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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云南曲靖“铬渣村”村民去法院起诉索赔
(2011-08-18 17:22:50)
标签:
云南
曲靖
铬渣村
污染
索赔
云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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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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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关调查报告陆续公布后,网传的云南曲靖“非法倾倒铬渣”事件看似告一段落。然而,网民有关质疑并没有停息,他们不断发出疑问:危险铬渣到底已经存放了多少年?“癌症村”情况是否属实?危险品到底该如何监管?(新华网消息)
对于发生在云南曲靖的这起因企业非法倾倒铬渣而污染环境、影响公共健康安全的这件事,尽管还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但可以肯定的是:若非那些不断死去的“牲口”引起村民的重视,若非媒体的持续关注,此事还不知道会持续到什么时候——不知道还会有多少的铬渣被继续随意、非法倾倒,不知道还会有多少被污染的水会流到不同地区、进入不同百姓的生活中,不知道还会有多少牲口被害死、草木被枯死,更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人的健康受到怎样的危害……
“不知道”这三个字,说起来很轻松,但在这样的公共环境事故面前,“不知道”的背后,其实是沉重的代价。对无辜百姓而言,“不知道”的话,会让他们付出身体健康受损、牲口死亡、庄稼枯死等的代价;对企业而言,“不知道”就意味着是故意排污,不仅破坏环境,还影响他人健康,不仅是道德的沦丧,还有可能涉嫌犯罪;对政府监管机构而言,“不知道”则代表着其严重失责!
任何事故,都需要真相。这既是为了查清问题,给予受害方一个“说法”,也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更是为了分清“责任”。这种“责任”,既包括肇事方的责任,也要包括监管者失责的责任。
但云南曲靖这里的调查,基本上还是有政府主导。遗憾的是,在监管失责问题上,地方政府应该负主要责任!自己查自己,或者老子查儿子,能查出怎样的真相?事实上,“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这堆庞大的剧毒工业废料铬渣已经在南盘江边堆放了8年以上。而如果从1989年该化工厂开始生产算起,这里堆放铬渣已22年。”如此随意地剧毒工业废料的处置,历22年而“无人知”,当地政府还有脸再调查么?
因此,与其望穿秋水地等当地政府的“自查自纠”,还不如建议云南曲靖“靖铬渣村”村民直接去法院起诉索赔:既向排污企业索赔,也要追究当地政府监管失责之责任。
当然,考虑到基层法院与当地政府的千丝万缕之联系,特别提醒当地村民,如果对法院的判决不满,应该坚持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最好能将此“诉”之声传递到云南高院那里——要知道,他们的司法文明已领先我们十年,应该会更好地阐述司法公正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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