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估计每一个看到乐倩躺在病床上以及其面部伤口特写等照片的人都会心生千百同情,而每一个得知这是一个“恶男欺负弱女子”故事的人都会心生万般愤怒,我只是这无数“每一个人”中的一个,但是却也有着维护正义以外的担忧,面对50多家媒体报社众志成城的树立乐倩正义、勇敢的媒体人形象,营造施暴者穷凶极恶的印象,让人很难不去怀疑这是否真的是法治社会中一个合理的现象,媒体组团会不会过分的影响舆论,进而干扰司法。毕竟,前一阵子红火的《重案六组3》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善良的老字号老板千方百计报复一炮制假新闻记者的故事,而王跃文的新作中也描写了一个因为朝中有人,便斗胆跟地方县政府吃拿卡要的记者形象。

当然,我没有一点儿为施暴者开脱的意思,因为这种暴力行径无论如何都是应该受到谴责并依法惩处的,但问题是这见看似被媒体定性为报复的恶性事件显然没那么简单,其中也有不少疑问。
第一,施暴者为什么要打乐倩?按照一般的逻辑,因为不利报导而报复应该是将矛头指向撰文的记者啊,怎么单单的指向了报社的常务副总编?按照报社提供的材料,说是之前曾有一女子打电话恐吓报社要修理报社领导,如果施暴者不熟悉报社内部的运作模式,怎么就有那么高的觉悟,出事儿就找领导算账?既然是找领导,为什么不找总编,而要找副总编?就因为副主编是女的,好欺负?
第二,施暴者如何准确的获取了乐倩的资料,连住址都十分清楚?一个在当地没有多少社会交际的人,那么容易被人找到家住何方?而且施暴者一个人拎着转头就开打,甚至连个帮凶都没有,怎么就那么确信不会认错人?
第三,我们从施暴者施暴的过程来看,要么这是一个没有轻重的傻逼,要么就是二人之间却有深仇大恨,因为如果没有开门来看的邻居,乐倩估计性命堪忧了,仅仅因为一两篇报道就置人于死地?我觉得这种事情重要的是吓唬加警告,一般的报复者都不会狠到要人命的地步,这当中难道没有其他隐情?如果牵涉利益,那这利害关系小得了么?

综上我认为,正义是要伸张的,抱不平也是要打的,但我们也应该更加理智的看待这样的事件,在凶手被绳之以法以前,在司法公安系统给我们一个答案之前,多一点儿对乐倩的同情和祝福,少一点儿对“正义”的妄自揣测。至于有人急着向乐倩致敬的做法,我觉得动机是好的,就是行为有点儿傻,一是我们压根儿就不知道这个常务副总编工作中到底需要承担什么,二是乐倩未必不是代人受过,不是任何遭受不幸的人都应该向他致敬,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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