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案例
大家剖析大家判
这是一个虚拟的故事,读者朋友不要当真,有关人也不要硬去对号。如果情节和某些人的经历雷同,那实属巧合,务请原谅。
故事说的是,在上个世纪的90年代后期,北方某地区当权者利用国企改革机会,选择一个拥有近亿元资产的国有企业,用自欺欺人、欺上瞒下和高压手段的卑鄙伎俩,硬是把他们一个既得利益共同体中的“小兄弟”包装成“外商”加以大张旗鼓
“引进”,从而“创造”了他们当时所在地区省级范围“尚没有”外企的惊人“业绩”。这个近乎嘲讽我们当时国企改革当中以国有资产流失为代价培植腐败犯罪的举动,的确使当事人收到了一石二鸟之效:一是为他们混迹于政界的一伙制造了虚假政绩,捞取了政治资本和非法黑金收入,二是让被他们包装成“外商”的犯罪团伙意得志满地把国有资产以“合法”途径收进了自己的腰包。这个案件的直接严重后果是:除将一个好端端的国有企业在几年内被糟蹋成一片废墟外,犯罪团伙还以这个所谓改制的国企为平台,以虚开增值税票为手段进行猖狂偷税,到外省用欺诈手段使一个国有企业损失好几个亿。
令人十分奇怪的是,最后却出现了这样戏剧性的结局:一方面,被他们炮制的“外商”犯罪团伙在其严重罪行败露后,几级公安部门联手对其采取了一网打尽的抓捕措施。但因其朝中有人,应抓人数跑了一半,而且其中几名主犯分别携巨款逃往国外,被抓捕入网的,都难逃法律的严厉制裁,被判了重型。另一方面,这个炮制“外企”参与国企改制、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始作俑者的官秀们,却不仅平安无事,而且先后被重用和提拔,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亲爱的读者,你看了这个故事的梗概后有何感想?如果是按照法制社会的天平去衡量,你以为应该有个什么样的结局才算公平?各有关方面应该从中总结出什么教训?