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某派出所长涉嫌强奸13岁少女,检方认为不够批捕条件
(2013-03-24 10:46:16)
标签:
桂林所长强奸13岁少女 |
分类: 要案追踪 |
据腾讯网报道:近日,广西桂林市全州县“13岁女生遭派出所长‘破处’,涉案5人未受惩治”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和网民愤慨。涉案派出所长在被拘留约一个月后,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基本案情
据桂林市公安局新闻科科长刘青介绍,1月20日,全州县一名初中一年级女学生在家人陪同下,到全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其于1月17日至19日被三名女子诱骗、胁迫,先后被带到县城的三家宾馆被三名男子分别实施强奸。据13岁的文美(化名)回忆,1月17日下午,她放学回家途中,突然被3名女孩子(其中一名女孩子是她校友,已辍学)及一名男青年截住,强行带上微型车,拉至全州县城一家宾馆。几经软硬威胁,文美最后屈服。文美说,3名女子还有“上家”。行事前,为首的女子要求她谎报年龄16岁,不得反抗,还说第一个接待的客人就是“公安”。当晚,她被带至全州县城一家酒店与一名约30岁的男子发生性关系。1月18日晚,在要挟下,她又遭一男子强迫多次发生性关系;1月19日,她又被一男子强迫发生性关系。之后,她才被送回学校。
网友质疑
此案披露后,引起大量网民关注,呼吁有关部门给受害人一个公道,给公众一个真相,严惩违法者,还法律尊严。网民质疑,这名女孩先后遭3人性侵,为首者是该县一新上任的派出所长,为何派出所长在被拘留后仍逍遥法外?
官方解释
2、桂林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苏奇解释称,全州县东山乡派出所所长吕某因涉嫌强奸罪移送雁山区检察院审查批捕,因现有案件事实和证据未能达到充分证实其涉嫌犯罪的程度,未能达到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雁山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
3、桂林警方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桂林市公安局对此案极为重视,在检察院做出对犯罪嫌疑人吕某不予逮捕的决定后,市公安局已抽调刑侦、法制等部门专家介入此案,继续收集相关证据,进行专案侦查。如查证属实,决不姑息袒护。
受害人状况
文美父母说,遭到性侵后,女儿已经无心学习,心情沉重,精神恍惚,生活在痛苦不堪之中无法自拔,甚至有轻生的念头。受害者家属希望公安部门严惩犯罪分子,给受害者完满的交代。
律师评论
吕律师觉得本案的犯罪事实应该比较容易查清,受害人指认,开房酒店录像,其它犯罪嫌疑人供述等等,都应该比较容易收集。如果有人故意不收集或者人为破坏已有证据线索,那就不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