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党”、“对不起国家”、“对不起家人”,这差不多是所有贪官落网受审时的惯用言语。至于他们最对不起的“人民”,却并不常说。更有甚者,还有贪官会认为“对得起人民”。
广东茂名市原市长杨光亮就是这样的贪官。这位涉嫌受贿人民币1048余万元、港币200万元,涉案不明来源财产折合人民币3464万余元、欧元2.4万元的巨贪,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时,就说出了这样的一番话:“虽然我犯罪了,但是,我还是对得起茂名人民的,毕竟这么多年我的工作还是尽心尽力的,也为茂名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付出了自己的心血。”
明明是大贪官,杨前市长何以敢言“对得起茂名人民”?
杨前市长的结论,显然是得自其在位时的“努力”。一则,其自认工作很用心,真的付出了许多心血;二则,其自认自己的工作,真的推动了茂名经济的发展。但问题是,即便杨前市长所自认的东西都成立、都是真实的,但这些东西原本就是市长的起码职责。食人俸禄,当忠人之事。为官一任,须造福一方。如果连自己的本职工作都做不好,如果不能带动地方的发展,那还要你这个市长做什么?要知道,在市长这个位置上,你们所得到很多,而这些,是来自人民。
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当成奉献,这样的错误思维并非杨前市长独享。翻开报纸、打开电视,一个又一个的“典型”,莫不如此!
当然,“先进者”值得肯定,但现代社会,对于官员、公务员最好的肯定便是让其继续在相关岗位上工作,继续享受相关待遇。而真正该关注的,却应该是那些“后进者”,是要将他们逐出相关岗位,是“不能者”当下。无论如何,纳税人绝不希望自己的辛苦钱被白白糟蹋。
遗憾的是,我们总是喜欢关注前者,并逐渐将这种扭曲的思维固化,以至于深入几乎所有官员、甚至公务员的心中,还形成共识:只要自己认真做事了,就是造福人民,就是好官、好同志,就应该得到更多。
人总是有欲望的,当官员、公务员职责感萎缩、奉献感膨胀时,自然而然地会心态失衡。再恰逢“拜金”、“物质至上”等物欲思想的泛滥,法律与制度的漏洞,就很容易催化出官员、公务员的“索取”行动,先期表现为官员、公务员的各种“卡”、“拿”、“要”、“占”行为,像什么“公务员小区”、“小金库”、“花样繁多的福利”等等。等到他们的手伸习惯了,把这一切当成理所应当,突破法律的底线,变成贪腐分子,就几乎成为一种必然。
由此可见,对于反腐,除了要扎紧法律、制度的篱笆,加强个人信仰、道德的教育,也应该注意到这种扭曲的思维。否则的话,一定会有更多的官员、公务人员“前腐后继”。
毕竟,这种扭曲的思维,给了他们“理直气壮”的腐败理由与底气——我是有功劳的,当然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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