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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07南航“空姐新人秀”参赛条件

(2007-10-15 02:31:20)
标签:

社会/纪实

分类: 空姐新闻资讯
 
一、基本要求:
1、要求报名参赛人员为中国籍未婚女性。
2、国家教委承认全日制高中、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在读人员需在2007年0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委承认的有效毕业证或学历证。
3、不接受现役军人、武警报名。

二、年龄及学历要求:
1、高中、中专:18-22周岁(1985年9月1日至1989年9月1日期间出生)
2、大专:18-24周岁(1983年9月1日至1989年9月1日期间出生)
3、本科及以上:18-25周岁(1982年9月1日至1989年9月1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条件:
1、身高:165-175 厘米;
2、裸视力:不低于0.1,无斜眼、无色盲;如裸视力不足0.5,须配备框架眼镜矫正,矫正视力达到0.8以上,应聘时须携带框架眼镜;如视力经过手术矫正,还需携带手术病历(并非诊断证明)。
注意:此处视力标准均为《 C 字表》测量标准)
3、体重标准:(身高-110 )正负 10% ;
4、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肤色健康;
5、无口吃,无晕车、晕船史;
6、无慢性病史、无精神病家族史、遗传病史、癫痫病史;
7、无明显的“ O ”型和“ X ”型腿;
8、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9、无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10、无肾炎、血尿、蛋白尿;
11、无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 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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