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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真强悍

(2012-12-16 09:51:02)
标签:

荣格

心理类型

孙悟空

直觉

伦理常识

分类: 讲义《幸福心理学与择业成功学

   荣格“思维、情感、感觉、直觉”四种心理机能之一----直觉机能的描述

④号直觉机能(N17)的典型特征

综述:直觉、幻想、开放、激情缺乏耐心讨厌重复信赖直觉不屑权威冷漠与热烈不平衡,热衷于追求抽象不可知不可测的可能性如果意向善良会有超凡脱俗的气质

以直觉的洞察力获取信息,并以这些不被尘世认同的信息为依据,追求求证非现实的可能性猜想。由于不屑社会掩饰,不善伪装,又是追求不切实际或没有现实功能的遥不可及的美丽梦想,所以典型直觉者的行为难以被环境理解,似乎像一个没脑子、没计划缺乏逻辑颠覆常规、不按规则出牌的极易受伤的“傻动物”。

直觉(N)与感觉(S)一样,偏好使用非理性的爬行脑感知世界。但是直觉机能”感知世界的方式却与感觉机能使用肉身感知世界的方式不同,直觉者总是试图用他的想象力,穿透肉身的表层,需找一切可能存在的美丽画面、动听的音乐、自成逻辑的理论、一段不被父母祝福的爱情、高谈阔论的Party、未来可能畅销的产品、一本好看的小说……在追求可能性的征途中直觉发达的人甚至很少意识到他自己肉身的存在,以至肉身快速枯竭。所以直觉者极易使自己和周围的人受伤,但却显得满不在乎。

直觉者由于信赖和崇拜自己高度发达的透视尘世的直觉,所以对尘世中种种为了获得眼前利益的“耍心眼、装好、伪善,控制别人……”的社会掩饰技术很不屑。

直觉者在他适宜的环境中通常会激情四射、热情奔放、顺从听话。但在不适宜的环境中却摆出高傲、冷漠、顺命不顺人的样子。

直觉是由人的第六感意向驱动和激发的一种主动的创造性过程。

    荣格曾说:“如果说感觉(S)是强行闯入感官刺激将注意力导向物质层面,使注意力在事物的外围打转,那直觉T则是试图穿越这些外围以窥视究竟。

如果说外向感觉(E---S)竭力想达到最高度的现实性,这样才能使其生命显得完满那外向直觉(E---N)也试图涵括最大范围的可能性,这种对各种可能性的揣想,才使直觉者获得充分的满足。所以直觉者尤其喜欢在充满挑战和风险的领域施展他的全部才能,许多商业大亨、投机者、证劵经纪人都属于这种类型。这种类型似乎在女性当中比在男性中更为常见,不过女性的直觉力更多的表现在社交领域而非职业领域。

一个直觉女人找了个凤凰男,婚后凤凰男很快升官发财。我们会说她有女人的直觉。直觉异常、常识发达的女人,会是一个帮衬男人成功可遇不可求的情人式的妻子。

我猜想N分值超高的人,虽然有些与尘世生活格格不入,但上天一定会给他某些神秘的天赋(当然后天不辛勤的耕耘天赋,天赋是不会显现的)这些天赋可以让他走错路当傻瓜也可以让他成为未来之路的开拓者、先锋队还有可能成就尘世中超常规的功名。而这些相去甚远的结局,似乎都不能被当事者掌控,无法用常规的尺度来衡量,具有不可复制的特征上帝在掷骰子吗?

在唐僧去西天取经的团队中为什么让孙悟空走在前边张望探路,因为悟空——大闹过天宫又被五行山压了500年的齐天大圣,拥有觉察妖怪(象征危险)的直觉,又有战胜妖怪的法力。而这些神秘的直觉和法力是靠悟空努力学习、努力训练得到的吗?NO!悟空的直觉和法力似乎是神赐。

我想表达什么呢?其实很简单,我想说N类型的人,尤其是N分数超高有法力的人一定是稀有的。而稀有的极少数人,上天也不能保障个个都成孙悟空。法力无边孙悟空必须集N超强、天生异常勤奋、身体心理能量巨大,行为契合伦理常识,且天时地利人和于一身的人。

如果说法力、异常的能量、异常的直觉力是神赐的,那契合伦理常识恰恰是可以人为的。伦理常识对直觉者是否成就功名,就像最后一张底牌。因为直觉者崇拜自己异于常人的直觉天赋,所以时常发生不屑社会掩饰的直觉激情和冲动行为。而直觉力的走向如果恰好与伦理常识契合,并有意识的主动学习伦理常识,会抵消缺乏社会掩饰的天然缺陷,规范或减少使自己和环境受伤的过分超出伦理常识范围的直觉冲动行为。直觉力引导的行为才可能被社会接纳,而只有被环境接纳的人,才可能有所谓的功名。

无法无天的孙悟空如果不接受紧箍咒的咒语(象征着社会伦理常识就不会被唐僧的团队接受,而悟空如果不顺从的跟着师父去西天取经,哪会有猴哥的一世功名?

