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恩相律师
未经准许,不许转载)
自圆明园兔、鼠首2月25日在巴黎被所谓的“神秘买家”以电话委托的方式拍下后,“神秘买家”的身份一直是个谜团。3月2日10时30分,这个迷在北京丰联广场丰联会馆内被揭开。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在新闻发布会上对外宣布,该基金收藏顾问蔡铭超通过电话委托的方式参与了圆明园兔首、鼠首在法国巴黎的拍卖,并成为最后的竞拍者。按说,中国国宝被国人买回,应该欣慰,然而蔡铭超却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我不会付款取货。”
也就是说,蔡先生幽了人家老外一默,说白了,就是骗了人家一回,可这种骗子行径在网上却被七成多的网友认为是爱国行为,认为应该予以支持。我也很爱国,但我不支持以这种方式爱国。
蔡先生通过竞买然后拒付的方式让二件国宝流拍,其出发点也许是好的,但是这种行为的后果却是非常严重的,它严重损害了中国人苦心积累了几十年的诚信形象!从法律的角度讲,蔡铭超的行为构成违约,他个人对此要承担非常严重的违约责任,这是勿容置疑的。如果从一个单纯的个人商业活动的角度看这个违约,那也无所谓,因为不能苛求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守约,市场情况瞬息万变,如果您觉得守约成本高于违约,你完全可以选择违约。但是,对于这次在特殊背景下所进行的特殊拍卖,情况就不同了。
这两个本不太值钱的圆明园兔、鼠首通过中国人自己愚蠢的炒作,已经价值不菲,再加上国人又在其上赋予了更多的爱国意义。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竞买者是华人,那老外就会认为他不是他自己,而是全体中国人的代表,那么他个人的行为也就不再是其个人的行为,而是全体中国人的行为。既然这样,那么你看现在蔡先生一个人违约了,老外会说全体中国人都会违约;现在蔡先生一个人骗人了,老外会说全体中国人都会骗人;现在蔡先生就在这一件事情上骗人了,老外会说以后中国人在任何事情上都会骗人!
看看,这就是蔡先生此次所为的后果!
“爱国”的国人可能会美滋滋地想,不管你怎么讲,毕竟这次这两件国宝没卖成!这就是我们最大的成就!其实,我们自己怎么不想一想:东西没卖成,可还在人家老外手上。这次没卖掉,下回照样可以再拍卖,而且,下次拍卖时,人家老外再加一句:华人与狗,不许竞拍!
你们看看事情闹大了吧,丢人不丢人?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