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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烟花爆竹”,谁做主?

(2011-02-18 21:39:18)
标签:

文化里

烟花爆竹

燃放

陋习

万籁俱静

分类: 杂谈

    昨天是元宵节,照例,入夜后,四下里便爆竹声声、烟花灿烂……

    燃放烟花爆竹,表达吉祥喜庆之意,历来是一种传统。不过,对于这样的东西,近年来,一直有一种声音,表示抗议。但云:此皆陋习也,当禁止之。并且甲乙丙丁若开中药铺,罗列出许多理由。有道理么?自然有道理。比如浪费、污染、还有可能引发火灾、伤人……更有甚者,言此为民族传统之糟粕,当成封建迷信思想之流毒,当成国民品性之污垢。有道理么?似乎也有。毕竟,燃放烟花爆竹的背后,也免不了有人冀此求神求福,颇有装神弄鬼之意。也有人暴富后的显摆、烧包之意。

    可正如一枚硬币,不仅有正反面,还有侧面。燃放烟花爆竹,当然也有多面性。事实上,世间的一切事物,皆难有绝对。不同的人,不同的立场,不同的角度,都有可能得出迥异的看法。

    再回过头来看燃放烟花爆竹之事,诚然,燃放烟花爆竹,会带来或诱发许多问题。但从另一方面来看,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是我们的民俗、传统,也是一种文化,一种情感。

    一般而言,燃放烟花爆竹之时,除了节庆之日,基本上都是喜庆之时。多年以来,人们都是借助这声声爆竹、灿烂烟花来表达那种欣喜、吉祥,寄托美好祝愿。尽管现代社会,科技的进步,使得人们有很多种方式来表达这种情感、祝愿。但民族的、传统的,恐怕还是非烟花爆竹莫属。试想,如果新年之时,万籁俱静,没有烟花、没有爆竹,会是怎样的新年?

    可以说,恰如“爆竹一声大地春”,这爆竹与烟花,经历史之沉淀,也早已嵌进我们的文化里,更融进了我们的情感世界。

    不仅如此,若是从经济的角度而言,烟花爆竹之存在,也早已形成一套完整的产业链,成为社会经济的一部分,成为无数人生存、发展的重要手段。只要我们的法律没有禁止,就不该剥夺这样的经济存在。

    再则,燃放烟花爆竹也并非我们的“陋习”。放眼世界,举凡重大节庆活动,皆会有盛大的烟花表演,文化与艺术,欢乐与吉祥,都能在这灿烂的烟花中呈现。对此,我们能说这是一种“陋习”,当禁之么?

    更深一层,燃放烟花爆竹,实际上已成为公民的一种个人权利。放与不放,怎么放,除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否则的话,当然悉由尊便,自然是“我的烟花爆竹”我做主。

     可即便如此,燃放“烟花爆竹”这些许事,还是成了许多人眼中的“过街老鼠”,必欲先打之而后快。不能说他们的主张全然没有道理,但这样地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还是很值得玩味。实际上,这种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观念,动辄上升到无限高再痛打之的做派,也并非只在燃放烟花爆竹些许事上。如“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灯火明灭,原本只是个人取舍,却变成“是非”问题。再如我们念兹在兹的“德先生”,百多年前,我们便向往之、且奋斗之。但百年后,我们依旧只能“向往之”、且“奋斗之”,个中缘由,除了历史的旧业,恐怕也排除不了这样的心态。瞻前顾后,所思所见的,始终是“德先生”背后所谓不好的东西。于是乎,“德先生”大门常打开,我们却逡巡、徘徊不进来!

    禁止或者不禁止,烟花爆竹其实都在那里,吉祥如意之心愿,辞旧迎新之念想,也在那里。如果想放、喜欢放,那就放吧。如果不喜欢,自然也可以不去燃放。就像吃素的人,可以一辈子吃素,但倘若就此把那些吃肉的人一棍子打死,所为的,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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