原美国苹果公司总裁乔布斯一直被媒体与美国微软老板比尔·盖茨比较。如果说比尔·盖茨是理性、传统保守的创新天才,乔布斯无疑是感性、直觉、传统的创新天才。只是这个世界从来都不缺反传统、桀骜不驯、特立独行的人。为什么偏偏是乔布斯成功了呢?

乔布斯的功名除了他具有所有成功者的天才条件外无疑与苹果公司的产品、苹果公司的运作方式以及乔布斯本人后期的私人生活方式都契合或曰乔布斯有意识的纳入了“类使用了几千年的伦理常识”有着毋庸置疑的线性关系。伦理常识不仅仅是直觉型天才成就功名的最后一张底牌,对所心理类型的人都是有益的。

1995年上映的美国电影《七宗罪》中案主John Doe就是典型的高智商理性罪犯,只要符合他自己的道理和逻辑他就会冷酷坚定计划周密的杀人。John Doe道德上的洁癖最终让他与“肮脏”同归于尽。

John Doe思维缜密、逻辑清晰、满怀理论信条只是John Doe这个自认为是上帝的理性狂人缺少的恰恰是人类的伦理常识

人类伦理常识之一:肮脏和人类缺陷(弱点)是人类生活的一个部分。当然一个正常(常态)的社会,必须将肮脏用伦理常识和法律限定在一定范围,但人性弱点无限膨胀和人格缺陷极度偏执所生产的肮脏排泄物永远与人类同在。

影片中阅尽人间丑恶、深谙“伦理常识和人性缺陷的老警员威廉说:“如果我们抓住了约翰·多伊(John Doe而他本人就是魔鬼和撒旦的话,那也许是我们期望的,但他不是魔鬼,他只是一个人……”为什么他是一个人比他是一个魔鬼更让我们毛骨悚然呢

常识告诉我们,如果杀手是魔鬼的化身撒旦的显灵,我们可以挥挥手说那只是一个意外。而如果杀手是一个羞涩、文质彬彬、有着本科以上文凭知识、有理性、有职业的与我的邻居、朋友、甚至与我自己很像的人时,我会万分恐惧,因为我不知道下一个杀手是不是我熟悉的亲人和朋友,甚至是不是我自己。就像新警员米尔斯因为妻子被杀让愤怒超越了理智而杀了杀人犯John Doe一样,让自己变成了凶手。

常识还告诉我们,我们每个人内心都有一个装满人性缺陷或曰弱点的潘多拉魔盒,那盒子里装的可不仅仅是“七宗罪”难道当我在某些人生艰难的岁月忍不住肚里的馋虫而暴食暴饮,就犯了天条该判死罪吗?难道成年的莎拉被骗到洗头房,半推半就的当了几日金发妓女,就是犯了天规,必死无疑吗?

贪食当然有背常识,妓女当然违背法律,但是他们的罪过都不足以被杀掉。如果贪食一定被杀掉,那这个地球会血流成河;如果妓女一定被杀,那嫖客也可能被杀,因为妓女需要自保。所以根据常识贪食者只能劝告,根据法律莎拉只是被劳教

人是复杂的社会动物,任何违背伦理常识的简单化倾向都可能演变成人类的相互残杀。我特别喜欢挪威童谣《彩虹下的孩子》中的一段歌词:“你难道不知道/ 杀不完那些不相信的人/ 通往自由的道路没有捷径。

以上这些废话不知我有说明白伦理常识心理机能”的关系。为了有说明白,再唠叨几句。

不同心理机能”的异常,一定不是“活在尘世”的人们成功、平凡、犯罪的唯一理由,心理机能最多可供分析、预测一个人可能会以何种方式成功、犯罪做平凡人例如:同样典型思维型的人可以是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可以是杀人犯John Doe,也可以是平凡的只是这种分析和预测的可靠性至今没有令人信服统计数据只有个案。

人类几千年有记载的生活实践却证明伦理常识至少是活在尘世的最低保障。

几十年来我一直被3个问题困扰

     做守法敬业诚实有道德的正常公民划算吗?做好人真的是一件有利可图的人类行为吗?

 在做的过程中受到的伤害最小?

 如果在的基础上发挥对人对已都有益的最大潜能?

在心理机能的研究中,我越发清楚的感觉到:3个问题都与个体伦理常识的进化水平呈正相关关系。

如果将伦理常识比作海洋的话,心理机能”只称的上是一条小河,这条小河只有不断的汲取、沐浴从人类几千年文明中积淀的伦理常识海洋中蒸腾的天上之水,才不会干枯变异、发臭,熏倒别人,熏昏自己。

总之:高度进化人类的伦理常识”,不仅仅是四种“心理机能”中的天才们成就功名的最后一张底牌,更是你、我、他、她这些生活在尘世正常公民自保、划算、安泰、幸福快乐乃至成就功名的最低保障和最高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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