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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摩、禁电、禁三轮,还有什么不能禁的?

(2008-04-10 16:32:55)
标签:

杂谈

分类: 评论
    广州的消息:在先后禁止了摩托车、电动车之后,现在又将禁止的目光瞄向了三轮车!至于禁止的理由呢,如出一辙:出于安全考虑,还煞有事介地弄了所谓的数据。
    是啊,当初,摩托车速度太快,容易造成事故,加上飞车党利用摩托车抢夺、抢劫,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禁止!电动车呢,也是速度过快,事故频出,严重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禁止!冠冕堂皇的理由,却无人喝彩!摩托车禁止了,交通事故并未少见,飞车党可以动用汽车作案,“效率”更快;电动车禁止了,许多人被迫去骑自行车或挤公共汽车,累人还多花钱!可看看越南,人家街头的摩托车,看看苏州,人家街头上浩浩荡荡的电动车队伍,人家怎么可以,到了广州怎么就不行了呢!
    说到底,这样的禁来禁去,只是方便了部分群体,方便了部分部门。
    有钱人自然不会去骑什么摩托车、电动车的,更不会得骑什么三轮车了。他们只会坐在四个轮子上,或者叫私车的东西。有权人也不大会骑摩托车、电动车的,他们同样坐在四个轮子上,只是叫做公车。一公一私,倒也配合得不错,把城市道路塞得满满当当,可谓相得益彰。在这公私两大阵营面前,实施了所谓的“禁令”,可以尽最大可能清空道路,让他们的车子尽可能地呼啸着来去,提高了他们“赚钱”、“办公”的效率!仿佛真的是给了他们便利!至于部分部门,实施了所谓的“禁令”,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可以极大地减轻他们的负担,减轻他们工作的内容。谁都希望街市太平,谁希望街头纷争不断,谁希望看见事故、看见犯罪!但这是你们的职责!你们义无返顾,你们应该积极地去服务、热忱地服务,而不是冷冰冰的管理!除了这样粗暴地一禁了之,我们就没有其他更好地办法了么?
    桥归桥、路归路,大路朝天,各走半边。为什么属于公共设施的道路,就不能让人骑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了!国家准许厂商生产,准许市场销售,准许民众购买,可到头来,到了广州,就不许骑了!
    谁给了广州的相关部门“禁止”的权力!一切的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人民的权利大于一切。可到了广州,或者说,到了某些地区、某些人面前,就要变了味!做决策的人,你们扪心自问:“你需要骑这些车子么?”如果不需要,你们听过那些需要的人的心声了么?依法行政,宪法没有规定可以剥夺人民骑这些车子的权利!执政为民,人民需要这些交通工具。
    如果这样一路禁下去,明天,我们又该禁什么呢?禁止上网?因为大家都可以在网上发牢骚,可以批评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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