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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下达给律师事务所的紧急通知!(转)

(2011-07-29 07:36:07)
标签:

律师事务所

动车

温州市律师协会

律师所

温州市司法局

杂谈

分类: 要案追踪

 

关于加强“7.23″动车事故法律处置报告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7.23”动车事故发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开展救援行动,妥善安置伤亡旅客,善后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随着救援行动的结束,动车事故之后的法律处置问题将会摆上议事日程,部分伤亡旅客及家属有可能向我市律师寻求帮助,为此,特紧急通知如下:

 

    “7.23”动车事故属于重大敏感事件,事关社会稳定,各律师所和律师务必要高度重视。所有接到寻求法律帮助要求的律师所和律师,应当按照《浙江省律师行业重大、敏感事件呈报处置规则》规定,在第一时间向市局律管处和市律师协会报告(联系人:甘细平处长,电话88371810),不得擅自解答与处置。

 

    请各律师事务所务必在明天17时之前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律师。

 

    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律师协会

 

    201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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