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理发”

浏览网页,看到陕西作家贾平凹写的一首《如果解封》七言诗。诗的开头写道:“如果解封获自由,立刻上街去剪头。还是去年理的发,长发飘飘如猿猴”。作者没有注明写作时间,我估计写于今年西安1月24日“解封前”的某一天。去年12月23日开始,西安疫情防控部门曾对西安城区实行了“静默管理”。在此期间,我们都足不出户,待在家里,给日常生活带来了一些困扰,其中一项,就是头发长了没有地方“理”。我们小区比较幸运,我们学校生理教研室刘君的夫人、西安旅游公司的日语导游罗女士,自告奋勇,在小区疫情防控组织的协助下,用她自学的、平时只给家人剪头的技艺,为小区住户的男男、女女义务理发,解决了“长发飘飘”的困扰。我和夫人也分享了罗君的热情(见附图),至今仍心存感激。
头发,不是器官,没有神经和血管,但它的存在,在现代人看来,对颜值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建国前,在我们家乡,男子头发长了,要找人剪短,通称“剃头”,商铺叫“剃头店”,匠人叫“剃头师傅”;来到北京、西安后,把“剃头”叫“理发”,商铺叫“理发店”,匠人叫“理发师“;改革开放以后,开始把“理发”叫“美容美发”,商铺叫“发廊”或“美容美发店”,匠人叫“美容师”。早先的剃头店,就是剃头;如今,美容美发店,多了很多服务项目,包括烫发、染发、佩戴假发……
我们的古人对头发怎么看?我读到过这样的一句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意思是说,我们身上的皮肤、头发,都是父母给的,要好好保护,不能损伤。因此,古代人头发长了,不急于剃掉,而是盘在头上,做成各种“发髻”,平时用一种叫“栉”(音zhi 第四声)的用具梳理;长了,就剪短,把剪下来的头发妥善保存。古代有一种刑罚叫髡(音kun,第一声)刑,即把头发剃光或剃一半。在“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能毁伤”的年代,“髡”刑就是一种耻辱刑罚。满清政府统治时期,要求汉族男子剃光头,梳辫子。有的汉人就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能毁伤”,拒不剃头。清人则以“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相威胁,让你把头发剃光。
进入现代社会,理发、美发,就等于在美容。因此,理发成了生活中不过或缺的一项内容。人人都要理发,都想把头发理好,大街小巷,都能看到不同设施、不同等级、不同收费的美容美发店。据说,西安一些繁华地段、设施高档的理发店,男士理发,收费在40元以上(不包括染发);一般街区的理发店,收费20-30元不等。
昨天下午,我与夫人去“西后地”小市场买些生活用品。市场路边有一个理发摊点:一条椅子,一面大镜子,一位女性理发师,以及一袋子理发工具。在女性师傅的招呼下,我的夫人就坐在她准备的椅子上,让师傅剪发。女师傅自我介绍,她是南方人,64年出生,快60岁了。1988年开始理发,已有30多年的工作经历。过去开过店,现在不开了,抽空在这里干点活,打发时间。师傅手艺很好,很麻利,20分钟左右就剪好了(不再有别的服务),收费5元。剪完头,夫人照照镜子,挺满意,说得上“价廉物美”。这样的理发摊点,深受老年人的青睐。后来听说,我们小区的老头老婆,到“西后地”买菜,顺便就把头发剪了,很方便。这位女性理发师把理发摊点设在菜市场,是明智之举,利人又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