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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一个人系列——之三  心静如水·昕净如水

(2008-02-07 20:45:00)
标签:

情感

回忆

人物

分类: 碎笔
 

记住一个人系列——之三

心静如水·昕净如水

    这是我上高中以来第一次尝试写人。我本以为除了小C、爽和安和以外我不会再写任何人了,但是我才发现又有人悄悄地走进我的生命里,悄悄地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我要写他。也许以后还会有人这样影响我,也许我以后还会这样写下去。

    谨以此文献给离我最近,最疼爱我的哥哥。

 

    昕,我哥。

    是的,我叫他哥,因为在我刚刚遇见他,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我哥。那时,刚考进这个新学校的我,觉得一切都是那么陌生,周围没有一个我认识的人,没有一个我熟悉的面孔,我,觉得寒冷。但我又决定要坚强,因为我要面对一个人的高中三年,住在学校,远离我的家,我需要独立面对一切。当我进到我的教室,成为这个新班级的一员的时候,我又呛得不得了,因为满屋子都是乌烟瘴气的心。想起以前自己的母校自己的班级,觉得以前自己简直就是呆在天堂里啊,自己居然都没发现。我甚至暗暗起誓“众人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我决定把自己埋起来,不过分接近任何人,保持自己那刚刚平静如水的心,认真地学习。

    直到我看见了昕。

    我当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那些或多或少都有些被弄脏的心之间,居然还有着一个如此明亮,如此透彻的灵魂,如此干净如水的心!我知道,他是我哥。莫名其妙,但是却极其强烈的感觉告诉我:他是我哥。他对我笑,那笑容我似曾相识,我绝对认识那个笑容,和安和一样的温暖如阳光,纯净如婴孩,不沾染一丝杂念。面对这个笑容我感动得差点流出泪水,但我却笑了,和他一起笑。

    “你做我哥哥吧!”“你就先这么叫吧。”“哥。”在QQ上我们的关系就这么定了。我叫他“哥”,他会看我,问我什么事,对着我笑。我看着他的眼睛,榛子色的眼睛,深邃的瞳仁,清澈的目光,我会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觉得平静,觉得安宁。不管如何换座位,我都可以用45度的角度从侧面看他,看他笑,看他难过,看他上政治课跟老师打嘴仗,看他胃痛得趴在桌子上,看他和别人一起打闹。我喜欢拍他的肩膀,把他的头发弄乱;和他一起一边舔棒棒糖一边说些有趣的事;拿着苹果和他一起去看篮球赛,边啃苹果边听他给我讲打篮球的规则;缠着他,让他请我吃冰激凌;他在前面走,我突然跑过去捂住他的眼睛让他猜我是谁,然后听他说是竟儿吧再放开看着他对我笑,我也笑。我还喜欢用QQ跟和我一样有着双重性格的他说一说另一个我,和在学校里的不一样的我;喜欢看他打篮球;喜欢听他跟别人说“我妹怎么怎么着”。我会突然觉得好幸福,觉得学校里还有一个亲人,觉得我不是孤单的,觉得被人这样想着,这样宠着真好。我也会尽量对他好,分给他好吃的东西,出去玩儿给他带礼物回来,借给他看我推荐给他的书或者盘,看他用左手拿球拍打羽毛球把对手打得落花流水,我会大声喊:“哥,加油!扣他!”然后看着他对我笑,我也笑,然后觉得平静,觉得安宁,觉得有个哥哥真好。我一直笑,一直笑,让别人也让他看到我很快乐,即使我难过我也会忍着,依然笑,因为我希望他快乐,我要把我的快乐传给他,因为他很敏感,因为他是我哥。他的确很敏感,有时幽默得周围一圈人都笑得掉眼泪,有时生气得又摔饭盒又踢桌子,有时又会哀伤地沉默、流泪。不知道为什么,我看他笑一次,我也会笑;看到他生气,我会走过去扶着他的肩膀说:“哥,别生气了。”然后把他拉开;看到他难过,我也会难过,直到他不再难过;我觉得他的情感似乎也在影响着我似的。

    他的哥们儿曾经在QQ上问我:“你是不是看上他了?”“是。”我说。“真的?”“真的。因为他是我哥。”的确,我自己也曾想过,我喜欢他吗?喜欢。我听到自己的声音说。是的,我喜欢他,甚至可以说是爱他,就像是爱自己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一样爱他,那是一种温馨的爱,绝不是爱情,那是亲情,我早已把他当成亲哥哥了!他让我不再感到无助,让我渐渐融入了我的班级,热爱我的班级,适应了我的高中生活。那样干净的心,那样圣洁的灵魂,让我觉得平静,让我觉得安宁。

    跟妈妈聊天的时候说起了我哥。无意中听她说在我出生之前她还有过一个孩子,是个男孩儿,但是不到三个月就流产了。我当时没在意,后来一想,我哥不就比我大不到三个月吗?没准儿他本来就是我哥呢!没准儿我们前世就是兄妹呢!

好想对我哥说:哥,等我长大了,我一定给你买好多好多冰激凌;等我长大了,我一定给你买好多好多棒棒糖;等我长大了,我一定给你一切我能给你的幸福。

    想起了一句话:如果红莲是火焰,我的血液是红莲,那我一定会让我的血液洒满整个大地,因为哥,有我在的地方你就不会感到寒冷。

    因为哥,你的快乐是我惟一的信仰。

    我望着你明澈的目光,看到了你干净的心,看到了你圣洁的灵魂,一瞬间,我觉得平静,觉得安宁。我们心静如水。

 

                       后记

    忽然想起了我哥最喜欢的诗——《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记得那曾经,也是我最喜欢的诗,每次读到它,我都会流泪,“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那时的我,是因为安和,现在安和真的是和我隔着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了。现在却看到它又成了我哥最喜欢的诗,真是觉得意外,可是又觉得庆幸,毕竟在现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上看到这首诗会感动的人不多了。我希望我哥可以幸福,不希望他最后和我一样。我也要忘记从前,因为我要快乐,然后把快乐传给我哥,传给其他人,毕竟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哥,愿你幸福。愿上帝保佑你,阿门……

 

                                              SAKURA

                                          二〇〇五年三月二十六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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