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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大代表何以唱出"双城记"

(2008-06-03 14: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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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广东省云浮市"亿万富翁"兼人大代表梁广镇因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被立案侦查,经云浮市检察院申请,该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其采取司法措施。然而,广西百色市人大常委会表达了不同意见,原因是梁广镇也是百色市人大代表,未经其许可,云浮市检察院不能采取强制措施。(6月2日《检察日报》)
     毫无疑问,这出“双城记”的主人公梁广镇之所以能够唱出这么一出戏,盖因法律在此方面存在漏洞。“法不禁止即可”,在相关法律中并没有禁止一人不能同时成为两地的人大代表,于是,梁广镇便合法地成了两地的人大代表。但是,合法并不代表国家对此行为是提倡乃至鼓励的。就此事件,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成勇在咨询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后说,同时当选两地代表是“不妥”的,“国家不提倡兼职两地代表,也不提倡交叉任职,主要是满足和保证代表参政议政的时间。”
       姑且不论梁广镇此举“妥”还是“不妥”,姑且抛开梁广道在广东违法的事实,咱只拿精力这点来说道说道。常理说,人大代表是很耗费精力的,作为一地的代表就已经很耗费精力,但梁广道不但没有感觉到作为广东云浮的人大代表有什么耗费精力的,竟然还有精力跑到和广东云浮相距甚远的广西百色去干同样耗费精力的百色市人大代表。那么,我们能否这样理解——梁广道身兼两地的人大代表并未让他感觉到耗费精力?而又是什么原因让他干得“不费吹灰之力”?
       要找到答案,就得说说人大的一些“尴尬”了。对于人大而言,最为尴尬的恐怕就是被人称之为“橡皮图章”了。这一民间比喻虽然说得有点损,却也很形象地说明人大在很多时候并不能充足地行使自己的权力,法律赋予人大的一些权力在一些时期和地区都是被弱化的。作为机构的人大在很多时候都会充满“无力感”,那么,自然的,人大代表的很多权力也是被忽略的,进而也就使得人大代表即使想在任上有所作为,想为这一职务耗费精力,也难以如愿,更遑论那些根本不想着为人民谋福利而只想弄个“红顶子”戴戴的“人大代表”了。
      而对于一些地方来说,他们只是将人大代表的身份看作“荣誉称号”,将这一顶顶“红帽子”分发给那些对当地有突出贡献的而又有着政治需求的各种人士,尤其是那些对当地经济有突出贡献的人。虽然百色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卢骁解释说,2006年10月人大换届时,梁广镇当选百色市人大代表。梁广镇是广东商人,隆林县铝厂改制,他投了几个亿,买下来了,"他这个代表不是我们戴帽下去的,是隆林县选举出来的"。但试问,如果梁没有投资几个亿,他还会当选百色的人大代表吗?虽然不能随便揣测,但看到这里,我还是忍不住恶意地揣测揣测,相对于广大选民对他的拥戴,我更相信是当地政府给他戴了一顶“红帽子”,以期以此方式来笼络这位大老板。而笼络的结果就是让梁富豪有了两个人大代表的身份,让他利用"人大代表享有非经特别许可不受限制人身自由、逮捕或审判的权利",游走于法律之间,在他触犯法律后要对他采取司法措施也变得十分困难、无比复杂。
      一人身兼两地的人大代表确实是很稀奇的事儿,但正如相关部门所表态的那样,这事确实“不妥”,两地之间的扯皮就已经清楚地告诉了我们这事的不妥之处。但我们不难看出,正是由于人大代表不能充分而全面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才结出了这样的“怪胎”。试问,如果梁广道在广东云浮人大代表任上忙得没有精力去干别的事儿,他还有精力去异地的广西百色继续当人大代表吗?假如广西百色完全没有用人大代表的身份笼络富豪的想法,在选举的时候能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充分审查,他还能当上广西百色的人大代表吗?
       答案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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