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萧萧兮易水寒,房价一涨兮不复还”!
两会陆续召开,而关于高房价的争论,也如公众所期盼的一样,在国之殿堂上,引来了不少代表、委员的炮轰、质疑!可是,又有什么用呢?尽管自去年下半年开始,中央政府及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许多调控房价的政策、措施,但正所谓“撼山易,憾房价难!”高高的房价,依旧岿然不动,任尔调控东西南北风。
在各种对抗“高房价”的策略中,有一种叫做“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方法,获得了各级政府的广泛关注,并纷纷出台“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
“经济适用房”,顾名而思义,是一种既经济、又适用的房子。也就是由政府安排土地,并交由开发商开发,再由政府定价,再卖给符合条件的购房者,购房者除了拥有该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外,还可以拥有有限产权,即满足一定居住年限后,只要出让一定的土地出让金,便可以上市交易!
尽管这样的房子被许多专家、学者吹捧,也获得政府青睐,当成了“保障性住房”。但这样的房子,真的具备“保障”功能么?真的能破解当前的高房价么?
抱歉,如果能仔细分析,如此怪胎的东西,显然不能。
首先该看的便是“经济适用房”的出身。经济适用房从立项、到审批、再到建设、销售,身出多门,这就很有一种“杂种”的意味了。
按照我国当前的房地产领域内的现状,一般的商品房,都是由开发商先取得国有土地,再开发,然后出售给购房者。这里面的血统很纯正,产权很清晰。政府拿到土地出让金,开发商赚取中间利润,买房者拿到房屋所有权。一手交钱,一手拿产权!
但经济适用房则不同了,政府先不收土地出让金,开发商也不完全按照市场的价格来卖房子,买房子的人拿到的是有限产权的房子。这中背离市场操作规则的“三不”政策,必然导致“经济适用房”背后挥之不去的错综复杂、纠缠不清的关系,而这也一定会给未来的房地产市场留下太多不确定的因素。
名不正,则言不顺。关系理不清,当然会给腐败、暗箱操作留出了太多空间。于是,我们就一而再、再而三地看见“经济适用房”所滋生的各种腐败。
再来看看“经济适用房”出世的目的。
尽管其初衷是为了保障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但在实践中,这种由政府补贴有产权房屋的建设,动用公共资源实现部分人拥有房屋产权的方式,这不仅无法体现真正的公平,在信息不对称、缺乏个人财产信息有效统计体系之下,也极易滋生腐败。特别是对于低收入群体的认定、对于购房者身份的确认,往往存在太多的人为操作空间。从而导致各种舞弊事件,层出不穷。有所谓的“六连号事件”,也有所谓的“经济适用房”小区里豪车成堆的现实,还有经济适用房大量出现在租赁市场的不正常现象。
事实上,只要赋予“经济适用房”产权,哪怕是受限制的有限产权,就有可能使得经济适用房能够继续成为“商品”,可以上市交易,可以产生利益,就自然无法抵御投机炒作的冲动,也必然导致腐败的“权钱交易”。
不仅如此,对于当下“如火如荼”的“经济适用房”建设,从表面看来,是政府保障民生的举措,但暗地里,又何尝不是政府的一种“托市”行为呢。
无论如何,房价的上涨与下跌,总归是一种市场行为。尽管当下的高房价中,有了太多的泡沫,但房价一直未出现想象中的下跌,但这并不是什么是市场调节之手失去了功效,而是由于现在的各种政策干预所导致的。
如经济学家所分析,宽松的货币政策,必然导致流动性过剩。而过剩的资金,当然要寻找“合理”的出路。在经济复苏不可能一夜之间实现时,这些资金流入到房地产市场、并推高房价,也就不可避免!但随着经济的复苏,或者说这种宽松货币政策的结束后,房价严重背离房屋价值的状况,一定会有改变的可能。
但政府这种大规模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势必产生两个后果。其一,严重影响普通商品房的市场供应,限制或减少了普通商品房的上市量;其二,“经济适用房”不“经济”的价格,成为当前房价的“底线”,堵住了房价可能下跌的空间。
政府出于土地总量的控制,每年提供给市场开发的土地数量是有限且可控的,当大规模的国有土地被划拨给“经济适用房”建设,必然导致流入普通商品房市场的土地供应不足,也必然导致开发商可自主开发的土地不足,于是,房地产市场内,始终保持着有限的供应量。而这种类似“饥渴”营销的商品房供应,必然会成为房价的重要支撑点。
而“经济适用房”的政府定价机制,就给了政府更大的操作空间。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商家在搞促销时,经常会把商品价格标高,再用所谓的“打折促销”的方式吸引顾客。表面上,顾客是占了便宜,但实际上,商家赚得更多。
经济适用房从最初提出到今天,已经有了好几年的时间,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却一直没有得到政府的积极响应。于是,房价一路上涨,到了今天的高位,这时,政府才开始大规模地搞所谓的“经济适用房”建设,那价格呢?比起本轮房价上涨之前,所谓的“经济适用房”价格一点也不“经济”。以上海为例,现在闵行、徐汇区在松江、青浦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价格被规定在了5千元之上。这个价格,比起当下的市场房价,的确是够便宜!可是,几年之前,这个价格差不多可以买到中心城区的普通商品房!
所以,经济适用房价格不“经济”,但却在无形中已筑成了一道关于房价的“防火墙”、“最低线”。试想,连经济适用房价格都能卖到这个价位了,其他房子当然要比这个贵很多!未来,房价就算要调整,按照这样的标尺,房价调整的幅度其实已经被政府人为地堵住了小调空间!
如此看来,经济适用房建设,真正得益的只能是政府,而那些真正买不起房的人,还是买不起房。换句话说,政府要想保障民生,并不是一味地追求让老百姓买得起房,而是让老百姓有房子住!这个有房子住的过程,更多的应该是通过公共租赁房来实现。即政府拿地、政府出钱、政府盖房,政府拥有房屋的全部产权,然后政府把这样的房子低价出租给真正需要的人。为了体现公平、也为了体现保障的意思,这种公共租赁房一定要限制面积,并健全各种管理规范、操作流程。
至于“经济适用房”这样的怪胎,还是早点结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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