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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解析

(2007-06-26 21:05:56)
分类: 语言基础
 

           “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析

    出自萧统的《文选》。

    这是萧统编辑文选的标准。也是萧统对于文学的定义。
    有人认为,此句应该这样理解:

    事,指作品描写的对象;沉思,深沉的构思;义,指思想内容;翰藻,指作品的辞采。意思是,文学作品所描写的对象具有积极意义,其内容的表达、形式的安排,都经过作者深沉的构思、想象,其辞藻、音律、用典等艺术形式都比较讲究。这句话说明了萧统对于文学与历史等学术著作的区别有所认识,也能作为区别文学与历史的标志。

    经查《<文选>序》的原文,方知,这句话是选编者阐述什么样的文章才能称为文学,即什么样的文章才能入选《文选》的标准。

    “若贤人之美辞,忠臣之抗直,谋夫之话,辨士之端,冰释泉涌,金相玉振。所谓坐狙丘,议稷下,仲连之却泰军,食其之下齐国,留侯之发八难,曲逆之吐六奇,盖乃事美一时,语流千栽,概见坟籍,旁出子史。若斯之流,又亦繁博。虽传之简牍,而事异篇章,今之所集,亦所不取。至于记事之史,系年之书,所以褒贬是非,纪别异同,方之篇翰,亦已不同。若其赞论之综辑辞采,序述之错比文华,事出于沉思,义归平翰藻,故与夫篇什,杂而集之。”

    细分析原文这段话,不难看出,这是在说哪些文章在不选之列,符合什么样的标准才入选《文选》。事实虽美,毫无系统,而且不是文学上有意的创作品,放在一边不选;那些记载事实的史书,也不是纯粹文学作品,所以也不选。那么,什么样的作品才合格呢?只有“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的方能被选。这个大胆的择取,便把经、史、子、杂说,全驱到文学的华室之外,把六艺即文学的说法根本推翻。有想象的,有整个表现的,有辞藻的,才能算文;不如此的不算。这个规定把“文”与“非文”从古籍里分拆开,使在历史上与文学上“文”与“非文”截然分立,差不多像砌了一堵长墙,墙上写着:这边是文学,那边是文学以外的作品!这个“判断”真是非常勇敢的,也是非常有利于文学独立的。

     如果就句来论句,我们会发现,这句话解说的是“事”与“沉思”、“义”与“翰藻”之间的关系。那么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给这四个概念诠释内涵和确定外延。查阅有关资料,可以发现说法各异。其中朱自清先生的解释很大胆,他说,“事出于沉思”的“事”,应当解作事义、事类的事,专指引事而言,并非泛说。原文的表述不太妥当,不能说成“虚构、想象正是‘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则正是讲求文采”,最好应该表述为:“虚构、想象正是‘事出于沉思’中的‘沉思’;‘义归乎翰藻’中的‘翰藻’,则正是讲求文采。”正如禹洪平在《中国青年报》上撰文说,“如果将这两句看作文学的‘定义’,可能更有争议。而如果将这句话解释为‘文学应该有想象与虚构,同时要有文采’,是不是又太简单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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