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原因和来龙去脉

(2018-02-05 14:34:30)
标签:

企业年金

原因和来龙去脉

借鉴经验

2004年延续

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性

分类: 社会

                      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原因和来龙去脉

      近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企业年金办法》。这标志着从2018年2月起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这是在职工退休后,在得到养老金后还补充一部分退休金。为什么忽吧国家又想起建立这个制度呢?在各种媒体上都有解读,但没有从根本上说出它的原因和来龙去脉,使一些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现在有必要明白建立企业年金的原因和来龙去脉。

     第一、年金制度是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

      年金制度来源于西方国家。德国、美国、英国、瑞典等西方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各种企业年金制度。这是应对由于养老金较低,用企业年金的办法作为退休金的一种补充。我们因此借鉴了这些成功的经验,把它适当的移植过来。至于怎么运行,先是把收缴对象(单位和个人)和比例确定了下来。至于实践上怎么发放,现在还没有实践,一切在摸索之中。例如:机关及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政策自2014年10月并轨后,由于机关及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开始已缴纳了职业年金(相当于企业年金),这以后退休的人员(这里叫“中人”)应该得到这笔职业年金,但至今没有得到职业年金。至于怎么给,只有原则,没有细则,究竟能给多少,至今仍是一头雾水,可能是机关及事业单位和企业并轨后,比企业多出这么个项目,根本不知道怎么发放,因此都四年了,还没有落实,看来还是举步维艰!等二者都有了才能落实?

     第二、年金制度是2004年年金制度的延续

       其实在2004年国家已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即在2004年人社部颁发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但后来这些年正是企业变化较大的年头,尤其老工业基地较重的地区,工人下岗的比较多,人员再就业动荡较大,需要协调的太多,需要企业上缴的部分,分担较困难。有的失去了单位(企业),下岗了买断了,找谁给你分担除自己分担的上缴部分。有单位的企业,有些效益好的国企还可以进行分担,有些个体和外企,也不愿意分担上缴这部分年金任务。也就是说,2004年建立的企业年金制度,大体上(个别企业除外)没有得到实施,换句话说,就是泡汤了。因此,这次所谓的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不是第一次,而是第二次,是对2004年建立制度的延续和改进。

      第三、企业年金制度是与机关及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制度相对应

      按照顶层设计,自2014年10月后的机关及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制度的并轨,应达到在制度层面上的一致。就是说退休后所得到的退休金的项目上、条目上应该一致才对,这是改革的初衷。可是,在并轨后的2014年10月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已给职工上缴了职业年金(因为这需财政出款一部分,这比企业的类别繁多,不容易上缴容易多了)。而在这期间所对应的企业,除部分效益好的国企外,都基本上没给职工上缴企业年金(尽管这已在2004年后在要求企业上缴企业年金的时间区间内)。这就造成了事实上机关及事业单位退休与企业退休有产生了退休项目上、条目上的不同。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产生了。因此,为了使这两轨并轨后趋于一致,形成公平正义,项目一致不可或缺。因此,解决这个矛盾的办法,一是撤销和停止业已刚刚建立在机关及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制度,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二是继续在企业建立企业(职业)年金制度,因为有2004年建立的基础,恢复和延续是水到渠成的事。这样一来,并轨后就项目而言就完全一致了,达到了公平的目的。至于其中的内涵,那是操作的事了。反正国家有原则要求,至于企业能不能执行,那是另一回事了,至于下岗职工怎么办,那也是操作上的微观的事了。

      总之,还是好事,还是为保障职工的根本利益,推出了公平正义的举措。

在知道它的原因和来龙去脉后,尽管还没落实,还是值得欣慰!

                                                    荆智 2018年2月5日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