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決定了事物的本質?抑或取決於事物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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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同一件事物,到底是其本質決定了我們對它的認知,抑或是我們的認知決定了它的本質呢?
附圖是一個經典的兩可圖(ambiguous figure),既可以將它看成一個花瓶,也可以將它看成兩張對視的人臉。但是,任何時候,你只可以或者看成是花瓶,或者看成是人臉,不可能同時成立。
心理學對此類現象早有研究,發現是個人本身的思維定勢(mindset),又或者所謂認知圖式(schema of cognition)所造成的差異。通俗地說,對於同樣的事物,個人原有的認知取態決定了這件事物的“本質”。
香港社會對好多熱點問題越來越容易形成“共識”,會不會是思維定勢或認知圖式的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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