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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务教育退费的补充说明

(2011-09-24 15:25:49)
标签:

蓝朵云

通个知

杂谈

分类: 通个知

关于义务教育退费的材料,第一周家校反馈表上写得很清楚,但仍有个别同学未交齐。

户口在中山市的同学只需提供家长及本人的户口复印件(全班都已收齐,只有个别不符合规范);

户口在外市、外省同学如要享受每学期义务教育退费,请于明天返校时(最迟下周一)补完以下材料。这里将所有外市、外省同学名单及其所需的材料再次罗列如下:


【户口在外市的同学】丁凤、黄泓鑫、李浩轩、李慧、陆翘楚、伍培杰、余灏涵同学需提供:

父母2011年中山暂住证(居住证)复印件


【户口在外省、港澳的同学】高如梦、郭莉莉、何志珐、黄彦彬、罗贯文、莫扬、谢涵宇、袁梦同学,请准备:

1.父母在中山连续居住5年的证明材料。
2.父母工作单位证明、工商执照复印件。
3.户籍地或暂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以上三样证明材料的的复印件必须齐全,缺一不可。

 

     逾时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退费。请以上同学收到信息后告知家长,并通过QQ私聊回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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