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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逐乞丐,无耻至极

(2012-08-28 21:25:39)
标签:

佛山

乞丐

乞讨

驱逐

城市

杂谈

分类: 评论
    8月10日,广东佛山出台《佛山市城市容貌标准》,禁止乞丐在公共场所出没。工作人员称乞讨属于“不文明”现象,有损城市形象。专家表示太要面子会显得城市管理缺乏人情味,并指规定的可行性和合法性上还有存疑之处。(西部网消息)
    前段时间,上海一派出所的官方微博曾发布一则所谓的“乞讨排行榜”,用“排名”的方式,将那些经常在地铁中乞讨的人变相“示众”,这不仅是对那些乞讨者人格尊严的羞辱,也暴露了执法者自身的冷漠、无情。不过,相对于这种玩噱头的“排名”,广东佛山直接驱逐乞丐的做法,就不只是冷漠、无情,而是无耻至极了!
    首先,纵然他们是乞丐,从事着并不光彩的“营生”。纵然他们褴褛的衣衫和身上的味道,影响了所谓的“市容”、“形象”。甚至,在众多的乞丐当中,也不乏作奸犯科之辈。但请不要忘了,他们也是我们的同胞。除了那些违法犯罪之人,相对于常人而言,绝大多数的乞丐都是弱势群体。一个社会,若是不能包容、正视他们的存在,就一定不是一个文明的社会!仅此一点,佛山当地还好意思再谈文明?
    其次,从法律的层面,国家并没有任何法律明确禁止成年人乞讨。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就可以乞讨。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就可以出现在任何开放的公共场所。换句话说,所谓的“乞讨”,不仅可以是他们的生活态度,也是他们的一种天然权利。禁止乞丐进入公共场所,驱逐乞丐,显然是对这种权利的侵害。
    第三,从社会的角度,除了部分人是因为好逸恶劳、好吃懒做而选择行乞生活,更多的人,尤其那些身体有残疾、缺乏劳动能力及年纪大的人,他们之所以选择乞讨,大抵是因为生活的艰难。或者弱无所依,或者老无所依。换句话说,如果政府真的觉得乞讨不“文明”,并希望减少乞丐,真正该做的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让那些老弱孤独残废者皆有所养。否则的话,粗暴地驱逐乞丐,不过是无耻地“掩耳盗铃”罢了。
    其实,一座城市,并非只有漂亮的“面子”,也应当有各式各样的“里子”。在鳞次栉比的高楼背后,也会有棚户区里的阴暗、局促;在衣冠楚楚的白领身后,也可以有衣衫不整的小贩、脚夫。不同的人,来自不同地方的人,从事不同工作的人,过着不同生活的人,共同来到这里,一起工作,一起生活,这才有了城市。
    因此,一座有生机的城市,不只属于那些“成功人士”,也不只属于那些世代居于此的“当地人”,更不只属于“政府”,而是属于每一个来到,或者驻足于此的人,这当然也包括那些乞丐。事实上,即使是乞丐,只要他们在当地有些许的消费,也就成了当地的纳税人。更何况,对于那些身体残疾、老无所养的人而言,“乞讨”还是他们谋生的手段。甚至,对一些处于人生低谷、困境中的人而言,今天的“乞讨”,未必不是明天的一种“蛰伏”。谁能忍心、谁又可以驱逐他们,剥夺他们这卑微的生活权利?
    佛山当地应该知道,正是更多人的努力,才促进了城市的发展。而城市的包容,又照顾了更多人的生活与发展。这样的城市,才是真实的城市,才是有生命力的城市,才是有人情味的城市。对此,不知佛山当地是否还记得当初的“小悦悦”之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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