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张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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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新闻漫画推荐此文!胶东在线评论文章:《网瘾何须界定?》
为了减少争议,在此先讲述一个平常的故事:
一个年轻的妈妈,教育家里一个七八岁的患有“眨眼”毛病的女孩。那女孩很小,看到别人眨眼,竟然自觉不自觉的跟着眨了起来,且速度越来越快。最终,“眨眼”成了一种毛病,你看她用尽两个眼皮上的力量狠命地眨着。
母亲看着难受,就不让女儿跟那些“问题少年”玩,关在家里尖锐地提醒:“不准眨眼!再眨眼就揍你!”
谁知,不管倒好,如此一管那女孩越加紧张,眨眼的速度更快了!任凭当母亲的把闺女揍得成天嚎啕大哭,毛病就是改不过来,而且,越来越强烈。
母亲只得把闺女交到奶奶手里。奶奶竭力不去提醒孩子有眨眼的习惯,先让孩子自由的玩,待孩子放松了以后便引导孩子观察家里的小狗、小猫、鸭子,最后观察露珠、数花瓣。每有一项新奇的发现,孩子总会发出由衷的喜悦。
最终,孩子喜欢上了数花瓣、看小猫怎样跟小狗争食、看鸭子怎样游水,而“眨眼”的毛病也就自然而然的改掉了!
回到主题,新华网消息:备受关注的网瘾诊治标准有望年内出台。在网瘾的界定上,初步认定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40小时标准一出,立即引起热议。
我不是专业的人士,不清楚,所谓的“网瘾”指的是哪一部分群体。可是,按照上面的标准俺这样的每天上网查资料、看新闻、整理素材、写评论的似乎也是沾上“网瘾”了!真是恐怖,俺可只是在用得着的时候才上网呀!疲劳了,玩会儿游戏,等神经放松了,就丢一边看看书,聊聊天!这样有“网瘾”之嫌吗?
不调侃“专家”们的观点。网络这个新事物一推出,便引来许多喜欢新奇和游戏者投入其中,为数不少的或许沾染了“网瘾”。
在此,我只想提一下:可否先别急着将“网瘾”庄重地推向那种高得吓人的理论高度呢?对于沾染“网瘾”者的治疗,或许,我们只要像上面故事中的奶奶。先让患者将“网瘾”这样吓人的词语忘掉,把他们注意力吸引出来。也许,等他们找到了对于自己来说有意义的事情就会把“网瘾”忘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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