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凌晨,沈阳小贩夏俊峰妻子@沈阳张晶在其微博称:“法院来人,送达家属最后一次会见夏俊峰通知,正赶去看守所见其最后一面。”
对相关法律有所了解的人,恐怕不难猜知,这“最后的一面”,意味着什么!尽管,官方尚未发布最新、最确切的消息,但这“最后的一面”若是真的指最高院最终核准对夏俊峰的死刑,这不仅是夏俊峰及其家人的噩耗,对更多的关心本案的人而言,也是一个极悲伤的消息!
夏俊峰的儿子很喜欢画画,也很有天份。他画过的一幅画叫做“太阳快出来吧”,画面中,一个孩子站在山顶,面朝太阳,一轮红日正自东方跃出,红日的周围,似乎有一片的海,波浪正汹涌。又似乎有两只手,想要掩盖太阳的容颜……
孩子的内心,究竟在这幅画中呈现出什么?不同的人,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解答。但对于这个孩子而言,家庭、父亲才是他的全部。其实,阳光也应该能照在夏俊峰身上,尽管,在此之前,他只是个普通的男人、卑微的小贩;尽管,在此之前,他曾经是个被当地法院一审、二审皆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尽管,在此之前,他曾真的杀过人,而被杀的两个人也可能是孩子的父亲、妻子的丈夫……但这并不必然意味着他就真的该死!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任何人的生命被合法地剥夺,都不能背离这神圣的司法准则。而刑事案件的审理,所追求的也是程序与实体的双重正义。夏俊峰的确是“杀”了人,但他为何会杀人,这是问题的关键,也是本案最大的争议所在。
对此,夏俊峰一方认为,其之所以会“杀”人,是因为遭受了城管的殴打,所以是一种正当防卫。可法院最终的认定,却排除了此节,认为并不存在所谓的殴打。但在另一面,夏俊峰的妻子张晶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当时我在场,还有好多人都在现场看到了夏俊峰挨打。我们找了6个证人证明夏俊峰被打了,这些证人都愿意到法庭作证,但是没有获准出庭。”在法官宣读判决书后,夏俊峰高喊:“不服,他们乱说。”
两造争执,便该由证据说话。当地法院为何会有如此认识,或许有相应的证据。但正如“理越辨越明”,当地法院既然可以得出如此确定的结论,为何又不允许那几个证人出庭呢?反过来说,若是当地法院如此果断地拒绝,是否意味着他们在事实的认定上可能存在疑问呢?而根据刑法的相关原则,疑罪是要从无的!那么,为夏俊峰呐喊,就不是什么同情、鼓噪,而是为真正的法治精神呐喊,这恐怕也是许多人关注本案的根本原因!
阳光也应该照在夏俊峰身上,在这个风起的初秋,纵然只是一丝一缕的阳光,也一定会给那个叫做夏俊峰的男人带去一丝的温暖。但若是连最末的一缕阳光都不能照在夏俊峰身上,是伤了他,恐怕也是在一定程度上伤了我们,伤了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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