各种扰民之举等。用少数的个体去指称大多数的群体,甚至给他们贴上不好的标签,显然不该。但此类事情一再发生,还是让人齿冷心寒。
具体到本案中,吴某爬树摘杨梅的事的确失当,但也未必就是“坏人”。更何况,具体到一些细节上,尤其是景区在安全防范措施上的缺乏(没有现场管理,也没有竖立相应的警示告知)、相关应急救助机制的缺乏(设立医务室、配备医务人员、制定各项应急预案等),作为景区的管理方、当地村委会也应当承担对应的责任。因此,花都区法院的判决似乎有悖常情,却是合乎法理。
在笔者看来,此事背后更值得反思的其实并不只是吴某的失当之举,也非法院的合法判决,而是吴某亲属所提起的诉讼。起诉并索赔,这固然是他们的权利,但行使这种权利是否也要考虑可能的负面影响?类似“坏人变老”的思维一旦被固化,到头来受损的或许也有自己。须知: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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