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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24日

(2010-03-24 22:02:18)
标签:

日志

核验

特殊疾病专用证

补办

结婚证

杂谈

分类: 健康生活

    今天,我们办了两件事:核验妻子的特殊疾病专用证,补办结婚证。

    8:30,我们准时到达唐山市医保中心,在学校负责办理特殊疾病专用证的王大夫的协助下,只用了一刻钟就办妥了核验手续,根据今年的新规定,以后特殊疾病专用证由原来的每两年复查一次身体改为每五年复查一次身体,所以,今年不复查身体,只核验特殊疾病专用证,核验后的特殊疾病专用证有效期延长三年,到2013年3月31日前有效。

    核验完特殊疾病专用证,我和妻子前往路北区民政局,补办34年前在唐山大地震中遗失的结婚证,因为出境旅游需要交验结婚证。补办时需要携带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和居委会对夫妻婚姻状况的证明信,在民政局的婚姻办理中心照相,填表。当时就可以拿到补办的结婚证。我们的居委会证明信是2006年办理一孩化补贴时开具的,时间长了,不能存档,又去居委会补开了一个。因此,我们补办的结婚证是下午拿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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