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在我们下乡插队一年后,我和妻子确定了恋爱关系。1970年夏天,未婚妻的母亲,我的准岳母,要去我们下乡的玉田县林头屯公社西果各庄,看看我们生活的地方。
岳母那时居住在唐山市古冶区唐家庄矿,距离我们下乡的西果各庄150里。那一年,岳母44岁,身体不错,但是不能坐汽车,晕车严重,希望我能用自行车托她去。那时我正年轻,23岁,经常骑自行车来往于唐山和玉田之间,体力不错,更何况是托未婚妻的母亲,便欣然应允了。
那年,我和未婚妻都已经当了一年民办教师,夏天正放暑假。我和未婚妻从下乡的西果各庄骑自行车150里,来到唐家庄矿未婚妻家里,接她母亲。我在自己的加重飞鸽自行车的后托架上放上一个厚棉垫,用绳捆绑好。岳母那时正中年,尽管体重有140斤左右,但能够轻松跳坐上自行车后托架。
夏天天亮得早,我们早早地吃完早饭,不到7点,趁着天凉快,就上路了。未婚妻自己骑一辆车,我用车托她母亲,在公路上奔玉田而去。也许是我年轻,也许是因为托着未来的岳母,150里路,我竟然没有感到劳累,以每小时约30里的速度在公路上疾驶。
到沙流河镇以后,我们下公路,骑上了乡间土路,这里距离西果各庄还有12里路。土路上坎坷不平,还有深深的车辙沟,我们的车速明显降低了,还要格外小心,避免滑进车辙沟。
意外还是发生了!在距离我们的目的地——西果各庄只剩4里地时,我的自行车滑进了深深的车辙沟,岳母一下子坐在了地上,我吓了一跳!“摔疼了吗?”我问。岳母笑着说:“没有!没事!”回头一看,岳母已经迅速地站起来了。因为车速慢,我又有准备,自行车缓慢地向左倒下,岳母正好双脚先落地,然后坐在了土路上,所以摔得不重。岳母拍拍裤子上的土,重新跳上我的自行车后托架。中午12点,我们到了西果各庄。
岳母在我们知青点住了几天,她是唯一来过知青点的家长,村里的领导还来看望她。岳母对我们的生活环境感觉满意。之后,仍坐自行车“二等”,返回了唐家庄矿。
(后记:今天是岳母的祭日,我因病不能参加,仅以此文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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