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段
—— 郭力家的诗感
细米
在诗歌创作中诗人到底懂不懂诗好像都不是最大的问题,写诗的关键是诗作本身有没有灵魂,有么有内核。
在写诗上,诗人郭力家从不把自己当正经的诗人,而是一个任性而又认真的汉语搬运工,他任性地重排汉字的序位和语境空间,表达出超越文字之上的真实与意义。
诗人希默斯•希尼说:“诗人是一念之间抓住真实与正义。”郭力家不是一念之间,他是分分钟钟的抓着真实,同时以颠三倒四的汉语来表达正义。且很有意思的是郭力家的很多诗句都是神来之笔,你能看到诗人的诗性与灵性,但对整首诗却很难保留完整的印象,过多的句法上的转化与腾挪多少内卷了一些他诗歌的诗意本身,尤其是进入到21世纪以后,他的诗可以说首首都是代表作,但首首都记不住。
刘绪源在《“西式规范”之我见——兼说专家之上的文人》一文中提到“对于那些好到云天之上的高文,规范恐怕只能是匍匐于地、望尘莫及……大诗人常会破格,古今中外识者都不会太计较。”郭力家深谙此道,他在诗句中肆无忌惮地破格、用词、用典、甚至中西合璧、男女混淆、人神共生……他的诗句让人乍一看有点“面熟”,细看却都不是原版的词儿与事,但再一品,他写出的那些颠来倒去、里出外进的词还挺哏儿,这时读者就不会计较郭力家和汉语较真儿的天真与任性了,反倒会努力地将自己的想象与理解和诗人的表达去贴合,诗能写出这种魔性的确是有天才之嫌啊。
但是郭先生的诗,你读多了以后,就会发现诗人的创作并不是无法无天的,他只是把他的“规范”潜伏在他不规范的诗句格局之下,比如,他喜欢换掉成语中的某个字儿,喜欢颠倒固有短语的词汇,喜欢不相干的物象混搭以及悖境的活用等,这使他显得独树一帜,甚至在诗歌江湖上他自成一派,自显一范儿,踏入了他的诗歌领地,读者很容易就被其拆来卸去、添油加醋、亦正亦邪地表达方式征服、思维和情感也会变得自愿顺从且觉得这些诗句饶有趣味。
郭力家喜欢方言入诗,但用方言不是为噱头,也不是为猎奇,而是诗歌表达的天然必须,不用这方言这诗就不够劲儿,不够味,不能痛痛快快地表达出诗人胸中浪漫而深邃的诗意。
他通过这种方式让读者感到相逢的不仅仅是文字还有老乡的心灵,他也是通过这种方式不自知地体现了他这个人写诗不装、不作、不故意铁肩担道义,但却常有愤而怒指江山一群王八蛋,舍我爱谁谁的优越感,在看似戏谑、嘲讽、刻薄的诗句中,他的悲天悯人、慈善敦厚却悄悄流淌。
郭力家的诗纯纯的贴近人间,不像某些诗人居高临下故意俯首,他是扎根民间,从人民大地里钻出来:榛子、红姑娘儿、嘎拉哈、深秋白菜、十里稻花、放鸟种树、醉听箫鼓,吟赏烟霞……一切具有浓郁东北民间特色的食色与笙歌他样样都歌颂,从语言学的角度他写的词用的是陌生化的手法,但他表达的意却是拖泥带水的与人民息息相通的熟悉的老调调,“这样的诗人胎带民间味,打个喷嚏都是百姓生活态”(这句可能出自《大诗论》,时间太久了忘了…是我说的还是这本书上说的了)。
总之,人民一看他的诗就知道是自己人,连暗号都那么明显,于是这个人民的自己人就这么诗意冲天,诗意哄哄地行走完了春城又移民到澜沧,继续他“真邪乎、真魔性”的晒诗与晒脚丫子比翼双飞的退休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