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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迁徙的权利回归应成共识

(2013-03-06 15:58:23)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昨日开幕,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了“自由迁徙”的表述。尽管近些年来,迁徙已成常态,但和自由依旧遥远——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拦路虎”,一以贯之地顽强消解着自由的权利。于是,当“自由迁徙”突然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时,人们不免眼前微微一亮。
    然而,“自由迁徙”所直接指向的,并非仅仅是一个户籍制度,而是牵扯更多人的公平与正义,是城乡之间的一种“均权”。人常说,“中国患户籍制度之苦久矣”,准确来说,应是“中国患迁徙之不自由久矣,患户籍之下的权利不平等久矣””。所以,近些年来,有关“自由迁徙”的此起彼伏的呼声,其实只是希望“权利回归,重塑价值尊严”的一个缩影罢了。
    这是必须要明确的。如果,仅仅将“自由迁徙”,简化为改革户籍制度,简单视为一种社会管控制度的调整,那么,注定只能“得之形而失之神”,注定只能继续彷徨与呐喊。所以,“自由迁徙”,决不是将户籍制度“一破了之”的事情,而应是在更大的层面上,在法律的框架内,关注每个普通人的“天赋权利”。
    也就是说,无论你生在城市还是农村,无论你贫穷抑或富贵,但在公民基本权利面前,在法律的范围内,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都有权享受同样的社保、教育、医疗等基本待遇,都有免于被人污之为“蝗虫”的权利。但遗憾的是,包括“自由迁徙”在内的很多权利,却一直距离普通人相当遥远。
    一个现实是,自1975年之后,我国宪法中并无“自由迁徙”的表述。同时,户口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人为地将中国割裂为城市与农村,将同样的公民“二元对立”,牢牢限定在不同的土地上,然后,给予不同的权利与福利。
    有鉴于此,在“自由迁徙”的共同权利需求面前,有必要先在宪法层面予以确认,让“自由迁徙”的表述,重归宪法。其次,户口登记条例等明显与“自由迁徙”相违背的法律法规,亟待修改。第三,必须以大无畏的勇气,打破现行户籍制度下的利益藩篱,从实质上“均权”。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不管是户籍制度的深刻改革,还是实质意义上的“均权”,都需要逐步推进。但是,从公众的角度来看,对权利的渴求,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却是“只争朝夕”。毕竟,权利不会从天而降,公平正义也常常遭遇既得利益者的顽强阻击,所以,在现实操作流程与公众的急切期待间,必须找到平衡:一方面,尊重陈年积弊的现实,设计好改革流程与时间表;另一方面,则需要用各种直接的现实动作,提振信心,让公众能以窥见希望。
    如今,在数十年的挣扎与徘徊之后,“自由迁徙”终于走进了政府工作报告之中。显然,这种正式的表态背后,也是政府的庄严承诺,不仅传递信心,也寓示着一种自上而下的有关公民权利的重塑与重建。
    迁徙简单,但自由迁徙却殊为不易。某种意义上而言,在自由与迁徙之间,需要架起权利的桥梁,需要用切实可行的、公平的制度环境,为其兜底,而这一切,显然任重而道远。但无论如何,于当下中国而言,在“自由迁徙”等权利诉求面前,已再无退路。对此,执政者及所有公众,理当有此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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