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一篇题为《16汉字之错:既不尊重女性,又误导儿童人生观?》的文章出现于多家网站的讨论区,作者叶满天提出,有16个汉字歧视女性,应该加以改造,引起网友争议。毕业于南京某知名高校法律系、现为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叶满天,昨天接受快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虽未将材料送交有关部门,但他的观点被采纳的可能性很大。
叶满天举出了16个歧视女性的汉字,分别为:“娱”、“耍”、“婪”、“嫉”、“妒”、“嫌”、“佞”、“妄”、“妖”、“奴”、“妓”、“娼”、“奸”、“姘”、“婊”和“嫖”,他认为,这16个字,“均具有一定的贬义,让儿童在学习的过程中,让普通人在书写或阅读的过程中,从视觉上觉得这16个字与女性性别有根本的联系,无形中降低了他们对女性的评价”。
由此,他建议改造这些字,并举例说:
“嫖”,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为:玩弄娼妓的堕落行为。“嫖”为形声字,部首“女”为形,“票”为声旁。常见词为“吃喝嫖赌”,都是形容人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等恶劣品行。恶劣行为实施主体为男人,怎么可以在造字时把污水泼在女人身上?更何况这个字偏旁为“票”,在今天大多数人会理解为“钞票”的“票”,将“女”人和钞“票”放在一起,即为“嫖”,这给文字的使用者要传达什么信息?要传达一种什么文化?这个字只能说是中文之污。建议更改为“彳不”,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是两个人做了社会不允许、不认可的事,相信每一个看到的人都会受到一次无形的教育,将来会有效地减少这种行为。
他另外举的例子是“娱”和“嫉”,认为应该分别改为“彳吴”和“彳疾”。
叶满天说:“基于同‘嫖’改为‘■’一样的道理,我建议‘奸’改为‘犭行’,可以向所有人表明‘犭行’是一种兽行。我相信更改这个字可以减少百分之二十的强奸(■)犯罪。” (现代快报)
叶满天要求人们“应冷静看他的主张”,我估计这点很有难度,至少我的不止一个叫“刘娱”的同学是不会欣欣然地接受自己的名字应该改为“刘彳吴”的说法,人家明明是要取一个“女儿家”的名字,让他这么一改倒成了“两个人”的名字,实在莫名其妙。
叶满天用“嫖”字举例说明的过程,实在让我对当今我国高等教育的教育教育水平和律师行业从业者的业务水平不敢恭维。首先必须承认的是,现实中的确有很多剽悍的女同胞和有着不同性取向的男同胞会有玩弄男性娼妓的堕落行为,但不能否认的是,至少到目前为止在我国从事“妓”这一行业的基本上都是女性,而且我也不认为我们国家需要在这方面跟全世界玩儿个性,非要把性工作者纳入到男女平等的体系中来,所以“妓”这个字是符合当今社会现状的,就好比虽然我们的女同胞如今也很能赚钱,但我们的社会还是认同男人应该养家糊口,所以“男”依旧是种田的劳动力,为什么非要把这看作是歧视呢?其次,文字本身就承载了文化的传承,也就是历史的传承,因为有了男性性工作者的出现,所以“妓”这个字在表达上就不那么完整和准确了,于是便有了“男妓”和“妓女”这两个新词来区别“妓”的性别,这就好比英语里泛指人类的时候习惯用“man”却没见过谁使用“woman”的,难道叶满天认为英语也应该改改?最后,“嫖”这个字本身就含有贬义,本身就告诉男人不要把恶劣的行径施于女性身上,不要把女性和钞票放在一起,这是不好的,这有什么问题呢?谁说“嫖”这个字是告诉人们应该把女性和钞票放在一起的呢?叶满天显然对中国汉字理论缺乏基本的认识,而却思维逻辑上有严重的缺陷,似乎连基本的“负负得正”的道理都不知道。比如有人说中国人不崇尚武力,这是错误的,恰恰相反,中国人很欣赏“武”,因为“武”的内涵是要人们“止戈”,中国人反对的不是武力,而是暴力。这才是中国汉字中所透出的一正一负是为正的哲学理念,“嫖”字又哪里是这样的呢?
叶满天还信誓旦旦的认为如果把“奸”字改成“犭行”字,能减少百分之二十的“强奸罪”就更让人觉得他缺的不是想象力而是思考力,不知道他每次替人打官司的时候会不会要求法官判“汉字”一个教唆犯罪的罪名呢?我以前听到的多是一个人通过一个字悟道的故事,比如练成某一套剑法或者钻研出某一套心法,而一个人对着一个“奸”字看半天就会脱了裤子上街犯罪的倒还真令人啧啧称奇,要真如此那些黄色小说的作者还费尽心思编造那些故事情节干什么,通篇写“奸”不就得了?别说是一个汉字,通篇的大道理俯拾即是,既没妨碍谁作奸犯科,也架不住那些饱读诗书的人身居官位而腐败堕落,发人深省的一个个事例摆在那儿都没用,几个汉字换身打扮难道就能拯救世界了?这难道不可笑么?
综上所述,叶满天的“造字”行为压根儿就是在推卸责任,把人性的缺陷推给汉字的字形,这难道不是对汉字的一种歧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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