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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 ——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其中明确“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
这让人想起了原南昌大学周文斌同志。
2015年1月12日,周文斌因受贿在南昌中院受审。庭审现场,周文斌认为,一些省部级官员及影视明星出庭受审时均未穿黄马甲,他也要求同等待遇。在遭到审判长拒绝后,他自行脱下了黄马甲。
周文斌是否犯罪,有待法院判决,但就其追求平等的精神,愚以为值得学习。
犯罪嫌疑人穿囚服、剃光头受审,本就是有罪推定的表现,从法理而言,确属错误,但在中国的法庭上却大行其道几十年,难以撼动,现最高法一纸通知就让其灰飞烟灭,由此可见,很多问题,顶层如果想改还是很容易的。
周文斌如果判罪,不知道其能否把要求平等待遇的精神贯彻到底:服刑也要到单人单间、有菜有汤、读书看报的秦城监狱,不过,我看周校长这级别,估计悬!
在特权社会谈平等,周校长有点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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