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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堵报社,何以敢不道歉?

(2010-08-02 12:26:58)
标签:

霸王集团

霸王公司

临时工

二恶烷

遂昌

分类: 评论

    之前一直诧异,明明是做洗发水的,为何搞出个“霸王”的招牌?如今,看了“霸王”集团的表演,才算是有所“悟”了!

    这边厢,因“霸王”集团所主打的中药洗发水被香港媒体曝出含有致癌物二恶烷,进而引发的公众对霸王集团产品的信任、质疑,甚至消费者可能受伤害等事,霸王集团不正面回应,却顾左右而言它。除了用墨鱼战术,将其他洗发水厂商一并拖进来,更是用“国货”、“民族品牌”的概念,企图转移矛盾。而那边厢,霸王集团的又人跑到《每日经济新闻》上海办公室闹事。

    根据京华时报消息:先是围堵报社大门,不让记者和工作人员出入,后又捶打和踢踹报社大门,并直接对上前询问的记者,予以言语攻击和肢体上的推搡。对此,霸王公司曾表态:“如果属实,严惩不怠”。但到了日前,面对事实,该公司公关部经理杨政书却这样表态:“其中一位确实是霸王公司的人,我们尊重事实,尊重公安的调查。”

    从“严惩不怠”,到“这是霸王公司员工的个人行为”,再联想到到此前媒体所提到的,霸王集团首席副执行官沈小笛表示,“公安机关还没有下具体的结论,无法道歉。”如此反复、如此变化,霸王之“霸”,可见一斑!

    其实,对媒体的粗暴干涉,并非“霸王”独家经营的。此前媒体就报道了浙江遂昌警方通缉记者的事情。动用公权力,打压、钳制媒体,这样粗暴的行为,比起霸王的“举动”,当然是有过之无不及了。但即便有高傲且强大的权力做基础,在舆论关注之下,特别是在法治的呼声中,遂昌警方不仅主动撤消对记者的通缉,还主动上京、与报社沟通,向记者道歉!

    可“霸王”就是不“道歉”!仔细品读“霸王”集团的表态,忽然之间,我们恍然大悟!霸王的“个人行为”之言,从逻辑角度上来看,根本经不起推敲。但从国情出发,却是可以找到标尺的,也就难怪霸王取了这样的名字,且还要高喊“国货当自强”。

    曾几何时,我们身边发生的许多违法乱纪之事,像城管殴打小摊贩、警务人员殴打行人、海事局上班打牌的是临时工……甚至像深圳299名公务员过保障房初审,多人拥有豪宅。而官方的回应则是这些人都是“临时人员”……

    按说,出现这样的不法,主管者立即展开调查,实事求是,依法予以处理。并且,在处理个人的同时,也要看看其主管单位,究竟有无失责、失管的地方,并予以问责、或自责。但“临时工”的出现,却很好地破解了这样的“程序正义”,既然是“临时的”,便不能代表“单位”的,也就无法影响到单位、更不能追责到领导。

    政府主管单位的“临时工”,也就难怪“霸王”集团有样学样,很自然地捧出个“个人行为”的表态。

    既然是个人行为,媒体要是有意见,就去找个人,要打要骂,反正是与霸王集团无关的了,而霸王集团也就可以继续安稳地做“霸王”了。

    只是,还有那么一点不明白,霸王集团可以把“员工的个人行为”与“集团行为”区分开来,那你们老板的“中药世家”、还有你们口中的“纯天然”,难道也只是“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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