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我就结合实践中的一点粗浅体会,谈谈辩证法作指导的新针刺疗法的几个特点。
新针刺疗法在整个治疗过程中贯彻着唯物辩证法。“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针刺的深与浅,快与慢,多与少,强与弱,主与辅,等等,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是对立统一关系。比如,该深刺的穴位,你不适当的深刺,就不能达到要刺的敏感点;但是,如果刺的过深,就要出问题。例如,要扎背部肺俞穴,扎浅了刺不到敏感点,不能调动它的内在因素,就不可能得到好的效果。但是,刺的过深就容易出现气胸。
又如,对于针刺的快慢问题,也必须做具体分析。该快的不快,会给病人造成痛苦。如针进表皮的时候,一下子没扎进去,在肉皮上象钻钻一样,使病人痛的钻心。但快要有一定的限度,不是扎所有的病人都一样的快,病人合作的就快一些,不合作的就慢一些;扎四肢肌肉就快一些,扎关节韧带就慢一些。也要看病人的体质决定施针的快慢。不根据实际情况,从主观愿望出发,单纯求快,是不行的。病情较重的进针太快,容易休克。因此,扎针就应该慢一点。
取穴多少的关系也是一样。用三个穴位能治好的病,你用一个穴位就不能把病治好,因为达不到刺激量。该用一个穴位治的病,你用三四个穴位,就会使疗效受到干扰。比如,来了个腰扭伤的病人,治疗腰痛的穴位很多,就多扎几个,认为多扎总比少扎好。可是越扎越痛。为什么呢?穴位取多了,相对的刺激量就弱了。这时需要照着夹脊穴“啪”的一针,给它强刺激的手法,让它高度痉挛,痉挛到极点就会松弛,疼痛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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