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压岁钱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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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上看到一段对话:压岁钱是孩子的个人财产,父母只能帮孩子保管或为了孩子利益做出处分财产的决定,其他情况下都是不能的,父母私自挪用孩子压岁钱是违法行为。
还看到:大人给孩子发“压岁钱”属于赠与性质,与孩子之间形成的是赠与合同关系,“压岁钱”一经孩子接受,赠与合同就依法成立。有的父母认为,他人给孩子压岁钱毕竟只是名义上的,孩子只不过是充当了大人之间人情来往的桥梁而已,这种认识是不对的,“压岁钱”给了孩子,其所有权就属于孩子的了,家长无权予以没收。否则就是“违法”!
还有人认为,把钱放在孩子手里孩子可以学理财。
面对法律和现实,这确实是一个现实中令人头疼的问题!
其实,绝对没有互不相识的人在过年期间看到小孩就给钱的!目前熟人之间给孩子压岁钱大都是由于是大人之间的关系不错或亲戚关系导致的,特别是熟人之间绝大多数是相互给孩子压岁钱,所以,这就相当于父母的钱更名为“压岁钱”由熟人转交给了自己的孩子。除了从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处得到的压岁钱似乎是“白赚”。(不过,也有那些领导的孩子收到的其父母手下人的压岁钱是“纯收入”,在此不谈)。
在校求学的孩子,本应把精力用于文化学习、正常玩耍、锻炼身体,至于利用压岁钱培养孩子理财之说是让孩子学做以后该学的事。对于身处自控能力较差的年龄段的孩子们,教育孩子躲避社会负面影响就是一项沉重的工作,大把的钞票放在孩子的手里难免分散他们的注意力和精力。
目前社会上网吧、舞厅等不允许18岁以下孩子入场大都是空谈,市场上的“玩具”许多实质上是“凶器”(《危险“玩具”》),零食里边质量恶劣的三无产品四处有售,街头巷尾许多小吃摊上的食品连卫生都不能保障……下坡容易上坡难,孩子之间负面的相互攀比,难免把那些“压岁钱”变成“惹事钱”,用其购买的可能是无法下咽的“后悔药”。特别是小学、初中阶段的孩子正处于分辨能力有限、自控能力差阶段。
确实有为数不多的孩子把自己的“压岁钱”用到了该用的地方,但这需要家长平日里不停地观察和正确的引导,需要家长懂得教育、有教育孩子的能力。而现实中许多家长忙于自己的工作或生意,平时连孩子的学习都无暇顾及,根本没有时间时时操心孩子手里的那些钱。所以,在把大把的“压岁钱”放到孩子手里之前,首先要求孩子的家长有管教孩子的能力和为此而付出的时间。
虽然法律条文证明家长不能管孩子的“压岁钱”,但没有法律条文规定过年不能不给孩子“压岁钱”!既然这样,为了避免孩子因钱惹事,还有一条大人具备百分之百主动权的路可行,那就是不给孩子发“压岁钱”!家里的长辈可以通过协商一律把“压岁钱”变成不重样的“压岁书”、
“压岁文具”
、“压岁健身器材”、“压岁玩具”、“压岁服”、“压岁鞋”等适合孩子使用的实物,即把“压岁钱”变成“压岁物”。熟人之间为了孩子也可以使用这种办法。下一步孩子之间可以协商交换使用、赠送或交换,从而增加孩子之间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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