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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税下调分段计税无需转存

(2007-08-23 20:00:07)
标签:

实用信息

息税下调

分段计税

无需转存

分类: 网海拾贝
    实施至今已有将近8年时间的利息税在8月15日大幅下调,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过去的20%调减为5%。利息税下调分段计税无需转存。但前些天的某些媒体报道,储户纷纷去银行转存,使人产生疑惑:到底是否需要转存?现将《北京商报》的一篇短文转载如下:
  银行人士提醒储户,由于本次降税采用分段计税的方式执行,如果是活期存款,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商业银行将自动“按季”计算利息,同时进行扣税,8月15日以前的利息所得按照20%计税,8月15日之后的利息所得则自动按照5%计税。与此相同,如果是定期存款,不论何时存入,也不管何时提取,只要是今年8月14日期间产生的利息所得,则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在2007年8月15日后(含当日)产生的利息所得,就按照5%的税率征收利息税,储户不必到银行网点进行转存,各银行系统会进行自动调试。
  (据《北京商报》张培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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