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年前的汶川,到今年的玉树,再到日前的舟曲,短短的两年之间,三次巨大的灾难,造成惨重的人员及财产损失。
悲剧一再发生,的确是“老天爷”的不厚道。天灾面前,人力其实很渺小。但对于灾难的发生,特别是那些惨重的后果,倘若我们能多尽“人事”,应该有少一点“伤痛”的可能。
许多事情,不是我们做不到,而是我们没“认真、负责”地去做。这个“疏忽”之间,缺失的是主管者的良心、责任,但究其根源,又何尝不是“敬畏”之心的缺失。
无知者无畏,无畏者则无所不为。无所不为,意味着“不该做的,偏偏做了”、“该做的,偏偏没做”。当这样的巧合达成,“人祸”自然放大“天灾”。而人的敬畏之心,是如何产生的呢?除了严苛的法制与道德等规则的评价,更该是发自内心的感受。
面对灾难,更容易触动人内心的,应该是那些凄惨的场景,那些不尽流淌的悲伤。还记得美国911事件时,触动我们的,并不是灾难发生后的“救援”,也不是什么感人事迹,而是飞机撞向大楼时的那种震撼!又或者印尼大海啸时,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海啸的破坏的,不是当地的“救援”,而是那些尸横遍野、家破人亡的惨像。
可回顾这三次重大自然灾害的前前后后,媒体的报道,更多的是集中于“抗震”或“抗洪”及“救灾”中所涌现出的感人的东西——领导干部舍小家、顾大家的忘我工作,人民子弟兵的辛劳,亿万国人的爱心涌动,受灾民众的坚强、不屈不挠……
感人的东西,值得宣传,那些事迹,也真的很感人。特别是在当下的社会,这样的东西,应该弘扬。但是,这一切,不是灾难的主旋律。灾难的深处,应该是惨痛的生离死别、是无数人的牺牲、无数家园的被毁……是悲伤、是悲痛……
可对于灾难,对于受灾民众的悲伤与痛苦,除了那一连串的数字外,我们又感受多少?特别是那些主管者又能感受多少?最新的例子,当大连输油管道爆炸大火扑灭后,涉事的石油公司竟然开起了表彰大会!而舟曲的救灾抢险工作继续,云南那边又发生了重大的泥石流事件。
“前车”形成不了“之鉴”,不是我们没有热血,也不是我们没有被“感动”,被“振奋”,而是我们没有对灾害畏惧,没有对生命尊敬!
事实上,那些“感动”,在某一个瞬间,或许可以让人热血沸腾,但也很容易“过去”。但是“悲伤”,驻留在我们心中的时间会更长久——并不是要因此而让国人、主管者忧郁,长时间地沉浸在悲伤中,只是,化悲痛为力量,远胜于化感动为力量。而用时间修复悲伤时,那种对内心的“煎熬”、“挣扎”、“磨砺”,实际上也是对我们的反省、反思,且更能让我们知道敬畏!
对于死亡,陶潜曾说过:“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一个生命的消亡,悲痛大抵是在家人、亲戚、朋友的心中,于身边的更多人,至多一身叹息而已。面对他人的死亡,更“他”的人很容易忘却,也很容易“亦已歌”,死亡尚且如此,更何况那些带着“喜气”的“感动”呢?
灾难过后,共和国的国旗,为普通公民的伤亡而降,那停留在半空中的国旗,所昭示的固然是国家、社会、政府对普通公民生命的尊重,是社会文明的进步表现,但更该表达的,应该是悲伤!只有悲伤,才能让我们真正敬畏。只有敬畏,才能让我们不再那么“轻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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