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把聪聪送到学校,刚要往回走,却被一位学生家长叫住了。
那位家长是聪聪同班同学GBY的妈妈,她告诉我周二那天孙乐川和GBY打架了,聪聪扔小石头,打在GBY的脸上,把皮刮破了。
听完这些话,我的火一下子就上来了:好小子,又在外面闯祸了,以前和你说过多次,和小朋友在一起玩的时候不要拿枪动棒扔石头,特别是不能打对方的脸部,每次聪聪都答应得挺好,结果一玩起来就忘了,7456~~~~要是这时聪聪在旁边,我真得狠狠地揍他一顿!
没办法,祸已经闯下了,人家不说我还不知道呢,赶紧说说好话,跟人家赔不是吧。GBY的妈妈非常通情达理,见我这个样子,反倒劝我不要责怪孩子,只是以后不再扔石头就行了。
中午回家后,我问聪聪那天到底是怎么回事?开始时聪聪不承认,说没打人。后来听说GBY的妈妈告状了,这才低着头承认了,不过嘴却很硬:“是他先打我的!”
我压住火,心里盘算着该怎么处理这件事。聪聪并不是一个喜欢惹事生非的孩子,这也是第一次听说他在外面闯祸,现在就动手打他一顿好象不太合适,还是应该说服教育,要是下次再犯的话,那就坚决不能客气!想到这儿,我便耐心地和聪聪讲道理,比如同学之间要团结,不能动手伤人,游戏时既要保护自己也要保护别人,等等。最后我问聪聪:“石头、棍棒这些东西是不是武器?”
“是啊,”聪聪说。
“武器是不是用来打敌人的?”
“是!”聪聪回答。
“那你的同学是敌人吗?”
“不是......”聪聪小声地说。
“那以后还扔小石头打人吗?”
“不了。”
见孩子已经认错,态度也挺好,我就不再多说什么。只是告诉他下午赶紧找GBY道歉,告诉对方以后再也不这样了。聪聪痛快地答应了。
晚上回家后我问聪聪道歉了没有?聪聪说本来打算放学后就向GBY道歉,可GBY却早走了。看来,只能等到周一了。
后记:今天上午,聪聪终于找到了GBY,正式向他道歉。GBY非常大度地说“没事”,两人又成了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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