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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不如认干儿子、干女儿

(2013-09-23 12:53:48)
标签:

养老

房子

子女

房产

“以房养老”不如认干儿子、干女儿

 

顾则徐

 

 

20139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该项政策被称为“以房养老”,将于2014年上半年试行推广。无论是住房问题还是养老问题,都涉及民众切身利益,所以,“以房养老”政策出台后即引起舆论广泛注目和讨论。

 

“以房养老”政策出台的背景是政府面临了养老金危机,养老金发生巨额亏空,即使不亏空也可能有入不敷出的预期,从而不得不寻求出路,“以房养老”则是寻求的出路之一。另一个背景是人口的4-2-1结构局面已经大规模迫近,长期独生子女政策越来越显现出了其严重后果,从而加重了社会养老困境。

 

当不考虑情感、交往等需求时,所谓养老在传统中归结为两个方面:经济,手脚。经济就是钱的问题,手脚则是指生活、疾病等的照应、照顾。经济与手脚对于养老都不可或缺,但是,“以房养老”的致命点是局限于经济,尽管《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考虑到了使用社会服务弥补手脚问题上的不足,但社会服务其实仍然是个经济问题,需要老人通过“购买”获取。既然“以房养老”把养老局限为了经济,那么,人们也会从经济角度考虑进行这一交易。

 

从经济角度而言,所谓“以房养老”不过就是假设老人退休金不足以支付养老,然后将自己房子进行抵押,以购买“养老”,包括满足自己的经济支出需求和手脚需求。要做到这点必须具备一个基本前提,即老人及其子女(如果有子女的话)愿意进行这一抵押交易。这样,他们就要计算自己的预计寿命和房子价值。反过来,愿意接受其抵押的机构也会计算其预计寿命和房子价值。当房子价值较低,则机构不愿意接受抵押交易。当房子价值较高,则老人及其子女不愿意进行抵押交易。这是“以房养老”无法逃避的交易困境。

 

中国的国情是当房子价值较低,机构不愿意进行交易时,政府只能无奈,如果政府另外为了鼓励交易而给予财政补贴,倒不如直接弥补社会养老金缺口,何必麻烦搞什么“以房养老”?但是,当房子价值较高时,政府面对的是老百姓,则可能过分作为,通过宣传、上门做思想工作,甚至一些地方政府可能采取强制、半强制手段以实现交易。当然,就整个国家而言,多数老百姓不会接受,但少数老百姓会进入毂中。对于那些进入毂中的拥有较高价值房子的老百姓来说,将被构成为一次“掠夺”。

 

对于多数拥有较高房子价值的老百姓来说,当他们不得不认为需要通过房子出让进行养老时,其实根本不需要学习经济学,也不需要去了解什么新的经济观点和信息,中国传统实际早就提供了方案。这种方案就是承诺去世后将房子作为遗产交付,以换取侄、甥、孙辈子弟或者干儿子、干女儿的赡养义务,甚至还可以包括去世后的长期祭奠责任。这种传统做法远要比跟没有多少人性的机构进行交易优良,不仅解决了经济、手脚问题,而且满足了信仰、情感、心理等复杂需求。

 

 

 

201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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