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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盘古”!

(2008-08-17 08:14:52)
标签:

盘古神话

盘古之神

河南省高级法院

开天辟地

泌阳县

杂谈

分类: 疑案难案

    近来读报,看一案例,居然是两县争抢“盘古”。想当年,盘古他老人家在开天辟地的时候,怎么也想不到,都二十一世纪了,他还会有那么多粉丝。不过,粉丝们可别把他老人家惹兴奋了,当心他老人家再搞一回开天辟地!

     河南桐柏县与泌阳县相邻,分别被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从他们做的这件事看,这个机构有点“全国牙防组”的味道)命名为“盘古之乡”和“盘古圣地”,分别出版了《盘古神话》和《盘古之神》,内容高度一致。两县学者由此打开了著作权官司。我国《著作权法》未对民间文学作品保护作出规定,这场官司也就悬而未决。河南省高级法院二审受理了这起案件,但目前尚未判决。  

   作为东方的创世说,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千百年来在民间广为流传。在河南泌阳县有一座险峻的盘古山,传说就是盘古开天辟地时居住的地方。桐柏县与泌阳县相邻,也是盘古文化的传播地之一。2005年5月30日,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正式命名桐柏县为“中国盘古之乡”,并于当年10月授牌。这让泌阳方面脸上有点挂不住。在这种背景下,泌阳也启动了盘古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工作,在桐柏县挂牌“中国盘古之乡”两个月后,泌阳县通过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也取得了“中国盘古圣地”之名。2006年农历三月三,盘古山所在的陈庄乡也更名为盘古乡。当年下半年,为配合“盘古圣地”的宣传,泌阳县文化局原副局长张正、泌阳县史志办副主任王瑜廷编辑出版了《盘古神话》,记述了泌阳的盘古山名胜古迹、盘古庙会、地方风俗及盘古故事。  

    2006年8月,国际神话学学术研讨会在泌阳县举行。会上,泌阳方面给每位参会人员发了4本书,介绍该县的民间盘古文化,其中包括《盘古神话》一书。翻看《盘古神话》一书后,与会人员、桐柏县文联马卉欣发现这本书和自己编的《盘古之神》内容高度一致,甚至连语句、段落、结构等完全一样。1993年8月,马卉欣曾出版《盘古之神》一书,较为系统地记录了中原盘古神话及神话群、盘古神话的源流等。该书在每篇文章后,均注明了讲述人、时间、地点和搜集整理人。让马卉欣不解的是,《盘古之神》里的故事流传地都在桐柏县,在《盘古神话》里流传地则变成了泌阳,故事记录人的名字也由马卉欣变成了他人。  

  去年6月,马卉欣以著作权被侵犯为由,将《盘古神话》的作者张正、王瑜廷及出版单位等起诉至南阳市中级法院,要求4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35万元。今年1月6日,南阳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称,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发掘、整理和研究的成果,一经发表,就可视为一般文学作品,按一般文学作品保护其著作权。马卉欣长期从事盘古神话的考察和研究,在民间盘古神话传说的基础上,整理出版了《盘古之神》,该书蕴涵了其创造性的劳动,可按一般文学艺术作品保护其著作权。张正、王瑜廷编著的《盘古神话》部分内容属其挖掘、整理的,但也有部分内容直接抄用了《盘古之神》,明显存在剽窃故意,构成了侵权。

     法院判决张正、王瑜廷等4被告停止出版、印刷、销售《盘古神话》,并在省级报纸上公开向马卉欣赔礼道歉。张正、王瑜廷赔偿马卉欣经济损失5万元,出版单位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收到判决后,张正、王瑜廷等提出上诉。8月6日,河南省高级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但目前尚未判决。据新华社

    该案的法律关系很简单,我就不说了。社会背景,大家可以参照“正龙拍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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