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莲池大师戒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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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曰 生日不宜杀生
须知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己身始诞之辰,乃父母垂亡之日也。是日也,正宜戒杀持斋放生,广行善事,庶使先亡考妣,早获超升,见在桩萱增延福寿,何得顿忘母难,杀害生灵,上贻累于亲,下不利于己,明者戒杀也。
凡人无子则悲,有子则喜,不思一切禽兽,亦各爱其子,庆我子生,而杀死他子,于心过毒扪心安乎?夫婴孩始生,不为积福,而反杀生造孽,亦太愚痴矣!爱己子生当爱他子命,慈爱不杀也。
三曰 祭祖先不宜杀生
亡者忌辰,及春秋祭扫,俱当戒杀,以资冥福。杀生以祭,徒增冤业。夫八珍罗于前,安能超九泉之遗骨,而使之食乎?无益而有害,智者不为矣。当移资买活物放生或作地方善事,以累积阴德,可超度先灵永生,愿大孝之人,不用荤类祭祀也。
四曰 婚礼不宜杀生
世间婚礼,自问名纳采以至成婚,杀生不知其几?夫婚者,生人之始也。生之始而行杀,理既逆矣!又婚礼乃喜庆也,前厅喜事,后厨杀生,吉日而用凶杀,不吉也。故应禁杀,当用素斋宴客为佳也。
良辰美景,贤主嘉宾,蔬食菜羹,不妨清致,好意食水甜,何须广杀生灵,穷极肥甘,笙歌餍饫于杯盘,宰割冤号于砧几,嗟乎!有良心者,能不悲乎?为我死者,折吾福,仁智者不食生灵也。
六曰 祈神不宜杀生
世人疾难,杀牲祀神,以祈福佑,不思己之祀神,欲免死而求生也。人人爱命,物物贪生,杀他命而延补我命,逆天悖理,莫甚于此矣。夫正直仁爱者,才可成仙做神,神其可私乎?命不可延,而杀业具在造罪神担神仙不欢,至诚祭拜,当用青菜水果,素品既经济又实诚,神必护庇赐福也。
七曰 营业不宜杀生
世人为衣食故,或畋猎飞禽、或渔捕水族、或屠宰牛羊、猪犬鸡鸭等,以资生计,而观一般不作此业者,同有衣食,未必受冻饿而死也。杀生营业神理所恶,以杀业成家而子孙昌盛者,百无一人。俗谓「无过三代」是也。杀多者,更种地狱之深罪因,而受来生之恶报,莫斯为甚也,何苦而不求别计乎?智者不营杀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