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劳工组织到富士康“调查”啥
(2012-02-19 20: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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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权益
美国劳工组织
富士康深圳工厂
工作机会
环球网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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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是一则很讽刺的新闻,当我们在安理会对叙利亚问题说“不”的时候,美国的劳工组织竟然可以到中国来进行所谓的“审查”。尽管,这样的“审查”似乎与主权无关,但让外国的劳工组织审查中国的“劳工”问题,怎么看,都不是那个味……
媒体报道,劳工监督机构——美国公平劳工协会(FLA)近日前往苹果公司供应商富士康在中国大陆深圳的分厂,并对该厂区工人的劳工等情况进行审查。该组织负责人宣布,富士康在深圳的工厂存在“大量问题”需要予以解决。(环球网消息)
富士康的“问题”,并不难理解。此前,这家拥有数以百万计的员工、全球最大的电子产业专业制造商,其在大陆的工厂曾连续曝出员工跳楼自杀的丑闻,也曾有过公司管理层随意打骂工人等的负面新闻,并一度引发社会的广泛质疑。当然,这背后的原因,就在于企业对员工权益的轻视,甚至伤害。
由此可见,美国劳工组织并非闲得蛋疼,也不是吃饱了撑得。事实上,他们也的确在富士康深圳工厂发现了“大量问题”。尽管,媒体并未披露这些问题的详情。但可以预料的是,富士康在劳工权益保护上,依旧存在着相当的问题。
有一种普遍的论调:富士康做的已经相当不错了——标准的工厂施舍,较完善的员工生活设施,极具竞争力的工资水平,较齐全的福利待遇,稳定的工作机会、有效的晋升空间等等。甚至,富士康还给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工作机会。所以,富士康不应该被过多地指责……
的确,这些内容,横向比较,富士康已经是很不错的了!这其实也可以从富士康各工厂一直能招到员工,并且还有很多的求职者以进入富士康工作为目标中得到验证。但问题是,这些内容,真的就符合国际上关于劳工权益保护的要求么?
暂且放下劳工权益中“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权”、“罢工权”、“就业歧视”等内容,仅从劳工权利中最基本、简单的“工作条件”和“给予劳动者的待遇”来看,富士康做的并不够好。包括对员工机械的管理、长时间的加班、相对于员工实际劳动付出的较低工资水平等。
笔者并未做过富士康管理及薪酬体系的研究,但劳工待遇和权益被长期压低(我们所谓的“世界工厂”之名,很大程度上就是以廉价的劳动力为基础,而这,显然是对劳工的过度盘剥)却是不争的事实。苛刻、甚至恶劣的劳动环境,极低的劳动报酬,广大劳工的“牺牲”,为企业主、社会、政府贡献了大量的财富。反面的例证,近年来,国家、各地方政府不断提高所谓的“最低工资”,不断出现的“用工荒”,实际上,这也是劳工权利意识觉醒,对自身权益重视、追求合理报酬的必然结果。
其实,关于劳工权益保护问题,并非是大家“比烂”,即大家都存在问题,只要比更“烂”的企业好,就不该被指责了。而是真正以人为本,尊重劳工权益为先。而像富士康这样的大企业,当然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应当成为社会的典范。
当然,在劳工权益保护这一问题上,并非简单的非黑即白的概念。劳工与资方的利益既“矛盾”,更是“统一”的。而这除了企业自身的担当,更需要政府能够摆正位置,以涉及劳工权益保护的法律为基础,以提升劳工社会待遇的政策为导向,特别是通过税收等杠杆,平衡劳资双方利益,既让企业有所发展,也能让劳工的付出能够得到相应的回报。
所以,美国劳工组织到富士康“调查”啥,得出怎样的报告,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样的调查,能够给我们的企业、政府提个醒,也是给国内的广大劳动者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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