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教育退费的补充说明
(2011-09-24 15:25:49)
标签:
蓝朵云通个知杂谈 |
分类: 通个知 |
关于义务教育退费的材料,第一周家校反馈表上写得很清楚,但仍有个别同学未交齐。
户口在中山市的同学只需提供家长及本人的户口复印件(全班都已收齐,只有个别不符合规范);
而户口在外市、外省同学如要享受每学期义务教育退费,请于明天返校时(最迟下周一)补完以下材料。这里将所有外市、外省同学名单及其所需的材料再次罗列如下:
【户口在外市的同学】丁凤、黄泓鑫、李浩轩、李慧、陆翘楚、伍培杰、余灏涵同学需提供:
父母2011年中山暂住证(居住证)复印件
【户口在外省、港澳的同学】高如梦、郭莉莉、何志珐、黄彦彬、罗贯文、莫扬、谢涵宇、袁梦同学,请准备:
1.父母在中山连续居住5年的证明材料。
2.父母工作单位证明、工商执照复印件。
3.户籍地或暂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以上三样证明材料的的复印件必须齐全,缺一不可。
前一篇:初一(8)班第二、三周家校反馈表
后一篇:无稽经验之谈:罗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