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盖棺定论功能的谥号

“盖棺定论”,汉语成语。“盖棺”指的是将棺材盖上,象征生命结束;“定论”则表示对此事做出最终不可更改的结论。“盖棺定论”就是盖上棺材盖,才能对对其一生是非功过作出评价;或者说,一个人的功过好坏,在死后才能做出结论。“盖棺定论”这一表述,源自古代中国对死亡的庄重处理和对已故之人的评价习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词语的适用范围扩大,不仅仅局限于对个体的评价,也可用于对社会事件、组织、甚至国家历史地位的最终评判。
的一个词,就是“谥号”。 “谥号”是指社会地位较高的人物死后,后人根据其生平事迹进行评定后给予的评价文字。这种评价具有“盖棺定论”的作用,即对一个人的一生进行总结和评价。
“谥号”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当时周公旦制定了“谥法”,用“谥号”对死者的生平事迹进行概括和评价。“谥号”分为上谥、平谥和下谥;上谥是褒扬性的评价,如“文”、“武”、“神”、“圣”等;平谥带有同情的意味,如“怀”、“悼”、“哀”、“闵”等;下谥(也叫恶谥)则是批评性的评价,如“厉”、“灵”、“炀”等。早期的谥号,用一两个字对一个人的一生做一个概括性的评价,算是盖棺定论。像文、武、明、睿、康、景、庄、宣、懿都是褒谥;惠帝都是些平庸的,如汉惠帝、晋惠帝都是没什么能力的;质帝、冲帝、少帝(后人称呼,不是正式的谥号)往往是幼年即位而且早死的;厉、灵、炀都是恶谥,哀、思也不是好词,但还有点同情的意味,一般用作朝代中后期君主。政变中被推翻的称废帝(后人称呼,不是正式的谥号)。亡国君主称末帝。谥号是周开始的,除了天子外,诸侯、大臣也有谥号。汉倡导以孝治天下,所有皇帝的谥号都有个孝字,如孝惠、孝文、孝景,一直到孝献。
中国古代,皇帝的称呼往往和年号(年号是中国封建王朝用来纪年的一种名号)、谥号(谥号是古代中国给予已故君王、贵族或有功之臣的称号,用以表彰其功绩和德行。)、庙号(庙号是中国古代帝王死后在太庙里立宣奉祀时追尊的名号)联系在一起,唐高祖就是庙号,隋炀帝就是谥号,乾隆就是年号。最早的皇帝,用谥号的多(如周文王、汉武帝),后来用庙号的多(如唐太宗、宋太祖),明清时期则往往称年号(如洪武、康熙)。庙号和谥号是中国古代帝王、被赋予的两种重要称号,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共同构成古代礼制中的尊崇体系。
早期的谥号只有一二个字,最多三个字。从唐高宗开始,谥号的性质开始发生根本性变化(谥号逐渐失去了其原有的盖棺定论功能,变成了帝王满足虚荣心的工具),不仅打破了单字、双字、三字谥法,唐、宋、元多采用四字或六字,而明、清更是多达二十余字。明清时的谥号很长,因此不用谥号称呼皇帝而改用年号。唐高祖李渊的谥号是:“ 神尧大圣大光孝皇帝 ”;乾隆的谥号是:“高宗法天隆运至诚先觉体元立极敷文奋武钦明孝慈神圣纯皇帝”。
除皇帝有谥号外,诸侯、卿大夫、高官大臣以及部分文人学士或隐士等人在死后会有谥号。古代的文人士大夫去世后,他的门人弟子或者朋友给出的评价,就被称为私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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