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发展理论——皮亚杰对偶故事法和柯尔伯格的道德两难故事
(2018-08-27 13: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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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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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aget's Theory of Children's Moral Development
让·皮亚杰(Jean Piaget,
1896-1980)是儿童心理学、发生认识论的开创者,被誉为心理学史上除了弗洛伊德以外的另一位“巨人”。对偶故事法是皮亚杰研究道德判断时采用的一种方法。利用讲述故事向被试儿童提出有关道德方面的难题,利用这种难题测定儿童是依据对物品的损坏结果还是依据主人公的行为动机做出道德判断。由于皮亚杰每次都是以成对的故事测试儿童,因此,此方法被称为对偶故事法。
典型故事
(1)一个叫约翰的小男孩在自己房间时,家人叫他去吃饭,他走进餐厅。但在门背后有一把椅子,椅子上有一个放着15个杯子的托盘。约翰并不知道门背后有这些东西。他推门进去,门撞倒了托盘,结果15个杯子都撞碎了。
(2)有一个叫亨利的小男孩,一天,他母亲外出了,他想从碗橱里拿出一些果酱。他爬到一把椅子上,并伸手去拿。由于放果酱的地方太高,他的手臂够不着。在试图取果酱时,他碰倒了1个杯子,结果杯子倒下来打碎了。
皮亚杰对每个对偶故事都提两个问题:
(1)这两个小孩是否感到同样内疚?
(2)这两个孩子哪个更不好?为什么?
Who is to blame for "bad" things?
Is it the outcome of behavior that makes an action
"bad"?
Is there a difference between accidental and deliberate
wrongdoing?
Piaget found that children's ideas regarding rules, moral
judgements and punishment tended to change as they got older. In
other words just as there were stages to children's cognitive
development so there were also universal stages to their moral
development. He suggested two main types of moral thinking:
Heteronomous morality (moral realism, 他律道德) & Autonomous
morality (moral relativism, 自律道德) in 1932.
通过被试儿童的反应,皮亚杰发现,儿童的道德判断是从早期的注重行为结果的评价向注重行为的动机发展的,其道德认知水平从“他律”向“自律”发展,并把儿童的品德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我中心阶段。此阶段大约出现在2~5岁以前。这时期儿童还不能把自己同外在环境区别开来,而把外在环境看作是其自身的延伸。规则对他来说不具有约束力。皮亚杰认为儿童在5岁以前还是“无律期”,顾不得人我关系,而是以“自我中心”来考虑问题的。
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5~9岁),以学前儿童居多,该时期的儿童服从外部规则,接受权威制定的规范(如父母、老师、神),把人们规定的准则看作是固定的、不可变更的,而且只根据行为后果来判断对错(打破杯子就是坏事),而不考虑行为动机,故又称之为道德现实主义(无意打破15个杯子比有意打破1个杯子更严重)。
For example one story he told was of two children who robbed
the local farmer's orchard. The farmer saw the children and tried
to catch them. One was caught and the farmer gave him a thrashing.
The other, who could run faster, got away. However on the way home
this child had to cross the stream on a very slippery log. This
child fell off the log and cut his leg badly. Now when you ask
younger children why the boy cut his leg they don't say, "because
the log was slippery", they say, "because he stole from the
farmer". In other words young children interpret misfortune as if
it were some kind of punishment from God or from some kind of
superior force, this means a morality that is formed out of being
subject to another's rules.
第三阶段:自律道德阶段(9~10岁)。这一阶段的儿童已不把准则看成是不可改变的(不再盲目服从权威),他们开始认识到道德规范的相对性,同样的行为,是对是错,除看行为结果之外,也要考虑当事人的动机,故而称之为道德相对主义——morality
based on your own rules.
这一时期的儿童,日益关注其他同伴;关于平等的争端需要通过谈判解决,并作出妥协。相互尊重的态度支配着同龄人之间的关系,而不是第二阶段中对父母的单方面尊重。
按皮亚杰的观察研究,个体的道德发展达到自律地步,是与其认知能力发展齐头并进的。因此,对一般儿童来说,自律阶段大约跟形式运算阶段(11岁以上)同时出现。
The reference group for children's moral beliefs is
increasingly focused on other children and disputes (争端) between
equals need to be negotiated and compromises made. In place of the
unilateral respect the younger children owed to their parents an
attitude of mutual respect governs relations between peers.
The change is partly seen as a result of the child's general
cognitive development partly due to declining egocentrism and
partly to the growing importance of the peer group.
第四阶段:公正阶段(10~12岁)。这一阶段的儿童倾向于主持公正、平等。公正的奖惩不能是千篇一律的,应根据各人的具体情况进行。
来源:https://www.simplypsychology.org/piaget-moral.html
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
柯尔伯格(L. Kohlberg,
1927-1987),美国心理学家,1958年获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1968年起任哈佛大学教授,从事认知道德发展研究。他采用道德两难故事,与10~16岁儿童进行道德谈话。两难故事创设了一种道德两难情境,要求儿童作出选择。人的行动是应该遵从规则和权威,还是应该遵从与此相冲突的他人的需要与利益?
