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律师言:如此看来,台湾的司法独立要比大陆好得多,让人嫉妒。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遭特侦组起诉后,被移送台北地方法院。经3个多小时庭讯,台北地方法院于13日凌晨裁定当庭释放陈水扁。
一、法庭组成情况
扁案4大弊案在12日下午侦结后,检方将陈水扁移审,特侦组在下午5时40分将相关起诉卷证送达北院台北地院收到卷证之后,在晚间6时20分抽签分案,因为此案属于重大案件,院长杨隆顺立即召集行政庭长黄俊明、重金组庭长陈兴邦、刘慧芬等人开会,决定由重金庭3三个合议庭抽签决定承审合议庭及承办法官,结果由重大金融专庭卫股抽中,合议庭由审判长周占春、受命法官何俏美,陪席法官则是林伯泓,其中,周占春办案经验丰富,巧合的是他曾负责审理前“驸马爷”赵建铭的台开案,对其判处重刑。
二、检方指控。
据台媒报道,扁案首波侦结,检方的起诉书厚达281页,根据起诉书内容,检方认为,扁担任台湾领导人,依就职时宣言,必须恪遵“宪法”,尽忠职务,增进人民福利,无负民众负托,如违誓言,愿受严厉之制裁,但其知法犯法,犯行重大,犯后一再攻击司法,并无悔意,请求予以最严厉的制裁。检方也认为,吴淑珍以夫人身分,大肆干政、搜括财物、紊乱体制、败坏官箴,请从重量刑。陈致中、黄睿靓以直系血亲共犯洗钱罪本得减轻其刑,惟其未交代海外资产,恶性不轻,请从重量刑。
三、阿扁辩护。
移审庭中,陈水扁力主自己无罪,一人讲了近40分钟,也多次和检方激烈攻防。据台“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在庭内表示,以马英九“特别费案”为例,法院都认同马英九“特别费”支出大于收入,没有贪污,他自己在“国务费案”中也是支出大于所得,为何马英九无罪,他就有罪,他没有办法接受。陈水扁说,“国务费”和“特别费”一样是“历史共业”,“国务费”是“特别的特别费”,比较李登辉和马英九,“我敢说他们两个不会比我还清”。对于检方起诉龙潭案中收贿,陈水扁表示,“总统”的职责“宪法”有明定,“总统府”下设的各种咨询小组所做的决定仅为建议性质,最终还是由“行政院”做决定,“总统”既然没有职权管,就不构成贪污。陈水扁说,有人利用他当“总统”的时候,私底下去胡搞瞎搞,他一点也不知情,不能据此判定他贪污,像是龙潭案中辜仲谅等重要证人,虽都说给“佣金”,但证人并没有说他知情。
四、庭审过程
收押一个月的陈水扁头发长长了,脸上还有胡渣,穿着深色西装外套、白衬衫和白布鞋步出台北看守所,双手铐着手铐,坐上特侦组的侦防车,在“国安”单位和警方的戒护下,到达台北地方法院。延押庭在晚上9时30分在有名人法庭之称的第七法庭召开,由于是对外公开,包括民进党台北市党部主委黄庆林和扁家护卫队成员等约20位支持者,特别到场声援。
陈水扁一踏入法庭,旁听席上的支持者即喊出“总统好”,在场的法警立即制止,扁则回以微笑,陈水扁坐定后,法警随即解开他双手的手铐,等到律师郑文龙抵达后,陈水扁出微笑向他打招呼,郑文龙当场大声表示,“今天要把陈水扁带回来”,更是引起在场支持者叫好,大声回应“好!好!”现场一阵骚动,还有人拿起手机拍照,因而遭到法警制止。
原本就对法律娴熟的陈水扁,在候审的4小时当中,已把厚达200多页的起诉书仔细看过,他还在重点的地方以折页做记号。面对法官的询问,他也以沙哑的声音,搬出“大水库”理论,全程用台语积极为自己辩护。法官周占春首先询问他是否有把“国务机要费”搬到官邸的情事,扁则回答,过去在李登辉时代,就已经疑似把“国务机要费”搬到大溪鸿禧山庄开销,马英九也有类似情事,他只是参照先前模式。
法官随后又问及陈镇慧过去按月把“国务费”收支表交给吴淑珍,还透过马永成、吴淑珍指示办理申请,但扁马上进行切割,表示对“国务费”收支表完全不知情,至于吴淑珍是否看过收支表,他也完全不知道,另外,扁也告诉法官他已因公支出2亿元,并非如特侦组所认定的诈领1亿415万元等等,甚至愈讲中气愈足。
扁委任律师郑胜助则当庭将司法案件提升为蓝、绿对抗与政治迫害,他提出3点不应继续羁押扁的理由,他表示,一、再押形同押人取供,二、扁是唯一可以和执政党抗衡者,再关扁就是政治利用,三、人权组织都在看此案的发展,郑文龙则诉诸感性陈述,他说他刚接下此案时,内心交战不已,但过了30天,他愈来愈相信扁是无辜的。
检方则态度强硬,坚持扁应延押,特侦组表示,因为扁恶行重大,所犯属于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且有勾串、灭证之虞,检察官越方如并指出,这是一个非常特例的案例,因为扁具有前元首身份,掌握很多的资料,尚有相关案件未侦结,并有潜在证人还未曝光,若不延押将影响很多人生计,甚至可能遭到胁迫,而进行串证作假。越方如并举例说,包括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前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和前“总统府”出纳陈镇慧和一些企业界人士,都有类似的情形。
扁律师和检察官各执一词,僵持不下,从12日晚间9点半到13日凌晨0点都无法取得共识,经过扁40分钟慷慨激昂的争辩后,法官态度渐趋软化。承审法官询问扁两个问题,一是扁的群众魅力很大,若不再羁押他,是否会利用群众不来开庭,对此,扁回答说,他绝不会不来,如果他不来,可以拘提他,二是过去扁会“四处取暖”,若不延押,仍会持续类似活动吗?对于这个问题,扁并未松口,仅向法官保证,未来开庭,他一定会来。
五、庭审结果
公诉检方以陈水扁涉犯均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重罪,也曾有勾串证人及共犯的情事,如果将陈水扁交保,可能有胁迫证人之虞,要求合议庭继续羁押陈水扁。扁律师则表示,具保或限制住居,有损卸任尊严,当庭释放才是最佳选择,但若法官裁定具保或限制住居,仍可以接受。
合议庭法官裁示进行10分钟休息,除让法官进行评议,也让扁和委任律师可以相互商议,果然如事先外界揣测的,法官态度出现转圜,决定让扁当庭释放,但限制居住,不过,法官也做出但书,即提醒扁不要挟持群众干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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