经典故事
《弟弟的难题》
乔的爸爸许诺说,如果乔挣够了50美元便可以拿这笔钱去野营。但后来他又改变了主意,让乔把所挣得的50美元都交给他。乔撒谎说只挣了10美元,他把10美元交给了爸爸,拿另外的40美元去野营。临走之前,乔把挣钱和向爸爸撒谎的事告诉了他的弟弟阿里克斯。阿里克斯应该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他的爸爸吗?
《海因茨偷药》
在欧洲,一位妇女因患有一种特殊的癌症而濒于死亡。医生们认为只有一种药或许能挽救她的生命。那是她所在镇上的药剂师最新研制的一种镭。这种药的成本昂贵,而且这位药剂师向购买者索要10倍于成本的高价。他花了200美元制造“镭”,但在售出时,一小丸镭他就卖2000美元。这位病人的丈夫叫海因茨,他向他认识的所有人都借了钱,但在最后他也只能借到1000美元,仅仅够要价的一半。他向药剂师恳求说他的妻子快死了,求求他便宜一点卖给他或者允许他以后再支付另一半的钱。但药剂师却说:“不行,我研制该药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所以,海因茨绝望了,他后来闯进了药店,为他的妻子偷了治病的药。海因茨应该这样做吗?
柯尔伯格最初的被试是居住在芝加哥郊区的72名男孩。这些男孩分属于三个年龄组,即10岁、13岁和16岁。每个年龄组中有一半被试来自社会经济条件处于中下水平的家庭,而另一半则来自社会经济条件处于中上水平的家庭。下面是柯尔伯格所引用的4名不同年龄的儿童面对道德两难处境时所做的反应:
丹尼(Danny),10岁,弟弟的难题:“一方面,他应该告诉爸爸事情的真相,否则的话,他的爸爸或许会生他的气,甚至会打他的屁股。另一方面,也许他应该保持沉默,否则他的哥哥会揍他”。
道恩(Don),13岁,海因茨偷药:“是药剂师的错。他是不公道的,索要高价却不顾别人的死活。海因茨爱他的妻子,想救她。我认为任何人都会这么做的。我相信他不会被关进监狱。法官会全面看待这场官司并明白药剂师是漫天要价”。
安第(Andy),13岁,弟弟的难题:“如果我爸爸事后发现了真相,他将不会再信任我,我的哥哥也会这样。但如果弟弟不说出真相,我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好”。
乔治(George),16岁,海因茨偷药:“我不这样看,因为药剂师有权决定药的价格。我不能说海因茨确实做对了,尽管我猜想任何人都会为了妻子而这么做。他宁愿进监狱也不愿看到他妻子死去。在我看来,他有正当的理由这么做,但从法律的角度看,他是错的。至于究竟是对是错我不能发表更多的意见”。
结 果
基于这些陈述,柯尔伯格和他的同事在道德判断的发展方面界定出了六个阶段,他将这六个阶段分成三种道德水平,即三水平六阶段的道德发展阶段论。
水平一
前习俗水平(0~9岁)
以自我为中心的道德推理水平——根据行为的直接后果和自身的利害关系判断好坏是非。
阶段1:惩罚与服从定向阶段(行为的后果作为是非标准)
此阶段儿童根据行为的后果来判断行为好坏及严重程度,他们还没有真正的道德概念,服从权威或规则只是为了避免惩罚,他们认为受赞扬的行为就是好的,受惩罚的行为就是坏的。
阶段2:利己主义定向阶段(以个人需求的满足与否决定事情的好坏)
儿童评定行为的好坏,主要看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和利益。
水平二
习俗水平(9~16岁)
此阶段的儿童能够着眼于社会的希望与要求,并以社会成员的角度思考道德问题,他们已经开始意识到个体的行为必须符合社会的准则,能够了解社会规范,并遵守和执行社会规范。规则已被内化,按规则行动被认为是正确的。
阶段3:好孩子定向阶段(取悦于别人的就是好的)
该阶段的儿童,个体的道德价值以人际关系的和谐为导向,谋求大家的赞赏和认可。凡取悦于别人,帮助他人以满足他人愿望的行为是好的,否则就是坏的,他们的推理受众人的共同愿望和一致意见决定。
阶段4:法律与秩序定向阶段
处于该阶段的儿童以服从权威为导向,他们服从社会规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权威,以法制观念判断是非,知法懂法。认为准则和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因此,应当遵循权威和有关规范去行动。
水平三
后习俗水平(20岁以后)
达到这一道德水平的人,其道德判断已超出世俗的法律与权威的标准,想到的是人类的正义和个人的尊严,并已将此内化为自己内部的道德命令(不是所有人都能达到这一水平)。
阶段5:社会契约定向阶段(社会价值和个人权利作为是非标准)
人们开始承认某些法律比另一些法律好。现实中有合情不合法的事,也有合法不合情的事。处于此阶段的个体相信,为了维护社会和谐人们应该遵守法律,但他们也会通过特定的程序寻求对法律的修正。
阶段6:原则或良心定向阶段(是非是一种个人依照普遍原则所确立的哲学)
如果一个人达到了第六阶段,他的道德判断将建立在对普遍道德行为准则的信仰之上,当法律与道德准则相冲突时,个体将依据他的道德准则做出决策而不考虑法律,决定道德的将是个体内在的良心,即人类普遍的道义高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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